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公布问题上,真理也许在少数人手里


在财产公布问题上,真理也许在少数人手里

 

 

宋公明

 

 

“官员财产公示会引起社会混乱”,这是湖南省临湘市姜副市长说的话。此言一出,舆论大哗,不少人给予了斥责和批驳,不过,也有人认为姜副市是说了大实话。

 

 

除了别有用心的少数人,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财产公示的争论,是怎样反腐败才有效的争论,而不是要不要反腐败的争论。这位姜副市长也说,他自己可以公布财产,他说:“我可以公示,因为我经得住公示,我的房子就一套,这个可以到岳阳房产局搜索出来的,欠了房贷,房产证还压在房产局。我的工资收入一个月2600元,还有一点收入就是在股市里面,一直套着,去年才解套,大概有三四万块钱,就这么多,我不怕公示。”那么他为何反对公示呢?因为他认为公示并不能起到反腐的作用,反而会适得其反。

 

 

这位姜副市长自暴家庭财产,在下没有经过考证,不能替他打保票。但是他对公示这个办法是否有用的不同看法,是应当允许的。在一片赞成声中,敢于发表不同意见,实属难能可贵。实践早已证明,真理常常在少数人手里,对这样的意见,应当认真分析研究,而不应一棍子打死。而对哪些顺着杆子爬调子唱得比谁都高的主张,倒是要多加小心。

 

 

少数精英认为腐败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和发动机,认为腐败有理,腐败有利。除此之外,大多数人都痛恨腐败,都要求反腐败。然而正是这些精英,忽然又祭出了财产公示这个法宝,来迎合人们的反腐情绪。有人一听说国外有财产公示制度,就立马听风就是雨,恨不得马上就采用,以为这样就可以让腐败于一夜之间消失,清平世界马上就可以到来。或者认为即使没有这么理想,但是多多少少总会起点作用吧?总是向前走了一点吧?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未免过于天真。公示如果是一种方法或一种制度,岂不说国外是不是真的有效,至少,决不是一公示就可以万事大吉这么简单。如果只要发一道命令,让所有官员把财产公示出来,就能解决问题,那也反腐败也太容易了。世界上决不会有这么便宜的好事。

 

 

群众要求反腐败,是合理的,正当的,应当支持。但是采取什么方法,则不能搞民粹主义跟着群众的情绪走。精英们不是说要依法治国吗?那么即使要采用财产公示的办法,也要制定成制度和法规,纳入到法制的框架之内,而不能让官员直接向公众公示。在没有组织和制度的情况下,这种公示,只会造成混乱。道理很简单,就拿这位姜副市长公布的财产来说,你信不信?凭什么相信?又凭什么不相信?你能去实地调查考证一番吗?你又凭什么调查人家的隐私?你调查的结果,别人凭什么相信?那么凡是不相信的人是不是都可以去调查考证一番?又比如中央某个部委公布了财务报表。试问能有几个人去看?能有几个人能看懂?如果你不相信,能让你亲自去调查核实吗?

 

 

有人说了,那让公证处公证。公证处能公证,那还要公示干吗?该抓的抓,该表扬的表扬好了。其实公证处公证,已经不是官员直接面对公众了,就是按照某种制度办事了,公证处就要承担责任了。问题是公证处公证了,就可以相信了?公证处能承担得了这个责任吗?如果公证处公证可以相信,那么审计局、反贪局、预防贪污贿赂局、纪检委、监察局、组织部等部门为何就不能相信?如果这些专业部门可以相信,那么为何不让这些部门先调查审核呢?例如财务报表,大多数人根本看不懂,为何不让审计部门审核呢?如果审计部门审出问题了,依法处理,公布处理结果不就行了?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是有章法的,不能乱来。制度法规不完善,可以完善制度法规;人员不合格,可以换人。但是不可以由公众直接来插手。如果让官员直接向公众公布财产,然后说有没有腐败,你们大家看着办吧,这能不乱套吗?

 

 

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需要,既然已经产生了组织人事、审计,监察,纪律,预防贪污贿赂局,反贪污贿赂局,等等部门,这些部门又养着大批专业人员,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他们的责职就是反腐败。如果说要依靠群众,也是这些部门去依靠群众开展工作。而不是让群众自己核查官员公示的财产或政府公布的报表。腐败长期危害社会,应当追究这些问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公开透明,首先应当让这些部门公开透明,应当问一问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如果没本事干又不承担责任,为何不能让他们滚蛋?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如果不从这个方面通过人大质询弹劾和追究责任,而要让公众直接面对官员公示,如果不是糊涂弱智,那只能是别有用心。

 

 

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我们的头脑也要复杂一点才好。在下头脑简单,往往用脚后跟思考问题,发帖子也只当是对牛弹琴,不过是自娱自乐而已,还望列位看官包涵也。

 

 

2010-4-22

 

 

附:

 

 

戏法人人会变,玩笑不可当真


宋公明


央视春晚连续两年都上了魔术节目,于是变魔术风靡一时,各路魔术高手竟相亮相,各显神通,让观众看得一楞一楞的,特别是美女们,无不大叫:哇,好神奇耶!


