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金融危机,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的措施,中小企业发展也逐渐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而中央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成为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方翘首以盼的事情。如今,这一政策终于出台了。9月22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八条意见。一是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二是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四是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五是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六是努力改进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七是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八是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领导。
在笔者看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最值得关注的有如下几点:一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快制定融资性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贷款通则》,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明确对小型企业的扶持政策;三是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建立完善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四是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五是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笔者看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实施,必将对中小企业发展带来重大利好。首先,有利于净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破除一切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障碍,形成各方关注、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其次,有利于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通过明确中小企业标准、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提高小企业贷款呆账核销效率等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为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健康发展做好资金保障。再次,充分发挥财政等政策的杠杆作用,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使其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最后,执行中需要进一步明确各地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不要一刀切。毕竟,在一些地方,符合现行大企业标准的企业一家都没有,甚至符合中型企业标准的也很少,全部都是中小企业,全部都符合政策要求,结果导致大家吃平均饭,削弱政策扶持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