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说服我(八a)


                              百拷崇义当权派兼向伍振海下达第三份战书:
一拷崇义检察院,《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不是废纸一张?为什么不对“崇义县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崇义法院暴力执法案””、“赖正珠案”立案侦查?!
二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我几年来反映崇义法院和伍振海枉法制案,伪造证据,枉法执行你们为什么大幅度温和,不吭一声、难道也是猫鼠同穴?!
三拷崇义县委、县政府,崇义法院官员掠夺民企,白拿白占民企,把民企财产变成已有;利用公权勾结银行、信用社,借百姓血汗储蓄在职经商开矿、种脐橙基地、办工厂、办学校……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你们为什么允许他们权力撒野,法律形同虚设,在政治上难道你们也是暗箱操作?!
四拷崇义县人大、你们口口声声人大只有监督权,没有处理权,怎样有权提升涂建之流的问题官员?!你们监在那里,督在何方?!这样做就是权力献媚!!
五拷崇义县人大,崇义法院复函是怎样炮制的?为什么允许他们炮制这样臭不可闻的复函?为什么复函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为什么没有权看复函甚至复印?!伍振海之流是何等的人格分裂与价值溃散呀,他们吸满了权力白粉,对手无寸铁的中国公民是何等的耀武扬威呀!
六拷崇义信访局,某官员称:“税务公职案”已报县领导,已经处理。呵呵,所谓处理,把我踢出税务大门,问题官员还一路高歌猛进,这就是信访局所谓的处理?!信访局的处理实际上已变成一堆肮脏的肉泥?!伤害了民众本已苍凉的内心。
七拷崇义信访局,“税务公职案”的我被你们逼走失业,流离失所,妻离子散,你们为什么几十年来不能解决我失业?!我一不是计划生育,二不是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造成丢掉税务工作,而是因为反腐反贪,党的温暖、政策的阳光为什么不普照反腐人士?!
八拷崇义信访局,我在职也十多年了,企事业单位都可一次性补发工龄工资,买断工龄,为什么我象遗弃的爹娘无人问津?!呵呵,我看尔等是“掩耳盗铃”的蠢贼,除了对反腐人士从死里整外,还有就是只顾自己大捞特捞,升官发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处理?!
九拷崇义信访局,我大小曾经还是一个公务员,被你们踢出税务大门后,我的养老金又在那里?!代课教师还有养老金补助,为什么反腐人士就视而不见,避而不谈?!你们的信又信在那里,访又防在何方?!你们这样做是对反腐声音的“血盆大口”,留下了一片反腐人士的号哭与鲜血!!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谓的处理?!
十拷崇义信访局,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2)20号六·(二十一)}明文规定:由政府给予安排工作,为何县委、县政府、县税务局、县劳动人事局左推右挡?!难道这就是信访局所谓的处理?!上帝要谁灭亡,必定先使其疯狂,呵呵,本人领教了当权派疯狂力量。吹吧,吹吧,还没有把天吹破,还可以吹;贪吧,贪吧,还没有把地贪塌,还可以贪!!
十一拷崇义党魁黄志标,见你难于上青天,几年来向你反映“税务公职案”、“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崇义县法院暴力执法案”,“赖正珠案”,你到底看到材料没有?!为什么不倾听群众呼声?!我这样做算不算“闹访”,"超级上访",我符不符合公安伺候,监狱伺候,“喝开水死”伺候,武警伺候?!
