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运用变更舞弊审计札记
高级审计师 张政斌
一、审计操作与细节
企业利用会计政策方法的运用变更进行经营业绩操纵,因其具有专业技巧性和操作隐蔽性的特点,一般客户发现难度较大,故此成为常见的舞弊形式之一。
1、审查财务报告附注中作了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通过审慎地阅读财务报告中的附注,关注附注中披露的会计政策或方法变更理由表述①是否具体清晰且充分必要,②是否存在表述含糊其辞、隐瞒实情的情况,验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或方法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会计规章的规定,②是否更加科学合理,如否,则认定记录企业利用变更会计政策或方法的手段,来人为影响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行为和数额。
2、审查财务报告附注中未作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违规性:通过①调查了解、复核企业历年来所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或方法的运用情况,②审阅、对比企业过去几年的敏感领域的关联会计账户的财务数据;关注①以往年度会计政策或方法是否存在变更,如有变更其理由是否合理、充分、公允,②以往年度与本期相关敏感账户财务数据之间的对比关系及变化趋势是否正常、合理;验证本期损益及与损益“交相呼应”的其他相关敏感账户的数据的巨额升降的成因是否因为本期会计政策或方法变更所致,如是,则认定记录企业采用蓄意变更会计政策或方法且隐瞒披露的手法,来人为影响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行为和数额。
二、审计思考与启示
1、企业为达到人为巨额调节重要财务数据的目的,往往会同时变更多种会计政策或方法,这多种政策变更显著作用财务数据的方向也会“异曲同工”地呈现趋同性。
2、企业会计政策或方法的选择与企业高层管理者的经营目标或欲望正相关。如高管好大喜功,他就会偏好“冒进型”会计政策;如高管积极稳妥,他就会偏好“谨慎型”会计政策,他们不会选择不利于“人为经营数据”实现的会计政策或方法。因此会计政策或方法的变更不是一般会计人员所能左右的,应该具有预谋性,有动机、有行为、有结果。
3、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或方法,是违背会计一贯性原则的。企业明知这一点,他们对运用会计政策或方法变更手法舞弊,会有两种态度:一是避重就轻,按规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或者刻意渲染变更的合理性,或者对变更实情瞒天过海、含糊其辞以蒙混过关;二是装聋作哑,不按规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静等“火眼金睛”识破,识不破赚一回,识破了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