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征暴利税不如制定最高限价
刘纯银
针对国企进军房地产行业遭到质疑,国务院国资委分配局局长熊志军日前对媒体表示,国企进入不是导致高房价的决定性因素,但此举造成房地产的利益格局面临挑战,因此国企在受“夹板气”,对此,他呼吁全国人大明确国企的定位;另外,他建议征收暴利税来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3月21日《羊城晚报》)
2009年,对中国楼市来说,是极为不平常的今年,实现了从年初的“低迷”到年末的“狂热”彻底转变。特别是国庆节后,各地不断攀升的房价让那些在城市“蜗居者”只好望“房”兴叹。难怪甚至有人说: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经济:房价高了,老百姓不答应,房价低了,GDP不答应,政府正左右为难。
我国房地产市场经过近10年的快速发展,让许多市民人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但同时高企的房价也给购房者带来沉重负担。目前国际公认的较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在4-6倍之间,但我国房价收入比平均为15倍,个别大城市更高,可见,我国高房价给普通百姓带来的生活压力。尽管导致我国房价如“脱缰的野马”一路攀升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是土地成本、税费成本和企业利润的不断飙升所致。所以,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地方政府要摒弃“土地财政”理念,别再采用招、拍、挂的模式出让土地,同时,通过征收暴利税来控制房地产行业的利润。
在房价居高不下且已经成为一只“落水狗”,成为人人喊打的焦点问题的时代语境之下,任何针对房价高企的调控政策,在表面看来可能都是充满无与伦比的正义感和深得民心的。但实际效果如何呢?这可以从两则新闻中看出:一是3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3月15日,两会闭幕的第二天,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1—2月,北京市四环路内商品住宅期房均价首次突破3万元/平方米,六环路外的房价也首次突破万元大关。同一天,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也显示,2010年2月的国房景气指数为105.47,比去年12月提高1.83点。自去年4月触底以来,该指标已保持了连续10个月的上涨。二是3月15日《新华网》报道:当天北京土地市场接连诞生3块“地王”,并分别创下52.4亿元总价纪录,以及2.75万元/平方米和3万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纪录。正如网友留言所说:尽管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高房价一片怨声,尽管调控房地产的政策一出再出,但这都没有挡住“新地王”诞生的步伐,没有挡住房价的攀升。
居住权是人们的基本需求,居者有其屋是生存的基础和根本,但高房价的结果会剥夺多数普通民众的居住权,这在民生和社会保障上是不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房价上涨过快,把未来发展空间透支了,既增加老百姓的痛苦,对房地产市场本身也十分不利,经济风险大。甚至有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全。因此,如何让房价回归理性迫在眉睫。不过,笔者认为,与其向房地产行业征收暴利税不如制定最高限价。因为这样,开发商就会根据最高限价倒推土地成本,防止“地王”不断刷新助推地方房价陷入屡调屡涨的尴尬境地。也就是说,制定最高限价恰恰可以遏制央企的“地王”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