是的,“特别是”所谓近景魔术,一切都在你的眼皮底发生,可谓既公开又透明,所以让人感到不可思异。然而谁都知道,魔术都是假的,说穿了一钱不值。看着玩玩可以,如果当真就成傻子了。


所以,眼见并不一定为实,对所谓公开透明,也不能太迷信了。有人在网上开了反赌网站,公布赌博中的老千手法,也是教人们千万不要轻信亲眼所见,千万不要参加赌博。


体育比赛,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又有裁判现场执法,可是仍然会有假球黑哨。所以,对公开透明,不能过于迷信,以为只要公开透明,就一定会有公正廉洁,如果不是别有用心,就是太天真了。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有的人购买商品房为何要请律师和验房师?就是要请内行来看门道。有些人很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自己亲眼所见,还能有错吗?然而等到问题暴露时,再去和开发商交涉,再去打官司,不仅伤神受气,化钱费力,而且往往还得不到妥善解决,只好自认倒霉。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在网上公布了2009年乡政府财政决算报表,有不少人大声叫好,说是开了公开透明之先河。给你看个报表就算公开透明?你看得懂财务报表吗?你懂财务审计吗?就算是专业财务和审计人员,也要与相关原始凭证和各种相关资料核对之后才能下结论吧?看到个报表就当真,真的是傻到这种程度了?当然,网上也有人认为这个报表不可信,但是你有证据吗?再说,就是有问题,也得要由法定机关认定,你说了也不算。


这个白庙乡的书记向网友公布了自己的财产,有手提电脑一台及家电若干之类等等。又有人赞不绝口。他说你就相信?你到他家看过了?他自己说的,既不能相信,也不能不信,需要经过核实。任何事情都是如此,未经核实之前,是不能下结论的,这是常识。那么由谁去核实呢?是不是谁都可以去核实呢?不是谁去核实当事人就都要接待呢?是不是随便是谁去核实了就有效呢?当然不是,必须要由法定的专职部门及专业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去核实,才合法有效,这也是常识。


那么很清楚,让官员直接面对公众公布财产,纯属胡闹。公众要求反腐,公众希望公开透明,公众要求公布财产,这都不错。但是当局不能搞民粹主义,不能做民众的尾巴,不能见风就是雨,更要警惕有人借民众的情绪搞阴谋。在官员和公众之间,必须要有权威机关来主持公道。一方面,代表民众,对官员实行管理和监督,向民众公布权威性的信息;另一方面,又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官员的合法权益。官员直接面对民众公布财产,既不可能,也毫无意义,只会造成混乱。谁会把贪官二字写脑门子上面?谁会老老实实把非法收入非法财公布出来?就算是到了反贪局,就算是到了法院,还要抵死狡赖不承认呢,一说公布就把非法所得交出来了,也太小看人家贪官的智商和心理素质了吧?


那么由官员向上级报告,然后由法定机关审查核实之后再公布如何呢?核实工作不是天天在做吗?经过核实,查出有非法财产的当然就要依法进行处理,公布出来的全是没有问题的,有何意义呢?再说核实需要时间,核实也不一定就能得出肯定的结论,有的需要内部掌握,是不能公开的,怎么办呢?如果权威部门公布出来,有很多贪官,有很多是疑似贪官,那么人们要问既然知道为何不处理?如果公布出来全是好人,没有贪官,你信还是不信?


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针对的是大活人,是在和贪官互相搏奕,你这边有政策,人家早就想好了对策。以为玩弄点小聪明就能反腐败,做梦去吧!有人说贪官最怕公布财产,那才是笑话。会变魔术的会怕公开透明吗?道具可以任你检查,你又能看出什么?腐败的花样也是千变万化,明摆着让你看,你也只能干瞪眼。这回公布财产,人家就能再玩一个花样而己,和你开个玩笑?你就当真了?


