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公职人员的超国民待遇损伤社会公平


近来,从中央部委、国有企业到地方政府,公职人员团购低价房的消息时有披露。据报道,在京机关和国有单位集团购买房产的现象一直存在,像西单的中海凯旋等早期高档住宅项目,很多都被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大唐集团等中央级企业或机构购置,京城四道口附近,公务员买房每平方米仅4500元,与普通购房者差近十倍;去年底,咸阳政府团购2600套低价房专供公务员,也曾引发舆论的广泛质疑;而就在山西忻州公职人员炒卖限价房获利的消息闹腾得沸沸扬扬之际,又网传农业部分配800套低价房,无疑进一步刺痛了大众的神经。
显然,国家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团购低价房、限价房、经适房现象远非个案,而是比较普遍地存在。尽管各单位都理直气壮地声言,有责任帮助本单位职员解决住房难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但公众诟病的并不在公职人员购买商品房本身,而在于他们所享受的显而易见的“超国民待遇”,本不在“保障”之列的公职人员心安理得、轻而易举地坐享保障房待遇,相反,最该享受到这种“保障”的广大低收入群体却被排斥在外。谁来替平民百姓团购商品房?这一质疑的背后,正表达着大家对社会公平、政策公正性的焦渴。
事实上,国家公职人员的超国民待遇,不只表现在住房保障一个方面,教育、就业、养老、升迁等领域同样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是房价的持续、过快增长,让一直望房兴叹的普通民众对政府公职人员团购商品房现象更为敏感。权力部门“近水楼台先得月”,一方面违背了宪法的平等原则,直接造成了在社会资源配置上的严重不公,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另一方面背离了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公职人员不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却优先利用公权力为自己谋福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同时,让党和政府的种种惠民政策大打折扣,公职人员对基层民众的现实困境缺少真实体验,更容易漠视民众的利益诉求,缺失替民办实事、为民谋幸福的热情和动力,也给国家一些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带来了困难和阻力。
因此,必须从践行党的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把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终结形形色色的超国民待遇,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更多改革发展成果,尽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只有这样,才能正好地构建公平社会、和谐社会,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