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有了第121回——《大嘴婆轻信李大眼,易中天中计李承鹏》。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魏蜀吴并于魏晋,其后分分合合,辗转而大一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四五十年间,国之东南有一老学究,嘴皮甚是了得,人称大嘴婆。其人姓易,生于楚,少聪慧,移居闽而成事。乃父向有雄心,求功名数十载而仅为一学究,不甚得志,惟寄望于此儿,故将儿取名为中天。孰料,儿随父性,眼高手低。虽满肚才学、过目成诵,终因疏于刀枪棍棒,整日手持诗书、闭门不出而未掌控半片江山。无帝王命,要过帝王瘾。年过半百,续少年志,改攻三国,甚乐。以其洞察世事之能,加之怪理歪说演义,讲解三国,勾引学童甚众。也是此公时来运转,恰逢中央电视台开设讲坛,闻听此人能说三国,试讲,果不同凡响,几番炒作,顿时名声日著。其父寿而乐,得知儿为当世红人,笑曰:“吾儿成名矣,当年我取汝之名为中天,今名声赫赫,真如日中天哉。”又叹少年无运,恨其成名太晚。中天应曰:“吾乃妖怪,越老越红。”易某志得意满,成天国最红说书人。电视报章,充斥其言其论。闲来无聊,亦常谬论时事。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但说文革之初,蜀地老李家诞下一儿,眼甚大。乃父之胃口亦不凡俗,取儿名为承鹏,寓以大鹏之志也。大眼儿自小顽劣,善耍嘴皮。少年时又玩嘴皮,又玩足球,中年则尽在嘴皮子上玩足球。中国足球被他说得越来越臭,了无生机,惟一收成,便是他藉此挣得了些许名声。其时,易大嘴凭一摞说解三国之书,既有名声,又得银子,直把李大眼的一双足球般的眼睛羡慕得红出血丝。大眼贼开始不务正业,边骂球边写书,每次出书,皆找由头炒作,常被人识破。某日成都开书博会,李大眼与友人说通,在新闻发布会上争吵,再通过报章宣传。会上,有记者一男一女,责问其出书是否为炒作赚钱,李大眼则公然对骂,说自己不为钱,只为真理。次日,《李承鹏发飙骂记者》的新闻遍布全国。大眼贼乐颠颠回屋大笑,晚上在自家博客上发文《我没有发飙》云云。
此日天气晴好,大嘴婆易中天闲来无事,忽见报章上尽是李大眼与记者对骂一事,觉得记者提问无聊,而李大眼回答是与不是皆甚为难。遂著笔成文,题为《李承鹏不是发飙是犯傻》,从语言学、演讲学和外交答辩的学术角度为大眼献计献策:“发飙也不是好办法,要被骂作‘毒舌’,被不怀好意的人恶炒的。最好的办法,是一句话都不说,只盯住他们的眼睛笑,直到他们自己心里发毛为止。”易中天此计甚是可笑,若真让李大眼一直盯着那女记者,只怕让这对心有灵犀的男女对上眼,衍生出一二星火花出来。
大眼贼乃“挖抗”专家,专等着善男信女入坑。好在猎物不多,名人更少。这回是大嘴婆易中天翻身落马,可谓大眼投胎以来最大收获。这一炒,炒得甚欢甚红。
古人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诌。”按理,说了多年三国的易大嘴,肚子里也该蕴藏不少计谋,怎能像蒋干一样轻易中计?汪某人郑重建议,倒不如让大眼奸贼李承鹏改说三国,易中天从此改说足球。
李承鹏不是发飙是犯傻,易中天不是犯傻是中计。
易中天,不妨改名易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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