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思路


  刚处理完一个离婚案件,还没开庭,法官就问我们是否做好了判决不予离婚的准备,因为对方不愿意离婚;而且接近年底,法官想赶快结案,法官不想浪费时间给双方争论,但到头来法院还是判不离。所以,还没开庭,法官就说她判不离。让我们把起诉时拿的证据都撤回去,省的还要质证浪费时间。

  法官也说,这样可以给原告节省时间,再过6个月,原告再起诉离婚,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了。

  法院有个办案思路,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往往是判不离的,除非双方调解离婚。

  我问法官,究竟怎样的离婚案件法官才能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她说:严重家庭暴力且证据充分的。

  所以,很多基于感情不合或有外遇等原因造成的离婚诉讼,法院一般是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这是法院内部的办案准则。

  我的当事人很苦恼,为何这样的婚姻还要维持呢?还要再忍6个月。

  她的离婚是基于男方有外遇。男方与第三者的暧昧关系从他们恋爱时就有,男方保证过多次,女方才同意结婚,但婚后男方与第三者的关系继续。第三者还不断的短信、电话等侮辱原告,并且经常闯入她与男方的空间做出与男方亲密的动作。男方与第三者有割不断的感情纠葛和经济联系。所以,女方觉得他们是分不开的,在开庭的前几天,女方还接到第三者电话,称她和男方昨天在一起,称男方穿了什么内衣。所以,女方决定退出,重新寻找幸福。

    但男方不同意离婚,他的理由是:我爱原告。

  法官是个女法官,她说:可笑。你让你妻子受到这样的侮辱,你还说爱她。

  男方说:那是第三者的行为,我无法控制。

  法官是个女的,所以能体会原告的心情,但她还只能判决不予离婚。她说:既然他说爱你,那就再给他6个月的机会吧。

 

分析:离婚案件有章可循。

1、要一审离婚,只能调解。

2、若被告不同意,一般一审判不离,争取缩短庭审时间,早出判决。

3、现有证据准备好,为第二次起诉离婚做准备。

4、若有充分的对方有外遇或暴力证据,可以争取一审判离。

 

其实,法院对于婚姻案件这样的机械的套路是有一定道理的。

每个当事人都说她很痛苦,想早点离婚。

但婚姻不仅是一个人的情感问题,它涉及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若一个家庭分裂,则引发其他问题得处理,需要很多社会资源,所以,维持家庭关系,也是节省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而且,感情的问题是可以调整的,或许6个月后双方的感情和好也是可能,所以,也是给予当事人重新尝试的机会。

所以,6个月的等待时间还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