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资源安全可理解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部土地资源对其实现可持续发展所具有稳定的供给状态和良好的保障能力,具体可包括三层涵义:
一是数量安全,即土地资源的数量多少,通常用总量和人均水平来反映;
二是质量安全,即维持土地资源具有长期、持续和稳定生产能力的土地质量水平;
三是结构安全,指土地资源数量结构和区域结构的稳定性,土地资源类型多样性是结构稳定性的基础,从而保障人类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多重需求。
二、我国土地资源安全出现的问题
我国耕地资源的基本特点是总量有限、人均水平低、后备资源不足。
近年来,耕地年均减少12405万hm2,主要是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和建设占用,灾毁也占一定比例。
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导致土地退化,由于化肥、农药、地膜的大量使用及污水灌溉造成土壤污染和耕地质量下降。
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差异显著,致使东、中、西部各个区域的土地资源问题亦不相同。
三、对我国土地资源安全的一些战略思考
1 强化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城市用地总量,推进土地资源持续利用战略
保障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区域安全,应依靠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双重机制,规范土地利用行为和推广可持续土地利用模式。
目前城镇建设突出的问题是: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来?如何布局?如何发展?这关键是搞好规划,深化改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政府规范引导土地资源利用的根本依据,应当肩负起落实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土地资源安全的历史使命。
2 转变土地资源利用理念,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现土地利用优化配置战略
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我国土地利用总体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作为根本指针,满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等重大需求,实现土地利用优化配置
3 遵循地域差异性,实行区域化土地资源安全战略
针对我国土地资源安全形势的区域差异特点,实施区域化土地资源安全战略。东部沿海地区是我国人口、工业和城市分布最稠密、经济增长最快的核心区,重视区域资源优化整合,适当调减耕地保有量和优化区域布局,建立土地储备制度,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控制低效开发和加强监督管理;西北地区是土地荒漠化集中分布区,土地资源安全战略应突出“大面积搞生态,小面积搞生产”的原则,实行土地生态功能特殊管制,重建以牧业为主导、林牧农综合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西南地区是世界三大喀斯特集中分布区之一,土地资源安全战略应结合扶贫开发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推广石漠化土地整理模式与改造技术,改造石旮旯地(以石头为主的耕地)成为基本农田。东北与中部农区,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土地资源安全战略应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构建耕地健康保护技术体系,完善基本农田投资建设机制,发展现代农业与农产品深加工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 夯实土地资源基础,强化土地质量安全战略
我国农业仍属于资源高耗型的基础产业,依靠提高单产,发展节地、节能农业的潜力巨大。依靠土地科技创新与多技术集成,着力改善土地资源质量,成为我国中长期土地资源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国土资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学技术水平与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把科技置于国土资源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加强科技队伍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完全可以实现国土资源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在部分领域攀登世界科技高峰,大幅度提高科技创新解决重大资源环境问题的能力,缓解资源约束矛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5 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国际资源的外向型战略
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有针对性地推进外向型土地资源开发,是我国加入WTO后土地资源安全战略的一种新视角,也是新时期我国土地资源利用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选择。
四、保护土地资源安全的根本出路
正确处理保证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加快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根本出路在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土地集约利用,即通过进行土地优化配置、分区管治和对建设用地合理增加资本投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及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用地方式。
(一)灵活使用级差地租,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为了促进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城市土地开发利用收益应当合理分配。一般来说,级差地租Ⅰ应归城市土地所有者(国家),级差地租Ⅱ包含有土地使用者投资的贡献,除城市土地所有者所得外应有适当比例分配给土地使用者。城市内土地的收益是商业大于住宅,住宅高于工业,因此有实力的投资者都会去追求高效益的商业用地,以达到最大的回报,而一般实力的投资者就会选择住宅,而实力较差的投资者只有去投资工业了,使之各尽所能,各得所利;同时,要作好引导工作,使城市内占据市中心的住宅和工业用地从黄金地段退出来,使住宅用地向环境优美、适于人们生活休憩的地方发展,让工业企业 “退城进郊”,以使市区的黄金地段能够“好钢用在刀刃上”,通过对城市用地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从而达到集约用地的目的。