十二拷崇义党魁黄志标,信访局说县委、县政府已经处理了“税务公职案”,税务公职案”已揭露了几十年,到现在为什么还不立案侦处郭祥东之流贪墨税款,瓜分税款?!难道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税款可以落入个人腰包?!难道这就是信访局所谓的处理?!国家税款可以私分而毫无处理,官员还可以畅通无阻,恐怕只有在中国崇义才会合法合理,又创世界第一。
十三拷崇义党魁黄志标,你到底是清官还贪官,我不得而知。如果你是贪官的话,你可以一怒之下用各种公器伺候我这个无依无靠,无权无势的“浑人”,本人绝不投降,与你血战到底;如果你是清官的话,应该派人核实我反映的所有问题,依法处理,依法行政,依法补偿,依法安排工作,依法问责、依法判刑,而不是一言不发。
十四拷崇义信访局:“税务公职案”中你们查处了某副县长亲属----付食品公司经理赖道春抗税案了吗?县税务局委托土管局代扣的土地使用权营业税50多万元,分毫未入国库,全被领导私分你们立了案吗?买卖税款,减免税金,不开税票收取现金,改变税种,中饱私囊,你们核实了吗?!没有,核实了只是我滚出税务系统,走进了生不如死的境况,呵呵,这就是你们信访局所谓的处理吗?!
十五拷崇义信访局,八十年代因偷税被判刑的李洪水,刑满后通过贿赂局领导,反而把判刑时追缴入库的税款八万元退还给他,理由何在?!你们查处了吧?!这就是你信访局所谓的处理吗?!这样处理“税务公职案”。不是公开向反腐反贪人士举起屠刀赶尽杀绝吗?不是公开保护腐败,让腐败踏上顺风船吗?!
十六拷崇义信访局,邓小平说过“有反对的声音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鸦雀无声”。“税务公职案”已拖几十年,这样的恶性事件都被掩盖,你们的良心何在?!党性何在??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处理吗?
十七拷崇义县委、县政府,记得我当年被赶出税务系统时写了一封长长的书信,你们收到了吗?我这样问道:我拿起那枝曾带给我伤心的秃笔,向中国共产党各级权力机关披露郭祥东等贪赃枉法、打击报复、私分税款、中饱私囊等罪行;强烈要求惩处腐败、以泄神人之愤、恢复我的工作,恢复我的名誉,为我平反,补发所扣工资。你们答复了吗?!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处理?!
十八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收到当年我控告信吗?!记得该信中我是这样描写我的心情:我默默地坐在冷冷的椅子上,想着想着,眼泪流出来了,以我这样差的资质,这样可怜的财力,却与贪官斗了十几年;吃尽了千般苦,受尽了万般委屈;怪就怪我不应该忠于党,忠于人民,为保护国家税款奋不顾身;怪就怪我是毛主席教育出来的红小兵。
十九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我在控告信上向党倾吐:我流涕在世纪之越,也曾怏怏,也曾软弱,也曾任性,也曾有私心;但我不曾搞阴谋诡计,对那些二面三刀的宵小们一直不屑一顾;之气傲 、之孟浪、之冲冠怒发、才酿成今日惊癎之疾、泪流满襟。今日的我拍马落荒,恰似败翎鹦鹉;凄凉忧郁,恨比长沙。你们为什么不对弱者寄于同情?!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处理?!
二十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曾记得我在控告信中悲痛地述说:腐败一旦非常,万性难以昭苏,庶物难于昌运也,前辈的二万伍仟里长征也化为乌有。是可忍,不可忍,中华有血性的男儿,难道现在还能沉默不语,人云亦云吗?!贪官脏官醉生梦死、专权放纵、被窝欢娱、酒杯欢乐、歌舞升平、浊流汹涌;反腐之士如大浪尖上的一片树叶、饮恨苍天痴人说梦;长此下去国民必将麻木不仁、只图嫖赌、贪图享受、红袖半掩迷倒一片官兵、腐败必然会水银泻地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倘若国际政治风云变换,谁来为国为家、谁来励精图治、谁来振兴中华?!你们为什么麻木不仁?!
二十一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曾记得是当年控告信中我曾痛楚地向党倾吐:我不是松柏、没有参天形势;我不是虎豹,没有食牛气概;我只是一棵小草,一个普普通通的战士,但我做了我该做的事,说了我该说的话。因为反腐反贪、变成了小海瑞、恼了当官的 、多次撞入他们事先设计的一个个陷阱、我每每呼吸若穷池之鱼、行止比失林之鸟、履此危机尴尬何等!!一份份红头文件对我巧计敝日、形之纸笔、一石千斤;恨泣黄昏、斑斑酒向西风。你们为什么置之不理?除了省、市信访办工作人员同情地大呼:文采呀、好文采呀;可惜呀、可惜;可惜一个人才,没有下文!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处理吗?!
