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死31岁的章子怡吧


 

砸死31岁的章子怡吧
                                 文/曹喜蛙
 
日前在网上我看见有章子怡道歉及交了16万元的差额捐款后,就写了篇博文《为章子怡的道歉和补捐鼓掌》。后来突然发现,更多的文章是加大了对章子怡的讨伐,且有越来越多的媒体以此为题作专题。
那些专题我看了下有做的不错的,有做的非常差的,但我还是惊讶于国人的不宽容、不宽恕!
这么一个弱女子,这么一个弱智的女子,竟然要被彻底的清盘、格式化了,我想既然大家都容不下她,既然大家各个都是正人君子,干脆就用“砖”砸死她得了,让章子怡从地球上从此消失了吧。
突然,我又想起《圣经》的那个故事:
耶酥有一次在传道路上,遇到一群壮汉和道貌岸然的老学者在追打一个妇女,要用石头砸死她,耶酥问原因,他们愤怒的说这个女人与别的男人有奸情,背叛了她的丈夫,所以必须用石头砸死!
  耶酥对他们说,只能由从未犯过错误的人来砸,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犯过错误的人,站出来吧!
  那群人都低下了头,没一个站出来,于是都叽叽咕咕不满的走了。
耶酥对那个女人说,你回家去吧。
章子怡当下的境况就类似这个故事里的女人,被“一群壮汉和道貌岸然”者追打,不能说这些壮汉和道貌岸然者没道理,但我觉得奇怪为什么要置这个刚刚过了31岁生日的弱女子呢?一个曾经那么的还是被国人捧的“国际章”,一个曾经被誉为作用大于孔子的“国际章”?难道是如今我们的国际地位上升了,不需要这个弱女了?难道真的是卸磨杀驴嘛?寒心呀。
我思来想去,为什么大家会有这种不自觉的集体无意识?想来想去根源还在我们的文化上,还在我们的文化从来就不尊重女人这个根本上。似乎在我们的文章中,男人从来都有免疫系统,多大的错都能被宽容、宽恕,而女人随时都可能被呵斥。
1月29日,学人黄以明委托北京贝朗律师事务所葛小鹰、朱淮兵律师状告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台湾雕塑家萧长正等剽窃其学术著作,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2010年2月3日范迪安就开始快速反击,其中国美术界的大领导能力立现,所谓威风八面、场面壮观,所挟媒体喽啰一拥而上,跟圣经里的“一群壮汉和道貌岸然”者一样“冲啊”。很快,不几天满世界都是范迪安标准像和言说,在范迪安眼里的黄以明可能还不如一只蚂蚁呢,无须正眼去瞧,只需踏上一脚。
与范迪安“剽窃门”的剽窃、侵占、剥夺别人的劳动成果不同,章子怡所谓“诈捐门”只是给与不足,我不敢说章子怡的给与不足没错,但我敢肯定其无罪,敢肯定道了歉、补了捐的弱女子不应该再遭讨伐。我不明白的是我们的媒体本应该讨伐的是“剽窃门”,却变得聆听剽窃者的“训话”;我不明白的是我们本应该宽恕改了错且本来就只是给与不足的一个弱女子,却变得变本加厉的“讨伐”和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我还是要为为章子怡的道歉和补捐鼓掌,哪怕将来她被壮汉和卫道者所逼走投无路、破产乞讨,哪怕她人老色衰,哪怕她最后只能拿出“两个铜板”去给与,因为我的底线是为任何一个铜板的给与鼓掌。本来我对春晚不感冒,但听说今年春晚赵本山的小品是《捐款》,我很期待,这应该是关于“给与”的一个作品,我觉得有关“给与”的罪与罚的探讨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