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5日《新闻“1+1”》称:2824名“低保户”拥有3132辆机动车,其中轿车1680辆,267人拥有多辆机动车,其中2人拥有宝马,还有人拥有奔驰、奥迪、雷克萨斯等豪华车;235个家庭拥有多套住房,792人有着较高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这是审计署去年对苏州市“低保户”进行筛查发现的问题,报告迅速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笔者认为,这种开宝马住豪宅吃低保的现象,绝不仅存于苏州市,它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着。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本是一项惠民政策,象这类惠及民生好政策、新政策往往被某些权力之手暗中操纵,成为这些人盗取国家财物的手段。国家惠民政策被一定程度上架空,正是这些开着宝马的人践踏了预定的分配秩序以及那些失职渎职的民政(政府)官员的胡作非为。
当前的中国社会,拥有多处房产、豪宅,开宝马名车,应该是算得上令人艳羡的大富大贵了。但这些人当中,就有某些人对于国家给予低收入贫困家庭的每月几百元的低保救济费,看在眼里,且利用权力不费吹灰之力便将那每月几百元的低保救济款,从本该属于贫穷人群的口袋里硬是抢到自己本已殷实的腰包——这些人与黄世仁又有何异?“开宝马吃低保”,在政策的扶持下成为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不仅对社会没有丝毫的感恩之情和社会责任,反而变成黄世仁一样的社会蛀虫,尔等只顾自己大富大贵,哪管百姓民生之艰!
“开宝马吃低保”可以说是贪污、渎职等种种表象中的一种,大大小小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是不择手段的,这些人弯着心眼琢磨利益,他们的宗旨是被人民服务。也许有人认为,“开宝马吃低保”,这是社会制度的问题,尽管社会制度还有这样那样不尽人意的问题,但那些胆大妄为、泯灭良心的人就可以心安理得,就可以不被潜责?不被依法查处么?
开宝马吃低保:谁在抢吃杨白劳的盘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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