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时。头一天,他因精神错乱劫持少年被送进看守所,第二天,他的母亲就接到了他的死讯。
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给林立峰做了死亡鉴定,检察院告诉家属林全身有多处伤痕,多处发淤,七根肋骨骨折,左侧胸腔有较多血块,左肺严重挫伤,肺组织较多淤血和水肿,内腔大量出血,头部左右颞侧头皮下大量淤血,脑组织挫伤,出血水肿。检察院给出的鉴定结果是心源性猝死,并鉴定说林立峰身上的伤痕和骨折是抢救时按压所致,不予立案。(3月10日《红网》)
而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却是林立峰在看守所“发狂而死”。
看到这个消息,笔者的第一反映就是“人类新死法”在中国不断被创造出来,这是一种十分奇怪的现象。因为就在半个月前,媒体曾曝河南鲁山县一名叫王亚辉的男青年死亡后,虽然其背部、手臂有大块淤青和伤痕,头部破了一个洞,乳头被割掉,生殖器也有伤痕,但警方认定其为“喝水死”,笔者也为此写下了《“喝水死亡”,河南警方再创人类新死法》的文章,以质疑“喝水死”的真实性,并希望证明“喝开水”是继去年“躲猫猫”、“摔床床”、“做梦梦”、“洗澡澡”、“睡觉觉”、“撞墙墙”等伟大发明后的又一项人类新死法。
但面对各地警方在“人类新死法”上的不断创新,社会并未给与他们以正面的评价,相反却总是像前几年对待“水变油”、“汉芯科技”等重大“发明”一样,持怀疑态度,因为这些“人类新死法”并不符合常理。
就本案而言,由于死者伤情较为复杂,死亡过程应该是相当漫长的,湛江市检察院认定其为“心源性猝死”是否得当?因为医学上对“猝死”的定义是“指由于体内潜在的疾病引起的突然死亡”。
更不经推敲的是,检方把死者“七根肋骨骨折”说成是抢救时按压所致。笔者不禁要问当地检方,这些参与抢救的医生,是在抢救病人还是在谋杀病人?
令人奇怪的现象是,事情已经过去8个月了,湛江市检察院却始终不立案。媒体在采访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时,却得到了这样的回应:“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
媒体真的是“一点规矩都不懂”吗?我们分明是看到了一位高高在上的人民检察官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