二十二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曾记得在当年控告信中我曾凄惨地向党倾吐:恨动情愁、寐食难安、生活维艰、春梦难绿:天气骤冷牵动我深深的寒意、连宵脉脉复飕飕、泪洒忱巾湿。鸣呼,尔乃崇义小山城、徒悬反腐倡廉之利剑;何以拳拳之上书化着桎梏锁我身;锁我身、极端失意难坦然、几沉几浮气难平。而你们却没有一个官员受理、核实、查处“税务公职案”。正如海瑞骂道:这等世界做得成甚事业?!难道你们就这样处理吗?!                                                                                            二十三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曾记否我在控告信中对你们说:我要对腐败采取行动,邦域之中有谁是我的同盟?我冒着妻子的责备、女儿的埋怨之大不韪踏上不归路!!用满腔热血、证明自己的是是非非、即使跌跌撞撞、还要争回失去的工作;工作丢了、如何养育与我同甘共苦的妻女?!毕竟寒冷、惊恐、担忧竟陪伴了她们十几个春秋。多么艰难啊、步步血迹;多么的幸酸啊、做稳了奴隶!我凄惨衷求不但没打动你们这些冷血动物,反而成了笑料供你等娱乐,你们就这样处理的吗?!
二十四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曾记否我在控告信中说:税务公务员贪墨国家税款、瓜分国家税款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的,比任何贪腐行径都厉害得多的腐败;势心影响和动摇国体。税收是国家机器的基石,是党政机关和军队的衣食父母。几十年来,我始终坚信反这种贪腐正是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公民义务。所以我恒蓄盛怒,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上疏纠劾,云飞电闪;才造成今日之下场,惨惨烈烈,如泣如诉;血透战袍,疮疾遍体;咨嗟懊悔,不能自己。但你们却一笑了之,根本不当一回事。难道你们就这样处理“税务公职案”的吗?!
二十五拷崇义县委、县政府,我在控告信中曾举报局领导利用“能源两金”向县农行索贿9900元,县矿产品公司索贿10000元和开发票不开税票给私人承包者,税款直接落入个人腰包,可查县丝绸总公司92年到93年基建工程帐目(特别有一张200万发票),你们查处了吗?!恐怕早已按我举报的线索销毁了证据吧?举报到现在已有近二十年之久,你们都按兵不动,难道就这样处理“税务公职案”的吗?
二十六拷崇义检察院、崇义纪检、我三次投诉举报信举报税务局领导的犯罪行径,你们处理了吗?当时我号称“三声炮响”,炮轰县税务局领导。近二十年之久不处理,是不是默认税务公务员可以贪墨税款、改变税种、瓜分税款?!难道你们是这样处理“税务公职案”吗?!在举报信中我还骂了县、市二级的检察院和市检察长彭良山也徒有虚名,枉披着一件“全国优秀检察长”的桂冠!
二十七拷崇义县委、县政府,为何不对“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崇义法院暴力执法案”、“赖正珠案”的涉案官员进行问责,实行无为司法问责、有为不当司法问责、针对崇义法院利用职务之便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9种情况问责?!“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为,过错必问责”。不但没有对法院涉案官员一律先下课再问责,更没有对法院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举铁拳、铁面问责。你们不是挺能说的吗?作起报告来滔滔不绝,怎样现在却都哑口无言呢?!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章 责任追究(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你们责任追究了吗?!
