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令”直指炒房客,短期效应不可小视


“限购令”直指炒房客,短期效应不可小视

9月底,有关楼市调控的“国五条”出台,又被外界称之为“二次调控”。财政部等三部委对契税、涉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也随之作出相应调整,使“二套房”及单户面积90平米以上商品房,特别是新购非普通住房及二手房的交易成本明显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可起到抑制投资、投机的目的。

 “二次调控”的另一个亮点,就是地方政府因面对中央将要对“国十条”落实情况实行问责,而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积极态度。目前,不但各地在信贷、二手房交易、契税等方面全面贯彻“国五条”,且已有14个城市相继出台了“限购令”。

从这些城市的“限购令”看,北京出台得最早,从5月1日起,即开始了“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限购”规定。

深圳“限购”政策规定,从10月1日起,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福州“限购令”在套数限制上,和深圳差不多。和深圳相似的,还有南京的“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这些规定有较其他城市更为宽松的地方,那就是一些人还可以新购两套商品房;但同时也有较其他城市更为严厉的地方,那就是已有三套房的市民,就无权新购了。

而上海、广州、杭州、宁波、厦门、三亚、天津、温州、海口、大连,都是暂时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所不同的是,上海、杭州、大连还特意注明了“包括二手房”。

此外,深圳、广州、宁波、福州、温州等市的“限购令”,还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增加了“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条款;上海、广州、三亚、温州、海口、大连等市对“家庭”的注解,还特意注明了“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笔者以为,“限价令”对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会给市场传递出一个信号,那就是中央此轮调控政策不会放松、地方贯彻力度也会不断加大,如果房价依然不低头,中央会有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出台,以此来缓解“刚需”购房者的紧张心理,让市场不再那么热。另一个方面,“限价令”定能立竿见影地遏制炒房行为,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限制居民对房地产的投资行为。

因此,在楼市供不应求的状态之下,“限购令”的短期效应是不可小视的。

而因为完整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屋租赁市场也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楼市的各项调控措施,都将不同程度地影响租赁市场的供求关系和租赁价格。如果没有“二套房”、“三套房”甚至“N套房”,也就没有房屋租赁市场。因此,“限购令”对未来房屋租赁市场却明显不是一个好消息,租房户一定会因此而受伤。

因此,“限价令”作为一种纯粹的行政手段,一种和“市场经济”格格不入的调控手段,注定只能是暂时行为,没有长时间存在的可能。

“限购”所表现出来的当前中国楼市,明显是一个资源不足的市场。因此,中央的调控方向,就应该在目前“限购”的市场基础上,培育出一个供求平衡的房地产市场,那样的市场才是健康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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