2010-3-29

 

 

反腐不能病急乱投医,财产公布未必是灵丹妙药


宋公明


一、


对于腐败,大家都深恶痛绝,就如毒瘤在身,一日不除,寝食难安。在下也经常想,如果能找到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能一招割除这个毒瘤就好了。然而理智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这样的灵丹妙药。


记得社会上曾经有过所谓健脑丸之类的药,说给孩子吃了,他会立马变得聪明起来,学习也就不用费力气了。这让一些为孩子学习成绩不好而大伤脑筋的家长非常动心,于是就不惜化重金购来给孩子吃。不料,孩子吃了成绩没有上去,胡子倒提前长出来了。


所以,病急切不可乱投医。对反腐也同样如此。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什么灵丹妙药,可以一经采用就可以马上让腐败消除。


二、


反腐败问题,实际上就是治吏问题,用现在话来说,就是干部管理问题,包括选拨、考查、任免、监督、奖惩等等。现代干部管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第一,有一整套制度和法规,例如我国有《公务员管理条例》,有最近刚颁布施行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各种禁令,还有党章,宪法,等等。第二,有管理机构组成的管理系统。例如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有各级财务、审计部门,有各级反贪部门,等等。组成了庞大的管理体系。第三,有社会监督和信息体系。例如有各级信访部门,有各种媒体和网络等等。第四,有大量的专业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装备、器材及资金保证。这样才组成了管理干部的完整体系。用精英们的话来说,要依法治国。当然,也要依法治吏。不能听风就是雨,像墙头草似的随风转。


就拿财产公布来说吧,即使是个好办法,也要纳入到法制的框架内,形成制度,才能发挥作用。


三、


近日网上刮起一股“全裸乡”之风,说的是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在网上公布了2009年乡政府财政决算情况,于是便有人大加称赞,什么“全国第一”,“透明政府”,还把乡党委书记当成英雄请到人民网强国论坛来做嘉宾,给予热烈欢迎,送上不少溢美之词和赞扬之声。


这个时候,怎么就不讲法治了?怎么就不讲依法行政了?一个小小的乡政府,没有相关的制度,没有上级的指示或认可,就这样独树一帜,标新立异?置法规制度和组织原则于何地?如果各级政府都这样各行其是,岂不是要乱套?再说,他公布了一个报表,又能说明什么?这就是公开透明了?那还要各级财务审计部门干嘛?这不是笑话吗?没有经过上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查认可,你怎么就知道这个报表是可信的?说得不好听,这年头,就是上级财务和审计认可,没有其他可靠旁证,也不一定可信。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全部工作和全部表现,不能以偏概全,一叶障目。这位乡党委书纪同志,公布了这么个报表,就成了反腐廉政的英雄了?那要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干嘛?难道用不着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全面考查了?你怎么知道他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以及在各方的表现和群众的口碑是如何?


公开透明,阳光政府,当然很好。但是形式上东西是不可轻信的。这年头,眼见都不能为实,何况是他自己说的自己公布的东西?有人对公开透明到了迷信的地步,有两位省级大员对财产公布表了态,有人马上就叫好。真是天真得可爱。就算了他真的公布了,又能说明得了什么?有人说,他自己说的不可信,那就让公证处来做公证,如果是假的就如何如何处罚他。公证处公证了就能相信吗?如果知道他是假的,纪检委反贪局早就下手了,又何劳公证处?


有人会说了,那你说怎么办?在下前面说了,还是要依法治吏。要依靠组织系统,依靠群众,依靠科学的法律制度,依靠科学的工作方法,才是最可靠的办法。


让个人直接向公众公布财产,例如这位全裸乡的党委书记张映上同志,向网友公布了自己有多少家电,多少工资等等,似乎是很阳光,很透明。但是这有什么意义呢?你自己说的,别人就相信了?是不是谁不相信都可以到他家去核实一下?那岂不是又要搞文化大革命了?那么由组织调查了解证实,以组织名义公布,这样不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吗?组织的调查,当然要依靠群众,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子。然而如果组织经过调查了解,发现有非法收入和非法财产,难道不处理吗?有问题的处理了,没有问题的公布出来,又有何意义?自己公布或向组织报告,是为了表明自己清白,组织上经过调查核实,明知没问题,为何还要公布?岂不是又要人人过关打击一大片了?再说,有些问题,很可能一时难以下结论,只能是组织内部掌握,这是工作方法问题,公开透明也不能绝对化无序化庸俗化,否则必然会适得其反。


四、


反腐败,一要综合治理,二要标本兼治,三要对症下药。要对症下药,就要知道病症的所在。回顾一下近三十年腐败的发生发展历程,就会发现,腐败之所以猖獗一时,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是在思想上解除了武装,失去了控制。有人借解放思想之名,行解放兽性之实。为了瓦解公有制经济,争夺私有经济的发展空间,不惜在思想上破公立私,鼓吹“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鼓吹“一私就灵”,“自私才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一切要与个人利益挂勾才能调动积极性”,等等。为了发展市场经济,鼓吹“腐败是市场经济的发动机和润滑剂”,制造腐败有理,腐败有利,适度腐败之类的奇谈怪论,对以权谋私采取放任纵容态度,官场中形成不以腐败为耻,大家心照不宣、互不干涉、互相勾结掩护的潜规则。例如足球界,当年阎世铎上台时,曾其势汹汹的说,对假球黑哨,要“杀无释,斩立决”,怪吓人的。然而直到他下台,也没见到他杀一个,斩一人。而假球黑哨赌球一直在暗流涌动,据说,有的女裁判竟然自愿献身,男裁判竟然自愿戴绿帽子。在俱乐部老板、裁判、教练、球员、足协官员富起来的同时,足球水平从亚州一流沦落到二流以下,球市也火不起来了。最近终于大暴发,从南勇开始,自上而下一下子抓进去了一大批。这边南勇一倒,那边中国男足立马就三比零大胜韩国队,一洗20年逢韩不胜之耻。不是小胜,也不是险胜,而大胜,全胜,完胜,这就不能用偶然来解释了吧?