二十八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根据“民事诉讼法”24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和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所以涉及“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诸如“李健民案”、“潘承泉案”、“朱苏珍案”应该叫停,你为什么不叫停?!显然是枉法行政,枉法执行。呵呵,有你这样的干将出击,民间资本被你们枉法屠宰得将输得连底裤都不剩,我就是光辉的样板。恭喜你,伍振海,你成功了!!天朝又将迎来一次伟大的翻烧饼运动。
二十九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既不是国家机密,也不是军事机密,为什么剥夺我的知情权?!为什么不准我了解全案详情?!为什么不准我复印全案的有关材料?!你这样做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你这样做失去的是民心,留下的是仇恨的种子!我相信你法院有许多贪官经济上腰缠万贯,政治上耀武扬威,当你们丧心病狂地把穷鬼们推向绝路的同时,也唤起了他们的觉醒。呵呵,在“赖正珠案”空袭我生存空间时我才逐渐觉醒,才向你下达战书,谢谢你!!
三十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你签发的搜查令(2008)崇执字第151号,根据是《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强行执行的是“茶滩案”35968元(连本带息)标的物;如果没记错的话,“茶滩案”是"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的案中之一案,为什么你利用此搜查令却执行了“赖正珠案”2万元?!超标查询、超标搜查、超标扣押我教育经费三十多万存折,你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执行款3万多却查询、扣押三十多万几乎十倍之比例,谁给你这么大的枉法权力,请你回答!!我知道你们法院贪官们恨之我入骨,欲除之我后快;对你等此时此刻的心态,伊索寓言也给出了明确答案:受害者会原谅害人者,但是害人者永远不会原谅受害者;害人者的罪恶越大,恐惧就越深;恐惧越越深,对受害者的仇恨就越强烈!这是亘古不变的一条犯罪规律。所以我从来不寄希望你们会改过自新。
三十一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你枉法签发搜查令,当场逼我用教育经费交出“赖正珠案”贰万元执行款,尔后又在4月14日又划掉我存款6.7万元。请你解释划掉6.7万已有9个月之久,却至今未告之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吗?!不按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执法还叫执法吗?!这样你不是公开行窃我的现金吗?!即使你搜查令合法合理,也仅仅是区区三万元,何来连搬带骗地弄走我近十万元.还未告之当事人,有你这样这些执法的吗?!钱是不是进了你的腰包?!你就是这样执法的啊?!人大又是怎样监督你的?!古人云:苛政猛于虎,而我认为贪官更毒于天灾.你伍振海的所作所为,已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大大降低了人民群众对于共产党的信用度!
三十二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我不怕你打击报复,因为我抱着必死的信念!!你给我出来解释“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崇义县法院暴力执法案”、“赖正珠案”;你掠夺了我半生的心血和财富,导致我妻离子散、亡命他乡、一身是病,你欠我是不是血债?!请你解释。为什么利用3万多元的搜查令强行把我们押到法院软禁长达五个多小时?!幼儿园的名誉损失谁赔?招生受到影响导致经济损失谁赔?!为什么弄丢我已归还的朱苏珍借据2万元,瞧光连借据5仟元、幼儿园股东退股协议?!难道这些都与“茶滩案”3万多元执行款有关吗?这样做你是另有用心,你是不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
三十三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法律上有那条规定允许你仅凭了3万元的搜查令,阅读幼儿园每份与案中案无关的法律文书,幼儿园的全部经济秘密和我个人的隐私......请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说服我!真是冰火二重天,请问你伍振海,这样令人发指的知法犯法,还好意思在网上为你贴金,这不是完全违背人类基本道德的行为吗?!
三十四拷崇义县法院伍振海,法律上有那条规定允许你仅凭3万元多元执行款的搜查令可以开着警车、穿着警服带着几十个法官杀气腾腾地闯入幼儿园,可以把幼儿园翻个底朝天?!可以毫无忌惮地给幼儿园制造负面影响?!可以拘传、拘留幼儿园业主和园长?!直接冻结我财产申报的一本4万元存款就可以足以支付“茶滩案”3万多元,你为什么还要行使搜查、拘留之职能?!这样做你是不是刻意企图蓄谋制造“枪杀公民案””,来达到你除掉我、杀掉我之罪恶心愿?否则你的所作所为无法解释,还是请你解释!!
