全球创投产业的困境与救赎


 

全球创投产业的困境与救赎
文/托马斯·史班达(之华媒体)
 
受累于糟糕的投资回报以及恶劣的经济大环境,全球的创投产业不得不努力“开源”。——据道琼斯下属研究机构VentureSource的数据,在2009年全年,全美仅125家风险投资基金筹资成功,融资总额约为136亿美元,低于2008年的数字(203家基金筹措到287亿美元),更远远低于2007年的水平(217家筹措到408亿资金)。
 
如果按“在过去的8年中有筹资成功记录”为“活跃机构”定义的话,截止2009年底,美国活跃着794家风险投资机构,而在2005年创投产业景气时期这个数字曾经达到1023
 
很多创投人士会回首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的大增长年代,那时候的整个产业确实收益颇丰,风险投资在为互联网经济飞速发展推波助澜的过程中,不仅造就了eBay和雅虎那样的明星企业样本,本身也赚得钵满盆满。而之所以互联网产业泡沫曾经挤爆之后的10年间创投身影依然活跃,一是他们不像对冲基金那样做短线交易,一般而言在“资金进场”和“退场”之间还是具有相对较长的时间段;二来也因为互联网以外的产业分散了大量风投资金的流向。
 
然而,金融危机和经济萧条对创投产业的打击是互联网泡沫不可比拟的。首先,信贷危机使得糟糕的经济环境更加恶化,许多创业企业面对IPO前景的一片阴霾而苦苦挣扎,或者干脆倒闭。另外,虽然初创企业失败率高并不是什么新闻,但最近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的潦倒,无论从财务上还是从信心上而言,都对相关的风投机构带来重大打击。
 
尽管近些年也不断有风投公司高价出售新兴公司股权而获利的记录,例如视频网站YouTube作价17亿美元出售给谷歌公司,但毕竟这种出售案所带来的收益远不及上市后的巨大回报。根据VentureSource的数据,2009年有风投支持的企业在IPO以及并购领域实行交易的资金数额为171亿美元,相比2008年的261亿下降了34%
 
就在一些不知名的创投机构悄然退出历史舞台的同时,也有不少机构试图通过自我救赎来走出困境。有的主动寻求筹措一些规模更小的资金并降低费率来吸引投资者;有的则减少对创业公司前期的投入而转向那些较大规模的私募股权(PE)交易;还有的是转往一些新的领域寻求投资回报好的“潜力股”公司,有的更是将目标锁定像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继互联网产业之后,美国一直迟迟未能找到下一个投资热点,即便是在德国、中国已经非常火的新能源、绿色新技术等,在美国人看来大都兴味索然。而在中国,由于能源安全和城市化的考虑,政府方面一直非常支持替代式能源的开发,而且能源效率和清洁技术解决方案等都是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之中国的产业飞速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还要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所以现在很多创投人士对中国市场倾注了极大的热情。
 
还有一种声音则提到了处于困境中的创投完全可以寻求政府方面的支持,历史上也不乏由政府积极参与的创投实验产生良好效应的先例,欧洲的Inmos模式即是一例。上世纪70-80年代,正值英国电子时代的没落期,由英国工党政府在1978年牵头建立了总部位于布里斯托尔的Inmos微处理器加工基地,原始公共基金投入约6500万英镑。随后的几十年间,Inmos虽然逐渐被私有化了,却也带出了一大批工厂的建立以及整个微电子产业的勃兴。很多由Inmos这个“国有企业”派生出的创业型公司都是原Inmos高管挂帅,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加入,并且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
 
上文的创投“救赎策略”中也提到了私募股权基金。尽管回报率较低,私募股权交易历来被视为创投领域“更安全的投资方式”,尤其是经济不景气时代。投资者不再轻易为那些还没有能力产生任何营收收入的初创期公司埋单,同时也会把投资重点放在商业运作模式相对成熟的产业,而相对规避那些前景特别不明朗的领域,如新技术等。另外,私募股权交易大体上而言都是“剑指IPO的前奏章”,所以交易数额大都在1500万美元以上区间,一般都是大型财团才能玩得起的游戏。
 
当然,私募股权交易领域绝非一个逍遥之境。20103月间,美国曝出一桩巨额诉讼案牵扯出全球最大的11家私募股权运营机构涉嫌参与了“联手的俱乐部式交易”黑幕,从而瓜分了非法所得达数十亿美元。被告方的名录可谓“显赫”:他们包括高盛投资、黑石基金、KKR、贝恩投资、德州太平洋集团、凯雷、摩根富林明、普罗维登斯资本、华平创投,托马斯-李合伙人公司,银湖合伙基金等。这些被告方被指称采取阴谋和串通的手段操纵市场,抑制竞争并打压价格。
 
据起诉书称,这些最显赫的私募股权基金的“不正当手段”包括——内部交易,提交虚假标书,或者私下联手不对某些交易出价,将那些竞标失败的拉入竞标成功的财团以此来限制竞争,等等。起诉书中还列举了三个商学院教授的学术研究结论,称“联手的俱乐部式交易”形成的杠杆收购为原始股东带来的收益,要比由单独一家私募股权机构操作的杠杆收购低40%,可见伤害之深远。
 
现实的问题是,只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由多家财团组成的俱乐部式杠杆交易即不可避免。在诉讼书中提到的交易案例即可见一斑:SunGard数据公司收购案,由七家私募联合收购,交易金额达113亿美元;飞思半导体公司由四家私募联合收购,总交易额为176亿美元。
 
【作者系之华媒体专栏作家,常驻欧洲、中东和中国从事媒体工作逾10年。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