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拦路虎


在政绩观的作用下,各地政府继发展文化产业之后,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青睐依然热情高涨。为什么在政府主办的各种各样锣鼓喧天、张灯剪彩、诸神云集的盛大签约表演仪式之后并未能出现实质性效果,甚至只是一连串吹成泡沫、转瞬即破的数字?这里并不存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动力缺位,也不存在人才匮乏,更不存在技术支撑问题。综观影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根本因素不是资本,也不是市场,而是权力,是权力这只恶虎横卧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路上,不仅阻挡了创意路径,还吞噬了产业的活力,最终扼杀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壮大的机会。

在目前权力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主导模式中,主导与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深刻的悖论。权力与创意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冲突,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充满了内在紧张,并且彼消此长。在权力肆虐的地方不会有创意,也不会有文化创意行为,更难有文化创意产业,而创意和文化创意产业生机勃发之地,则肯定是权力缺席或至少是让权力收敛之处。因为权力的本质不喜欢文化创意,文化创意的天性又热衷挑战权威,二者几乎水火不容、难以共事。文化创意在本质上是一种个体行为,是自然生长在江湖之野的创造力的勃发,在一定程度上拒绝社会化行为,因为文化创意很难进行群体化的智力合作。它只需要接受国族尊严的权利灌溉,把宪法的宣谕实践为言论自由的创造性表达,然后追求自己的独异品质。按照李凯尔特的说法,这种文化创意领域里只有个别的东西,很难像自然领域里那样成为一般的规律。如果让权力来主导创意或文化创意产业就造成了主导与发展之间的巨大张力,也就像自己去帮助自己的敌人来限制或颠覆自己。权力本质上是一种邪恶,又是与个别和独立势不两立的,它只容得下统一的思想、统一的行动和统一的价值取向,如果在这种模式的主导之下,文化创意则会失去创意的基本含义。我们知道,权力又是一种专制,它根本容不得任何挑战权威的创新活动,它需要的是在它的意志下进行粉饰性的“创意”,把道义立场销蚀于权力诉求。马克斯·韦伯说过,权力是一个人或一个集团违反其他人的意志而实现自己意志的一种能力,它带有一定的强制色彩。而文化创意是什么?它的基本属性一是新颖性,二是初始性。也就是突破或否定了既成结果的主意或思想才能称之为文化创意,否则只能是一种模仿或复制。文化创意本身带有一种不安于现状的活跃性、叛逆性、批判性和问题意识,它天生的性格就是质疑和否定,只有如此,才有“创意”的出路与可能,才有“创意”的实质性意义。而文化创意产业只是建立在“创意”之上的一种行为性结果,没有“创意”的生产性结果肯定与文化创意产业无关,最多是一种工业性生产。但是权力要保守它价值的稳定性、封闭性和无可置疑性,不可撼动的权威是它的基本面相。如果执意要让权力来主导文化创意产业,无疑于让火去训练冰,结果是把冰吞食于无形。

由于权力主导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那些真正具有文化创意精神的产品是无法出现的,因为权力设置了符合自己利益和价值观的防震装置,它不允许你进行价值的良性互动。也就是权力已经把住了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任何想能顺利通过的文化创意产品必须符合权力设置的条件,还得符合具体执行人员的口味,否则,即便再好的文化创意产品也只能胎死腹中,不能诞生。这种模式就像过去的计划性生产,没有按照指令性生产的产品都是违法的,根本没有机会接受市场的检验和消费的巡礼。权力为了有效统治的自我想象,不会让所有的文化创意产品分享权利和尊严,也不会付诸制度和法权安排。作为文化创意来说,它的本性是天生的不愿攀权附势,真正的文化创意又只愿服从创造冲动中的价值取向,根本不在乎权力体系的成败评价。可以说,人类社会以来每一项重大文化创意都不会是一种在权力制度中完成的生命冲动,权力的在场只能进行一种重复性活动。权力又带有天生的自负性,它不会承认有任何民间创造能高过它的智慧,一旦权力成为权力,不但会成为邪恶的制造者,还会成为人民的精神导师。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真正的文化创意想顺利通过这个权力虎口简直是不可能的,如果想让文化创意成为文化创意活动,最后成为文化创意产品就必须躲着权力绕行。这样就出现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中的独特模式,众多的文化创意不想胎死腹中,只能寻租权力,或者变相合作。典型的如租用报刊版面、购买节目时段,或者降低创意色彩委曲求全。有人想让权力放松关口的把守也基本是一种幻想,除非让它撤走,因为权力天生是噬血的,又具有膨胀性。阿伦特发现,既然权力实质上只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那么,一个唯以权力为基础的共同体在秩序平静和稳定时就必然衰退,它的完全平安却是建筑在沙上。只有获得更多的权力,才能保持现状,只有经常扩展它的权威、只有通过权力积聚的过程,才能维护稳定。以此看来,如果有人以为权力真正喜欢文化创意,那简直是天方夜谭。权力为什么如此感兴趣于主导文化创意,目的不是为了真正的文化创意活动,而是介入这种文化创意活动的内在控制,使之完全按照自己确认的稳定模式进行,以此更加稳固自己的权威。