三十五拷崇义县法院伍振海,为什么不准我录像录音拍照?!是不是怕我拍到你的能臣干将一夫当关,万夫莫当?是不是怕我拍到他们带枪、铐园长等非法行政的伟岸形象?敢带枪、敢铐园长为什么不敢让当事人拍照?这样劲爆的场景是可以流芳千古呀、尔等也可以扬名神州大地;可惜呀,可惜了你一次升级的机会!你是不是想行凶杀人灭口?这样肆无忌惮地踏践中国法律而不受法律制裁,还可以大摇大摆地炮制遗臭万年的回复,真可谓神来之笔也!
三十六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你们的暴力执法为什么拒绝出示院长或检察院批准的拘传证、拘留证来拘传我和负责人、拘留院长?!我方为什么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力看拘传证,拘留证?这样做你不是想铐谁就铐谁,想传谁就传谁吗?谁给你这么大的方便可以随意施展淫威?!正如《老残游记》老董所说:“民家被官家害了,除了忍受、更有什么法子,倘若上控照例仍旧发回来审问,再落在他手里,还不是饶上一个吗?”。你认为我惹得起,只不过屁民一个,欺负就欺负了什么事都没有,这就是你为什么敢践踏中国法律的根本原因!有本事你伍振海去铐铐县长、铐铐市长、铐铐省长,借一个胆你都不敢。从中是否可以认定你是典型的给力的屠杀百姓的强盗和酷吏!
三十七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既然你们依105条拘留园长,就应承认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没有拘传证、拘留证拘留园长凭中国法律那一款那一条?!为什么不是公安局实施逮捕或拘留而是由你的执行局实施?请提供法律依据!!为什么你们不按法律程序办事?为什么要一意孤行?“差役之威如虎,小民之命如纸、敲骨吸髓,见闻心惨”,这是法律界的悲哀、更是中国人的悲哀!
三十八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尔等为什么要对农民兄弟围攻、推坐、肢体磨擦N分钟?这样的素质、态度竟然是法院的高官,高高在上的裁判!又是“滚出去”又是“铐起来”,一波又一波地对农民兄弟围得水泄不通!!谩骂声此起彼伏,声震如雷,好大阵势,千古奇观。你们把法律和宪法放在眼里了吗?颇有谁敢横刀跃马、唯我崇义法院的大将气概,佩服啊!佩服!
三十九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你为什么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惩处你的手下办养猪场、脐橙基地,矿山、森林......那里有赚钱的项目,那里就有你们法官的芳踪,真可谓可敬啊可叹;既挤占了农民兄弟的生存空间,又可以乘机掠夺民企的全部财产;呵呵,还有无人监督的公器作坚强后盾和源源不断的百姓蓄储作资本后盾,没有崇义法官事情做不到,只有他们想不到。崇义法院简直不是法院,而是民企的集散地和董事长的发源地,贪官霸天霸地,霸人霸水,创天灭地,而法院业务仅仅是他们的副业,他们的吸血匕首!!
四十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你为什么敢罗织罪名拘留百姓,随便动粗?!我是怎样地醉酒闹事?要看拘传证、拘留证也算醉酒闹事吗?要看“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的案卷和请求复印材料也算是醉酒闹事吗?!我是怎样地无中生有,请你举例回答!!
四十一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希望你安排一场法律大辩论,双方都可以录音、录像,上传网上,我才服你!!针对“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崇义法院暴力执法案”、“赖正珠案”回答质疑。如果我错了,我会当场承认错误,放心,我仅仅是一个文革的高中生,光杆司令一个,绝对构成不了对你的威胁,口才并不算好,还有些木呐,你不是说我无中生有吗?请放心地干吧,对你绝对有利!!你可以一一举例我那一条无中生有!!
