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案件中,政法委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公安机关办了错案这是没说的,但检察机关公诉人基本尽到了责任,发现疑点后退补了两次,在公安机关没能把证据补上的情况下,由政法委主持协调了案件,然后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政法委的责任是显而易见的。
政法委的作用是代表党对司法机关是否依法办事进行监督和领导,依法办事也应当是政法委工作的基本原则。但赵作海案件中,政法委明显偏离了依法办事的轨道,而是依靠特权办事,牺牲了群众利益和法律利益,对群众和社会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而出了事情却需要普通办案者来承担责任,这是明显不公平的。当然办案人员没有把原则坚持到底,这也是有责任的,但主要责任明显是政法委的。
除了一般办案人员之外,明确政法委在赵作海案件中的责任,也是本案责任追究的一个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