在权力模式的主导下,因为真正的文化创意产业不能发展,正好给了权力另一种邪恶的机会。权力没有更高的对于抽象性原则和超越性价值的坚守,它那迷恋功利的本性会马上与资本狼狈为奸。在一个缺少对权力基本制衡的语境中,权力制造的各种垄断会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包括文化创意产业的资源配置和量身定做各种政策。权力国家由于缺乏程序意义上的民主正当性,因而总想用结果中的“政绩”来掩盖合法性的缺失,为了达到“政绩”的实现,权力会成为政府的主要手段。而这种手段正是检验民主与专制的区别,民主模式下在市场领域和文化创造领域肯定是让权力退场的,因为权力会搅乱了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扭曲文化的基本规律。正是在这种权力主导的模式下,资本有了更多的寻租空间,近年来,那种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名的各种圈地运动狼烟四起,以此为名的各种节庆会展更是怪相惊人,有的以伪公共产品为媒大肆套取财政资金或者通吃政策扶持与土地税费。在资本对于权力的寻租过程中资本中的邪恶更加无可驾驭,权力也更加自负和疯狂,真正的文化创意则无法兑现国民身份待遇,更无法获享文化创意产品的权利诉求。在权力与寻租资本的双重逼仄下,真正的文化创意被迫忍气吞声,只能向隅而泣。在当前铺天盖地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运动中,究竟有多少是真正发自创意的智慧冲动,有多少能在运动之后形成产业文化之果?我想,这只有运动的主导者能够知道其中的奥妙。本来,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最大经验就是完全由行政力量主导社会资源转向了主要由市场力量配置资源,从而体现出市场的有效性。但在这一新的产业领域则形成了一种历史的倒退,当资本缺少民主节制的情况下,资本的贪婪在权力的帮助下进一步扭曲了产业发展。目前,在文化创意产业的主导模式中,权力不仅具有政策的制定手段,还有着资金支持、税费减免等寻租机会,这样一来,相当一部分伪文化创意产业既不朝向创意发展,也不再考虑市场消费号召,而是紧紧团结在权力周围,权力彻底成为了孙悟空的金箍棒,不仅想把谁划进来就可以划进来,还可以点石成金,让你事半功倍。为了维护这种既得利益格局,权力不仅容不得任何批评和质疑,还会与资本联合对于真正的文化创意活动进行排挤和打压,甚至动用权力手段或暴力机器进行封杀。结果是,一些文化创意企业不再进行孤独的个体创造,开始选择对权力的依附和巴结;不再追求世界之谜对于创造的心神激荡,而是在如何获得权力青睐方面机关算尽,乐此不疲。

本来,文化创意产业就是文化创造性产业,按照普遍的说法是一种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推崇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带动的新兴理念、思潮和经济实践。从文化的方面看,这一产业的发展能够极大地促进文化的创造和传播,能够形成文化的多元繁荣局面,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和消费。从产业的方面看,这一产业的兴起将深刻地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改变经济增长的路径依赖。无论如何,它的发展和繁荣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和广阔的未来前景。但是它的发展路径不同于传统的制造业,也不同于传统的服务业,它虽然依托于新技术的发展和支撑,是一种经济形态,但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更加注重的不是生产环节,而是创意这个核心。那么对于这个核心最有效的支持不是为其设计各种规范模式和管制手段,也不是各种各样的政策支持(因为权力型支持会携带干预而来),而是为它提供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它的特殊品性,尤其不喜欢权力在场的指手划脚。在当前不能有效制衡权力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就是阻止权力进入这一领域。因为权力的制衡需要民主政治,在目前奢谈这一话题的情况下,只能是让权力完全从这一领域的创意和生产环节撤走,只守在公平市场交易的街口。也就是权力在这一领域的唯一作用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交易,因为文化创意产品特别强调自身的独特性、差异性和不可重复性,这也正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灵魂和魅力所在。梅德韦杰夫发现,在俄罗斯官员数量之大已成社会首害,他认为指望官员自行走人是不可能的,只能采取刚性措施进行削减。同样的是,在我们的周围是不是权力已经是铁桶一般、无处不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路上权力这只拦路虎也不会乖乖逃走,只有民主的皮鞭落下,使其无利可图时,它才会无奈地离去。

 20101010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