四十二拷崇义法院伍振海,谁是“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的申请执行人,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查封裁定必须向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送达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在未向其送达查封裁定之前作出的查封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该行为应是无效行为。既然是无效行为,崇义法院还行使查封几百万工业财产和职责,是不是可以认定为抢劫、强盗性质;既然是强盗、抢劫性质,为什么至今枉法法官还若无其事?!质疑伍振海,谁给你和崇义法院撑腰?谁是你的保护伞?谁提拔了你?!
四十三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十多来年怎还未送达查封裁定书?!你签发捜查令的神勇又那里去了?!根据中国法律:本案要依法作出查封裁定,并送达当事人,由执行人员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才能行使查封措施。为什么要偷偷摸摸?为什么要躲躲闪闪?!既然没有送达查封裁定,是否可以认定崇义法院枉法执行,疯狂堕落;呵呵,如此疯狂还在网上大吹大擂,真乃世界奇观也!!
四十四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我到场了吗?我前妻到场了吗?根据中国法律:查封财产必须通知被执行人和有关人员到场,人民法院实施查封前,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它组织,必须通知其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到场。坦然而言,此案你如此道德沦丧,不断地为法律抹黑,而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检察院还不惜做“阴阳先生”,事发之后极力庇护十几年,你真是“打不死的无敌铁金刚”。
四十五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查封我的工业财产,我和前妻到场参与盘点和签字了吗?根据中国法律:执行人员到场执行时必须清点财产、造册清单,证明被执行人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特征等等事项,尤其要被执行人参与盘点,认可、签字……;执行员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字或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你是不遵守法律规定、法律程序枉法执行,是恶性地掠夺公民财产事件,你轻率地滥用权力,高压维护权贵资本的经济利益,痛打我等屁民“落氺狗”,对民企一剑封喉!!你算是有高超的政治智慧,如此地野蛮,你和崇义法院竟然还敢把头埋进沙里,视而不见;一招驼鸟招,就把我打得丈二摸不着头脑,冤屈无处伸!!高手呀!向手!
四十六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你为什么查封、拍卖我的生活用品,还将我办公桌上的现金约2万元(不含硬币)洗劫一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育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俱、炊具餐具及其它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结果造成我的孩子考到崇义中学因交不起学费而失学,一想到这我就双眼充血,气愤难平,你和崇义法院的法官是怎样地丧尽天良啊!泯天人性啊!赶尽杀绝啊!折射出你们崇义法院是何等的残忍、野蛮、冷血的执法思维。
四十七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我的工业财产保管人员究竟是谁?请你回答!根据中国法律: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截明下列内容(1)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2)财产的所在地、种数、数量;(3)财产的保管人.有民事诉讼法规定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签字;而你竟然这种基本的法律程序都不进行,意欲何在?!这就是你的“土霸王思维”在作怪,就是因为有你这种权力不受限制的土霸王存在,“涂建式法官”才应运而生;“富土康13连跳”、“福建杀童案”就是由于你们这类人把持公共资源和权力才悲剧发生!!
四十八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你为什么查封、拍卖我的卫生许可证、代码证、营业执照和10万余字的饮料、饮料酒心得笔记?饮料、饮料酒加工配方?!光这些配方购买我就花了几万元;又是广东、又是上海、又是北京去苦求配方的出差费又是几万元,你有什么权力将上述物品作废纸统统拍卖掉?!请你提供法律依据。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不得查封、扣押、拍卖,你凭什么查封、扣押、拍卖我加工饮料,饮料酒的技术心得笔记和配方?!请你回答!!
四十九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凭什么无债权人诉讼可以查封民营企业?!如果要查封也轮不到你法院来查封,也是由防疫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依法抽检,依法整改,依法罚款,依法查封原材料和产品,也不敢将整个工厂的全部工业财产统统查封、拍卖掉!!显然你们的执法已经靠枉法来武力掠夺中国民企的财富,靠掠夺弱势群体来潮水般地敛财!
