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根治择校”还在信誓旦旦吗?


  最近广州2010年中小学择校费行情出炉,就带来了类似于灾难发生的社会性恐慌。这种恐慌犹如病菌,从每个家庭、每个家长的QQ群、从每一所学校传出,逐渐在社会上蔓延。

  我们要问,为什么择校费收了近十年,在中央大力治理、举国反对的情况下,广州的择校费却呈现一种无法杜绝的态势?择校费本是一种非常时期出现的非常存在,是违反国家教育法规,破坏社会公平的,然而我们却让它安稳地生存下来,而且有种“长居于此”的洋洋自得劲头,毫无消失的迹象。这是为什么?

  家长们绞尽脑汁出尽百宝,十八般武艺都搬出来:为了孩子,豁出了面子,拿出了票子,有些从不习惯跟官员打交道的,也要腆着脸到处找官员,打条子。存在并非合理,公众接受也并非认同,而是无奈。

  谁愿意动辄数万的辛苦钱交给本应分文不取的机构,还打着“公平交易”的名义?这是一种社会性灾难,其破坏力犹如不知名病毒,损害着社会肌体的健康,而我们眼睁睁地看着它发生了,还由着它持续繁殖蔓延,愈演愈烈,一个灾祸接着一个灾祸,直至腐蚀每个人心目中对于公义、公正和规则的认知。

  我想到年初两会期间出台的《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所谓目标永远在前,而现实永远原地踏步。教育改革,靠这么一个对不合理不公平安之若素的部门来主导,可行吗?有希望吗?民众有苦难,公众有呼吁,他们岂止置若罔闻,简直是欣然接受!每年广州机构的择校费动辄数亿,2009年公布的财政账本中,教育预算外收入11个亿的主体就是择校费,这是多么大的一条财路啊!

  择校费的生命力如此顽强,与市民的需求有关。但要治理,办法也不是一点,就看愿不愿意做。比如,择校现象很夸张的,其实是个别区域。如果将这个别区域、个别学校的义务教育半径扩大,由原来的小小地段变成“八区均衡”,只要是广州市民,无论进入哪个区域均享受义务教育,可收的择校费必然大大减少。这个,只需在招生时将户口这关稍做调整,有难度吗?

  造成择校不光有市场因素,行政多年来治而无功,也造成择校现象愈演愈烈。择校的动力主要来自学校。而有这种动力的学校,义务教育政策对于它们无异“紧箍咒”,分文不收不太可能。所以我们主张“择校费虽高,取之有道”。名校既然有能力创造了高额效益,公共财政对它们来说就是多余的,应该脱离公立系统,整体拍卖。整体拍卖不可行?好,实施学位拍卖总可以吧。所有的择校学位,都拿出来全市公开拍卖,所得纳入财政。如此择校,方为阳光透明,虽然是金钱维持下的公平,有悖义务教育的“义务”准则,然而比起依靠条子、权力介入的台底交易,又不知公平了多少。

  公众总是秉着最善良的意愿去想象政府的难处,现实摆在这里,你还要求什么?不接受也得接受。要不就花高价去国外读吧!至于教育公平,对不起,这里只有“潜规则”。

  随便翻查资料,赫然发现去年8月广州市教育部门的领导曾发出“三年根治择校”的誓言,声犹在耳。请问还有人想听吗?

  ——本文于2010年5月20日发表于《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