第二,是经济已经被腐败所劫持。以天价香烟为例,如果没有周久耕之类的贪官们消费,是不可能存在的。这类侈奢品,大款自己才不会去消费呢。官员们不抽,老板自己抽,有什么意思?只有共享“厅局的享受”,才会有心里上的满足嘛。当年也曾为制止吃喝风开征过宴席税,可是餐饮业立马就发生了危机,于是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的GDP,实际上是靠腐败消费来支撑和拉动的。除掉黑色的和泡沫的鸡的皮,所谓绿色鸡的皮,还能剩下多少呢?所以反腐,也有投鼠忌器的时候。以前面“阳光政府”全裸乡公布的报表为例,一张表上基本上全上吃喝的帐,工作就是请客吃饭,已经无人为怪了。有人说,只要公布就好。那好吧,继续吃好了,吃出鸡的皮,拉动消费,是不是腐败就不用管了。其实看得见的只是一小部份,还有大量“政府请客,老板掏钱”的帐是看不见的。只看报表又有何用呢?


第三,是以权谋私失去控制。日前媒体报导,南京某知名幼儿园招收80名新生,可是园长收到800张走后门条子。这种现象,在一切资源紧缺或有利可图的地方都会发生。不管是什么左派右派,你自己碰到这种情况,例如儿子孙子入托,入学,找工作,或是要办出国手续,要打官司,恐怕都要想尽一切办法找关系吧?自已这么大年纪了,无所谓了。可是耽务了孩子的前程可怎么好呢?幼儿园所在地的派出所,教育局,卫生局,街道办事处,这些单位的职工子女,你能不优先照顾吗?这些单位的上级,上级的上级,加上关系单位,各方领导的亲戚朋友,只要有可能,就都会来打招呼。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在这种现象的背后,可知有多少钱、权、色的多重交易?足球界是社会的缩影,在谋生竟争的压力下,女裁判献身,男裁判戴绿帽子,社会上何偿不是如此?女大学生在求职中饱受欺凌,职工怕下岗只好委曲求全,否则,你就去掏大粪,去卖肉,或者冻死在立交桥下。于是逼得你不得不背叛理想和道德,而向“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俯首称臣,加入到腐败的行列中去。


列举上面三点,只是为了说明腐败的症结在何处。要针对腐败的病因下药,才能取得成效。如果不对症,再好的药又有何用呢?


五、


有人把财产公布说成是“遏制社会腐败是一种最有效的机制”,是“阳光法案”和“终极反腐”的手段。据说,1883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官员公开申报财产的法律,现在世界上目前已有包括我国香港、台湾、澳门在内的近百个国家与地区推行了此项制度。因此有人就认为,这就是反腐灵丹妙药,恨不得马上就拿来实施。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我们头脑也要复杂一点才好。


在下头脑一向简单,但是,前面写过几个帖子,是对财产公布持否定态度的,虽然也有若干网友表示赞成,但是也有一些网友非常反感,认为你这家伙平时看上去也像是反腐败的急先锋,怎么对这么好的反腐灵丹妙药竟然看不上眼,还要说三道四?就算疗效不是那么神奇,那总比没有强吧?有点进步总是好的吧?你在一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岂不是站到对立面去了?在下只好用简单的头脑再来分析一下这个灵丹妙药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第一, 虽然这个办法问世已一百多年,全世界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实行了这个办法,但是效果并不理想,至少,没有起到根治的作用。资本主义世界各个国家,都发生过惊天腐败大案,而且一直没有杜绝。腐败的典型产物黑社会以及与之不可分割的黄赌毒,也遍布资本主义世界。台湾的陈水扁的腐败大案,不是正在受审吗?


