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农村任教经历教师才能评高级职称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12日举行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集体采访中,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指出,我们要进一步推进教师的聘任制度,推进教师的资格制度,推进教师的职务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对农村地区、边远地区的教师还要执行倾斜的政策,包括对幼儿教师也要进一步制定编制的标准。为了进一步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我们规定,城乡的中小学教师在评定高级职务时,原则上要有一年在农村或者是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
如果教师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他自己会去支教。如果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只有制度才能让他尽社会责任。重视农村教育国家肯定会有相应的政策出台,只有农村教育环境改善了 ,教师待遇提高了,优秀教师就来了吗?只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到农村支教现在就是个形式,能去的都不是一般人,他们的目的就是一个----评高级,至于去了没去就没人管了.就是个形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