五十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崇义法院拍卖我全部工业财产根据是李健民的诉讼判决书(2002)崇民初字第77号,标的执行款是6000元,理由是我不知去向,时间是2002年6月21日。而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的,向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向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即使按照李健民述说我是2001年元月底失踪,(实际上我2001年4月8日离开崇义,许多法律文件都可证明这点,他睁眼说瞎话)到法院判决也不到二年,你法院这样受理案件不是不按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案吗,不是知法犯法吗?!崇义法院官员是明显的犯罪和违章操作!!是蓄谋已久的打劫我几百万元工业财产!!
五十一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即使我下落不明,还有我前妻在崇义县蓝天幼儿园上班,“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的案中案“朱苏珍案”、“潘承泉案”,你崇义法院还准确无误地找到她又是画押,又是签字,滴水不漏按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为什么此案却忘记她的存在,要找一个“下落不明”的托词来行凶掠夺工业财产呢?!这是故意,这是急不可待地要抢劫我全部财产!!谁都知道饮料厂的财产是我和前妻共有,而她不仅是董事之一,更是法人代表,这样做是法院与李健民勾结,企图谋取民企全部工业财产而发出的又一杀手涧,是公然践踏法制、侵犯人权、违宪叛党、视党纪国法如粪土的行为!!
五十二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根据中国法律: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你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发出了寻找我下落不明的公告吗?不到二年所谓“我下落不明”,你们驳回了李健民申请的判决吗?!法律还规定:李健民的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局或其它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你法院有公安局或其它机关的书面证明吗?!请问法官的职责是什么?是不是依法履行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你等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罪当何责?!“法律必须被信仰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此言得之。
五十三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实际上你的“下落不明”不但是绞杀平民的托词,更是世纪谎言。曾记得那期间(近二年)在北京工作的我,就有许多局长以上官员拜访我,当时崇义党魁陈江林就拜访我N次,要求我为宣传崇义,繁荣家乡作贡献,最好在中央一台播放。请问我又是怎样的“下落不明”?!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有力地验证了崇义法院的法官已腐败成群!!酿成冤假错案,让涉案当事人蒙冤,让法律和社会正义蒙羞!!
五十四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我从北京回到家乡,第一件事就是拜访执行局工作人员,拜访原执行局局长钟祖连,“失踪”时间不到二年。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你崇义法院作出了新判决吗?撒销了李健民的原判决吗?!没有!!是否可以认定崇义法院执行法律严重倾斜,正义出现游离,良知开始溃逃!!最后一道屏障已腐败得不忍卒看!!!
五十五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即然你等裁定我的饮料厂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就应当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你法院通知了债务人了吗?千万不要说我“下落不明”,因我前妻还在崇义县!!你发出公告了吗?你法院通知了所有债权人了吗?债权人组织会议了吗?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吗?!如果有,请出示会议记录。其实没有,你们什么都没有做,因为你们执法和判案从来不按法律规定!!从来不按法定程序!!因为崇义法官迷失了善良本性、法律成了他们亵玩的工具、崇义百姓彻底丧失了安全感,腐败的外因和内因双双失禁。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二十六条: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你们责任追究了吗?
五十五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既然你们逼我饮料厂进入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应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就请你们提供清算组织的名单!清算组织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请你提供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方案;如果没有,就是枉法裁决,枉法执行;就可以认定崇义法院裁决和执行,查封和拍卖都是无效行为。既然都是无效行为就应该赔偿我的直接和间接的工业损失、财产损失;不要认为驼鸟招就拿你等没法,不要以为你可以只手遮天,我就拿你等没招;呵呵,总有一天,地下火会冲腾,把我和你一起烧掉,我们会在烈火和热血中得到永生!!