第二, 从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看,其统治集团只能资产阶级及其代理人,而这种统治集团必然是腐败的。在资本主义世界,政治经济贿赂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见之于各种报导和现实主义文艺作品中。


第三, 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集团,表面看,是通过竟选产生的。但是实际上,竟选是要化钱的,从来就没有干净的选举,几乎每次选举都有反对派不肯承认。而当选的只能是资产阶级或者是其代理人,穷鬼们是不可能上台的。西方的政客,都有家族的背景或者靠山。西方政客可以自己的产业、庄园和别墅,他们公布财产,不是看如何寒酸,而是看如何富有。和我们是两个概念。


第四, 资本主义社会当然也要维持社会安定,也需要政治清廉。但是他们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的统治,所以他们的清廉,只是把资产阶级统治集团的特权和利益法制化。例如王室的特权就是法定的。例如台湾的领导人有所谓“特别费”。例如所谓高薪养廉。即使如此,仍然不能避免腐败的产生。


第五, 从人类进化发展的趋势看,公有制社会必然要代替私有制社会,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转移客观规律。只有公在公有制的条件下,才能最终消灭一切腐败现象。


这样分析下来,应当可以清楚看出,外国的财产公布制度是不能生搬硬套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由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的,是代表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政府的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政府公务人员必须忠于宪法,忠于党,忠于人民,而不能谋取私利。无论是公务员管理条例,还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都有明确的规定。


由于社会主义还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处于转型期,干部中出现了腐败现象,而且还很严重。当然就需要治理。国外的经验和方法当然也可以借鉴,但是这不等于照搬照套。如前文所述,还是要经过分析研究后,纳入到我国的法制框架之内,成为治吏体系的组成部分。而不能见风就是雨,说公布,马上就把所有公务人员的家里东西全亮出来,他本人还不行,还要把他的所有亲属家里东西都亮出来,这还不够,还要把他本人和他的亲属每天的消费都亮出来。这还不行,还要经过公证处公证。这还不行,还要允许百姓随时到家里查看,以示公开透明。这可能吗?有必要吗?有用吗?本文前几个部分已经分析过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更不会有好的效果。


有人一定要说这是灵丹妙药,并以此划线,凡是赞成者就是好人,凡是不赞成者就是和腐败站在一边的家伙。这就让在下有点不服气了。把一个并不灵验的方法凌架于现有法制框架和干部管体系之上,强调到吓人的高度,迷信到胡涂的地步,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如果不照办,就是违背了民意。如果照办呢?明摆着不会有好结果,势必更加要失去民心。那么出路只有一条,就是放弃社会主义制度,去搞资本主义,或者说,去搞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这不就是某某派的企图吗?


腐败当然要反,但是要对症下药,千万不要病急乱投医,千万别听人家乎悠,有什么灵丹妙药。一不留神,病没治好,好好的腿反而被人家乎悠瘸了,岂不是得不偿失?


在下写了这么多,连我媳妇都说我,关你什么事呀?人家范厨师就是要听大乎悠的,谁会听你的?你一片好心人家不领你的情,还说你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他被人家乎悠瘸了还要谢谢人家呢。


是的,在下自作多情了,吃饱了撑的,就当自娱自乐吧。


2010-3-18

 

 

公布财产,是逗你玩还是金蝉计?


宋公明


昨晚看到央视播出的一个相声节目,其中有这么一段(大意):


甲:你去问问他,他是不是坏人?


乙:哎—,有这么问的吗?


甲:你就这么问,看他怎么回答。


甲:你是坏人吗?


丙:我就是坏人呀。


甲:他说他是坏人。


乙:好!,他承认自己是坏人,说明他很老实,他的话一定很可靠!


甲:这是什么逻辑?


相声,就是逗你玩。哈哈一笑,也就罢了。


不料今天上午,在强国论坛看到了现实版的相声对话。


请看:


回答网友兜风的海浪:嘉宾好。政务公开是否意味个人财产的公开?你有行贿受贿的现象吗?务请回答。


张映上:政务公开和个人财产的公开,应该是有着紧密的联系。行贿受贿从来没想过,我们的领导也不允许我去给他行贿。我自己也没想到过。


问的是一本正经,回答的是严肃认真。还有人大为称赞:真乃清官也!


是可笑,还是可气、可悲?


有谁会在论坛当嘉宾时会对网民承认自己受贿贪污?要承认也是到纪检委反贪局自首吧?很多贪官,到了反腐局,也要装模作样,百般抵赖,在论坛上自己说没有行贿受贿,就能说明他是清官了?据说有人看到警车停在楼下,吓得赶紧自首,不知是真是假。至少,没听说过贪官被网友提问就自动承认的。如果比“此地无银三百两”还要弱智,还怎么出来混?


当然,在下并不是怀疑张映上同志就是贪官,而是认为这种问答太过荒唐。


然而,下面还有更精彩的:


回答网友看西南:张书记,现在社会对公布官员财产呼声很高,你能率先在人民网公布一下你的财产吗?


