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是一个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然而,这一合法的权益,却从来没有得到合法的行使,一直以来都有各地因为上访而受到当地政府部门不公正对待,因此而付出惨重代价,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的都不乏其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哀,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不应该出现的极端不正常的现象。
依法治国的话,我们说了很久了,然而,法却成了某些官员,特别是基层官员家里的东西,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反正我怎么解释都可以,甚至我说的就是“法”,不遵守那就“大刑”伺候,随便弄你个“精神病”的证明,把你往精神病院一送,或者让你想个超高难度的“躲猫猫死”、“洗脸死”之类,让你彻底从地球上消失,了了百了。
说老实话,收所谓的信访保证金本身就是荒谬的错误行为,你有什么权利啊?
其实,中国人,特别是中国的农民,可以说是最善良温和的了,如果不是实在把他们逼到绝路上,他们是不会去上访的,而这也是相当和平的手段了。然而,我们某些人偏偏连这最小的权利都不愿意让老百姓行使。这不仅是对上访者合法权利的强行剥夺,也是对法律有强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