五十六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障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请问伍振海,你是怎样支付我厂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请提供支付工人工资的花名册;你是怎样支付我厂所欠税款,请出示税票;你是怎样支付各债权人(几十个)款项的?这就是公正的执法吗?!你又公在那里,义在何方?江泽民说得一点也不错:“腐败现象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广泛领域,一些领导干部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简直到了利令智昏、无法无天的地步”,你利用司法权力勾结军队,武警、县委、县政府、公安对我等屁民大打出手,确已蜕化为异常厉害、异常霸道、异常无法无天的“权力性暴力”。难怪我会招架不住,不要说几百万元,就是几千万、几个亿的工业财产,也会被你们弄得魂消魄散。
五十六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既然气壮如牛的李健民通过关系递交了对我厂破产的申请,崇义法院竞然违法也受理了此申请,其是破天荒!!没有一点法律依据竟敢受理此破申请!!崇义法院既然受理了,就应该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崇义法院公平清理了债权债务吗?指定了管理人吗?管理人履行了下列职责吗?(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帐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它必要开支……如果有,请你伍振海出示;如果没有,就是离谱执法,就是动用国家机器对付手无寸铁的民企,随便找个借口比如“下落不明”来实施暴力抢劫!就是依仗权势,横行一方,欺压民众,以权谋私,以职谋私。
五十七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既然气势汹汹的崇义法院受理了气壮如牛的李健民的破产申请,首先责疑李健民的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其次责疑法院受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程序;既不合法又不合理,就是犯罪,就是犯法,就是利用关系、利用职权侵占企业财产,就应该追究尔等的民事和刑事的法律责任!!你们追究了吗?!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真是群鸡乱舞、血雨腥风;尔等败类还能高高在上,真是国之不幸,民之不幸也!!
五十八拷崇义法院伍振海,既然气势汹汹的崇义法院受理了“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案中之一案“李健民案”的破产申请,怎么过了十多年还未结案?你伍振海还签发了案中案之一案“茶滩案”3万多元的搜查令?!难道你清偿债权、债务是这样谩不经心的吗?!难道你们法院是以这种方式来清偿债权债务吗?!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吗?!你这样签发的搜查令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吗?你这是司法为民吗?你这是司法公正吗?你配当法院院长吗?!中国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十多年了,你的破产程序终结了吗?如果终结了,怎样潮水般的债权人对我兴师动众,又是”李健民案”、“茶滩案”,又是“潘承泉案”、“朱苏珍案”;如果没有终结,请你出示中国法律那条那款十多年可以不终结破产程序;如果没有,就应当追究你伍振海及相关执行人员和崇义法院的法律责任。
五十九拷崇义法院伍振海,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其它方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请问仅凭你一份3万多元的搜查令就可以超标搜查、超标查询、超标扣押我三十多万的教育经费吗?就可以非法拘禁和限制我和幼儿园园长的人身自由吗?仅凭你一份三万多元搜查令,就可以不由公安局实施逮捕而由你法官想铐谁就铐谁吗?!没有你签发的拘留令、拘传令就可以想拘传、拘留谁就拘传、拘留谁吗?而《民事诉讼法》105条却规定:拘传,拘留必须经过院长批准,也就是你批准,怎么你连这道法律程序都免掉了吗?当宪法和法律只是聋子的耳朵,当宪法和法律在利益面前失去尊严的时候,你也会在劫难逃!
六十拷崇义法院伍振海,你派张付院长与我沟通“崇义法院查封、拍卖饮料厂案”及案中案,她向你汇报了吗?你为什么不敢与她对质?为什么不叫停案中案?请说出不叫停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为什么你还要签发搜查令?!是否可以认定以你为首的在崇义法院已形成了腐败团伙,并且错综复杂,并与崇义各部门掌了权的实权派已结腐败亲家?否则你们又怎样敢如此践踏中国法律而不脸不红、心不跳?!涂建之流枉法判案、伪造证据;钟祖连、廖、高俩局长枉法执行不降还升又如何解释?!我等屁民只能用相互抱团、相互扎堆、相互结伙来抱怨崇义的一把手了!就是这n个一把手的“相互”,把国家的机会,民族的情感赶尽杀绝、斩草除根;就是这n个一把手的“相互”,为了蝇蝇之利,才口号爱国、才“新三座大山”压我民众、才“狗的屁”横行、才污染环境、才毁我民企、才毁我中华民族、才毁我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