张映上:谢谢这位网友。真的没想到有这个问题。我非常高兴、非常乐意将我的财产进行公示。有五个部分:第一,我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是联想的,价值6000多。第二,有一台海尔空调,挂式的,价值2000多。第三,有近千元的床套、床被两套。第四,有一百至一千元的衣服六七套,上千元的有两套。第五,每一个月有2600块钱的工资和津补贴。就这五个部分的收入和财产。住房是寄住的岳父的住房。


回答得真的是很认真很诚恳很具体,于是又搏得了一片喝彩声。


难道到了君子国了?说什么都可以相信?


即便这个回答是完全真实的,又有何意义?如果这种公布就能说明一切,就能一招制腐败于死地,那么还要专门的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干嘛?考查干部,是全方位的长时间的专门工作,而不是某一项手段就能代替的。


如果所有的官员都公布财产,会是什么结果?是不是所有贪官把非法收入一五一十的全都公布出来,而且自动到纪检委反贪局排队等候处理,腐败立马消灭,反腐大获成功?这不太可能吧?


某位省级大员也说,我现在就可以公布,因为我没有多少东西。这个话,谁不会说?如果公布出来,都是像张映上同志这样,都是像这位省级大员一样,没有多少东西,也没有任何非法收入和非法财产,是不是就能证明没大家都是好人,根本就没有贪官存在?这也不太可信吧?


既然贪官不可能自动公布非法收入和非法财产,而公布出来的又不能相信,那么公布财产又有何意义呢?


在下不是反对公布财产,而是认为,作为一种反腐的手段,要通过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去加以研究,而不是听风就雨,跟着瞎起哄。


百姓是主人,专门机关是公仆。百姓叫公仆去打酱油,怎么打是公仆的事,他不会就不能当公仆。同样,百姓有权要求反腐败,用什么方法,百姓可以提建议,但是最终还是由公仆来决定取舍,责任也要公仆承担。百姓没有必要非得让公仆采用什么方法,更不能替公仆承担责任。只要公仆真的愿意反腐败,那么他自然会听取群众意见择善而从,自然会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而真心要反腐败的公仆,当然是存在的,而且也在进行努力之中。

现在有人把财产公布吹得神乎其神,似乎财产一公布,就可以一招致腐败于死命。谁愿意公布,谁公布了,就是好人,就是清官。谁不同意公布,那就是害怕,就是不肯反腐败。于是就发生了上面的访谈。


财产公布作为一种方法、措施,其作用和效果是不难预见的。特别是中国的腐败有中国的特色,不能照搬外国的办法来对付。是否采用和如何采用这个方法,可以讨论研究。但是把这个方法绝对化,甚至纠缠于方法的争论上,并以此划线,转移人们的注意力,其用心就值得怀疑了。如果不采用这个方法,似乎就是不尊重民意。如果匆忙仓促之间采用了这个方法,但是又不能取得效果,甚至适得其反,岂不是更加失去人心?


所以,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我们的头脑也要复杂一点。见风就是雨,什么“总比没有好”,什么“有一点进步也好”之类,恐怕就是太天真了一点。如果人家仅仅是在逗你玩,那倒也算了。如果是让贪官金蝉脱壳,还外带暗渡陈仓,直取你的咽喉,后果可以严重了也。


2010-3-16

 

 

热衷于财产公布的目的是什么?


宋公明


对于财产公布,在下从一再始就说,这个方法是治不了贪官的。后来,财产公布的鼓噪越来越响得离奇,已经把手段当成了目的,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之意。而腐败反不反,好像倒在其次了。这就不能不让人生疑了。


财产公布只是一个方法,有用没用,是不难想像的。第一,财产的多少,和是否腐败,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没有财产的人,也可以腐败透顶。裸体当官的,一无所有,其实更腐败,这还用得着多想吗?第二,谁会自己申报非法收入呢?如果申报,还不如到反贪局去自首,还可以落个宽大呢。如果公布的官员财产全是正当收入,有何意义?如果明知有非法收入,还不抓起来依法处理?难道还要先公布出来让大家看了之后再说?有这么混蛋的吗?第三,财产是可以转移隐匿洗白的,不会连这个常识都没有吧?第四,外国人有这个制度。不知道中国和外国的国情不同吗?外国的政府官员,是竟选产生的,是可以有自己的庄园别墅和产业的。他有钱才有能力竟选。外国公布财产,不是看他是否少,而是看他是否多,完全是两码事。另外,外国人个人帐号是受控的,非法收入很难掩蔽。而且外国的财产公布制度,也并没有解决腐败问题。


显然,如果没有腐败,那么就没有必要公布财产。如果解决不了腐败问题,那么公布了又有何用?