(二)运用地价杠杆,促进用地集约
一般地,土地等级越高,地理位置越好,土地价格也就越贵。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城市土地需求的增长,城市地价有不断上涨的趋势。
城市地价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城市土地利用效益核算的依据指标,是促进城市土地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的杠杆,同时也是城市土地市场供需平衡的枢纽和征收土地税费的依据。城市地价水平的高低,不是以人为因素所转移的,它是城市的区位、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水平以及城市土地的供需水平等综合作用的结果,同时,土地经营者的作用也不可低估。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合理有效地运用城市地价的杠杆作用,通过经济、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创造各种条件稳定土地利用关系,使它有利于土地经营者,以激励他们不断投资开发土地,改善土地的利用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推行集约用地模式
城镇内部依然存在大量的闲置和低度利用土地,城市规模呈现出摊饼式的外延扩张态势,内涵挖潜工作未被重视,旧城区低层建筑、空闲地、老胡同、狭窄小巷随处可见,严重地制约着城市化的步伐,盘活城市存量土地和置换低度利用土地成为新时期加大城市有效供给和集约用地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进行制度创新,改革现有土地产权交易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土地统一收购储备制度,促使城市内部大量低度利用土地进入市场,大力推行集约用地模式,是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建设用地对耕地需求与供给之间矛盾的明智之举。
通过市区内低效企业搬迁、整治市区废弃地、实施旧城改造和发展高层建筑等措施,通过旧城改造和用地置换将老城内的工业企业分批搬迁到园区,一方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一方面也缓解了城市污染;在市区及都市村庄内积极探索多层公寓建设,充分利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城市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避免重复建设,减少土地的无效和低效利用。同时按照有利于节约耕地,又有利于促进城市合理发展的原则,适度扩大城市新增用地规模,建立市区及城乡结合部土地资源统一优化布置、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新机制;积极在市区推行“退二进三”政策,腾出市中心区工业用地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比例,推行年租制;规范城镇土地一级时市场。按照自愿有偿依法原则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五、需关注在现行体制下的思想问题
为什么我国耕地减少趋势控制不住?为什么集约用地的好处大家都知道却实现不顺?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去想问题。
(一)现行规定如果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土地承包经营权要被收回。但农户不会无偿抛弃自己宅基地上的住宅,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利用效率不高,一些农户宁愿土地“荒着”,也不会去流转它,迁居的农户也会留下老人看守它。
(二)一方面现有城镇建设用地已被过早过快地出让完毕,一方面又有大量城镇商品房因价位太高卖不出去。当年建立城镇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初衷之一,是要让用地者珍惜土地、集约用地。但现实情况是,经过出让的土地中,大量未被妥善利用,点缀性利用的停建缓建工程和利用不善的积压商品房大量存在,而且已出让又未被利用的土地大量存在,政府难以收回,更难以复耕。由于城乡土地价格的巨大差异,使土地出让收益成了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共同追逐的目标。现在众多房地产巨商,哪个不是囤积了大量土地?囤积土地不被惩罚而成为其巨富之荣。这样的土地浪费、资金浪费现象非常严重。囤积土地多是用银行贷款支付的地价,囤积时间越长,建房成本越高。土地囤积捂盘,又使市场地价和房价相互攀升。房价越高,地方税收越多,何乐不为?
(三)经调查在近年的农民收入增量中,一半以上来自非农收入。大致可以说,农民生活的提升,越来越不倚重于土地了,耕地日益减少并不被心疼,甚至一些农户还盼着自己的承包耕地能改变用途为非农业用地,被征用换来些现金用。究其原因,农业属于产品附加值最低的产业,而我国除了长期的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外,还有多种二元经济体制的桎梏;“三农”为城市与工业提供了几乎是世界上最廉价的土地与劳动力,而在社会经济格局中却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个国家不补贴农民(农业、农村)的,即便欧美农业现代化的国家,仍要每年对农业巨额补贴,这是由农业的弱质性、生态性、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决定的。台湾、日本曾制订有效的办法是提高农产品价格并加以保护。
土地集约利用一直是政府倡导,但要有体制机制保障(最基本的是土地制度保障),需要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需要改变传统计划经济下超越公众利益的作法,合理制订公共政策和保护公共利益。
虽然规划师提出追求和谐、公平、效率,要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要实现城乡土地集约利用,实现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但规划核心触及利益再分配,一遇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抵抗,尤其是体现在法规制度中,规划往往就苍白无力了。如果不解放思想,不改革若干不适宜的体制机制,再美好的规划愿望也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