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年02月26日 09时49分 来源:求是理论网 作者:张振平
权力与权利,相辅相成。权力来源于权利,是权利的让渡,是保障和实现权利的工具,权力必须保障和维护权利;权利是权力的基础,权力是权利授权的权力,权力是因权利而设定的权力,权利必须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离开权利谈权力,权力将难以制约;离开权力谈权利,权利将得不到保障。权力的越位,将导致权利的缺位;权利的缺位,将导致权力的越位和权力的失控。得不到监督的权力,必然是失控的权力,得不到保障的权利,必然是缺失的权利。
权力的越位,指的是权力的任意扩张和权力的任意滥用,是权力在不受约束或所约束不到位的情况下发生的。权力的越位,是权力自我扩张性的表现,是权力自身膨胀的产物,也是权力自身固有的属性。因为任何权力都有不断扩大权力作用范围的趋向,特别是在没有受到约束或者所受到的约束比较小的情况下,权力更是容易出现越位的现象。权力的越位,使得权力的作用范围发生改变,同时也使得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变得更加困难。当权力失去监督和制约时,就会使权力越位变得更加明显,便会引起权力腐败,导致官员以权谋私、盲目决策、任意决策,导致社会良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失落,导致社会的无序和社会环境的异化。当权力的越位变得司空见惯时,对权力的监督就变得更加困难。
权利的缺位,主要是指那些与生俱来的某些权利和相关法律或者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权利或者所规定的权利难以得到甚至得不到保障。这些权利的缺位,除了与人们权利意识的薄弱有关,更多的是由于权力的越位造成的。由于权力的越位,使得权力常常凌驾于权利之上,这就导致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再加上人们的权利意识比较淡薄,有些甚至不太重视或不太珍惜所应得到的权利,或者不能积极主动地去争取所应享有的权利,这就使得权利的缺位变得越来越严重。当权利出现严重缺位时,就会加剧权力的越位。
民主政治的理想状态,应该是权力不越位,权利不缺位。要想使权力不越位,必须要用权利制约权力,通过保障权利来限制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权利限制权力,是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要求。只有保障权利,才能制约权力的非法扩张和任意扩张,才能保障权力不被滥用,才能使权力得以在阳光下健康运行。要想使权利得到保障和落实,还必须用相关法律或规章制度来规范权力的运作,并将权力置于制度化的规范程序运作当中。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必须正确使用权力,切实保障权利。因为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权力源于人民,权利属于人民。要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必须保障人民的权利,使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必须制约政府的权力,使政府依法行使权力。只有制约政府的权力,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权利;只有制约和监督政府的权力,切实保障人民的权利,才能使权力的运作更加规范和科学。只有真正尊重人民的权利,切实保障人民的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利,才能保障权力不越位,权利不缺位,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