百姓反对的是腐败,而如何反腐败,本不是百姓考虑的事。百姓是主人,官员是公仆。主人叫仆人去打酱油,至于怎么打,是仆人的事。如果真的要反腐败,他自然会有各种办法。街头小贩不是一治就治住了吗?禁放鞭炮,不是一禁就禁住了吗?当年不是在一夜之间,就让娼妓消失了吗?不是在一夜之间,就让所有媒体全都闭嘴了吗?何劳你百姓出主意?拚命鼓吹财产公布,把百姓的视线转移到具体方法上,其用心何在?矛头是指向政权的,一方面,要造成当局的被动,你不同意公布,就是违反了民意。如果公布呢?如果不学外国的那一套政治体制,就只能造成更大的混乱,而不能伤腐败半点毫毛,从而更加失掉民心。公布财产之意,不在反腐,而在政权也。司马昭之心,还用得着说吗?


如何应对这个局面,就看当局的政治智慧了。拖,恐怕不是办法。


2010-3-14


在财产公布问题上,真的是如此天真幼稚吗?


宋公明


不知为什么,不少人对财产申报和财产公示寄于莫大希望,认为这是反腐败的绝好办法,因此不断在网上呼吁,成为网上热门话题。两会期间,有关财产公示的提案也成为引人注目的焦点之一,热切的期盼能够正式通过。


然而有关部门却说时机还不成熟,于是遭到很多人愤怒的指责。


一方面,有人急切地要求立即实施财产公示制度;而另一方面,有人又总是一推再推,似乎在进行一场拉锯战。人们的注意力被这场拉锯所吸引,似乎公布财产就是反腐,就能反腐;不公布财产就不是反腐,就不能反腐。支持公布就是支持反腐,不支持公布就是不支持反腐。似乎只要能逼得当局同意公布,就是伟大的胜利。而实实在在的反腐工作,反而被忽视了。如果没有腐败,何必要公布财产?如果不能解决腐败问题,公布了又有何用?离开了反腐去争论公布,有何意义?


其实公布财产又有何难?近日有位省级大员说:“我的财产早就申报了,大家可去中纪委查。”另一位省级大员则说:“我现在就可以公布,因为我没有多少东西。”两位大员的表态,立获得一片喝彩,好评如潮。


这让在下觉得非常不可理解。这两位大员说的话,你们立马就相信了?不需要分析核实吗?过去,家有二百亩地的人,说出话来就是真理,是不容置疑的。现在,省级大员说出来的话,也是不容置疑的么?是在下有小人之心,还是有人太天真太幼稚?悲哀,真是悲哀啊!我们吃轻信的亏还少吗?为什么总是不吸取教训呢?


在下也不是说这两位大员说的一定就是假话。在下的意思,是他们的话,也要经过检验。说财产早说申报过了,这是没错的,因为处以上干部申报收入制度,早在十几年前就实施了。问题是申报的内容是真是假如何分辩。如果大家申报的都是真实情况,那么早就没有腐败了。如果贪官公布自己的非法收入,何不直接到反贪局自首?如果把违法收入都申报了,那纪检委反贪局在家守株待免不就行了?显然,这种申报,是根本不可相信的,公布出来,也毫无意义。另一位大员说,“我没有多少东西”。在下不敢说不是。没有证据,不能乱说。但是同样,没有证据,在下也不相信。他自己说自己没有多少东西,现在就可以公布。大家就立马大声叫好,是不是为时过早?


把反腐的希望寄托在财产公布上,是不是实在太天真太幼稚了?谁会在自己额头上写上“贪官”二字?谁会把非法收入如实上报?如果公布出来的财产,都是“没有多少东西”,你是信还是不信?现在眼见都未必是实,何况是自己申报的?知道腐败的花样有多少吗?且不说拿回家去已经过时了,就是拿回家了,隐匿转移洗白的手段也多如牛毛。兵不厌诈,贪官的智商早己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水平了。


行政经费超支,预算外资金来去无度,超标准的办公大楼和小车,会议桌上的九五至尊香烟,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公费培训,长期无偿占用下属单位人员车辆,买官卖官,各种色收入,等等。每天都在眼皮底下发生,要想抓,还不是一抓一个准?还需要公布吗?


在下并不是反对公布财产,而是不主张代替负有反腐责任的人拿主意。任何一项措施,不是看有没有,肯不肯,而是要看是否有效。如果真的要反腐,咱百姓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有效就行。百姓有权要求反腐,至于用什么方法,不是百姓考虑的问题。当然,百姓可以提建议,但是切不要上了某些精英和专家的当,似乎有什么万应灵丹,什么外国人如何先进等等。你非要用这个方法,如果无效,那谁承担这个责任?不布公财产也可以,但是腐败不除,就不能辞咎,这才是正道。历史早就证明,国家只要真的想干,就没有干不成的事。可以让娼妓在一夜之间消失,也可以让媒体在一夜之间全部闭嘴。所以,在方法上打拉锯战,实在是很不可取。如果明知是与虎谋皮,还要费尽心思去争取,不是天真幼稚是什么?如果跟着某些精英专家鼓噪,那就上了人家的大当了也。


2010-3-13


不要白费劲了,财产公布也是治不了贪官的


宋公明


据说国家正在制订官员财产公布的办法。对此不少人很是感到欢欣鼓舞,以为肃贪有望,腐败有治了,因此眼巴巴地热切希望这个办法赶紧出台。


不过在下却要说一点怪话,放一点厥词,泼一点冷水,唱一点反调。


有的人也许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官员财产一公布,那些财产太多的官员,岂不是立马漏馅了?到时有一个抓一个,贪官岂不是可以一网打尽了?如果真能如此,那倒是太好了。可惜,这只能是一个美好的幻想,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就拿配偶来说吧,国家可是有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如果要官员申报公布配偶的数量,那么肯定都是一人一个,谁也不会报两个以上。在这方面,官员恐怕没有傻子。然而事实如何呢?有二奶、三奶以至于N奶的还少吗?包养情人小蜜的也不是个别现象吧?这不是公开的秘密吗?你知道又能怎样?还不是只能干瞪眼看着?


那么财产不也是如此吗?他有大量现金外加金银珠宝,有若干处房产,但是他公布的只有可怜巴巴的那么一点,你有何奈何?平白无故,你能去搜查吗?你去一个一个的查,要化多少人力财力?你能查得清吗?连明摆着的二奶三奶都查不清,这财产多少和来路能查得清吗?更不要说人家早已做好手脚,转移到国外,转移到他人名下,黑钱洗白了,深埋地下了,你又有何奈何?


把财产放在自己名下,这不是找死吗?人家贪官的智商才不低呢。其实腐败也早已与时俱进了。据说有这样一个故事:王局长、张老板,李小姐一同逛商店,李小姐看上一件貂皮大衣,价值十万。张老板出钱买下送给李小姐笑纳,这与王局长没有关系吧?晚上王局长与李小姐共渡良宵,这也不犯法吧?改天张老板承包的工程评上了省优。这其中的奥妙,谁能说得清呢?你反贪局也好干瞪眼吧?腐败花样翻新,日新月异,靠一点小儿科的小聪明反腐,恐怕提了鞋子也跟不上吧?


有人说,人家外国官员财产是公布的。这又怎样?外国人玩烂了的游戏我们就一定要捡回来?何况外国人至今也没有也不可能解决腐败问题。须知人是活的,你有政策我就一定会有对策。这一套人家早已玩经过时了,你还当宝贝捡回来?岂不是笑话?贪官又不是白痴,你有一条妙计,人家有十个高招在等着你呢。何况你还是人家玩剩下的馊主意。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这小偷存心要偷,你防是防不住的。装了防盗门,不仍然有小偷吗?有道是道高一寸,魔高一丈。小汽车的防盗技术够先进了吧?不仍然有被盗的吗?


所以在下对这类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向来不抱多大希望。搞点形式主义,做点样子,摆点花架子,有什么用呢?前年曾下通知,要求各机关办公室夏天空调不准低于26度。后来不也不了了之了吗?奇怪的是,明知机关行政经费浪费严重,为何不从源头卡住呢?例如这空调,你何必限制温度?你又不能天天去查,规定了有什么用呢?为何不能把电费卡住?这机关按人头按面积都能算出正常用电量,到供电局一查便知,凡是超量用电的一律让官员自掏腰包不就行了?除非他能自己发电。


其实贪官的嗅觉是十分灵敏的,对是不是动真格的,他们一看便知。他们自己就是领导,是反人家腐败的人,对什么是动真格的什么是做做样子的,岂能心中无数?什么几条禁令,无非是说说而已,谁当真了?高压线通没通电,闸门就在他自己手上,整人可以,反腐就难说了。诸如限制空调温度,一年只准出一次国,两年内不能建办公楼之类,与其说是反腐,倒不如说是给腐败开口子。如果真的要动真格的,根本不需要玩多少花样,也不需要搞多少劳民伤财的花架子,只要实实在在做出样子就行了,到那时包管贪官一个个闻风丧胆,老老实实不敢越雷一步。以前不是没有先例,中国曾经有过古今中外最清廉政府,这是外国人也承认的,具体方法大家也都知道,就不用多说了。如果有兴趣,可参看拙文《腐败控制论》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 ... =90740841&bid=2


2009-3-9



韩局长的日记都公布了,又能怎么着?按照法律,人家还要追究你侵犯隐私权呢!有人说,官员就不该有隐私。怎么又忘了,官员也是人呀,要人性化呀,要人权呀。否则外国大爷发个人权白皮书,岂不是又要吓得屁滚尿流?如果公布财产无用,还有什么招?难道再公布日记不成?


2010-3-7
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