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睡百年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天都是到次日清晨才勉强自己去睡觉。不明白什么时候才可以把生物钟给倒回正常的状态。当阳光透过窗帘洒到我的被子上时已是中午。由于睡觉的关系午饭基本上已经被我遗忘,近几个月来我已经把“午饭”这个词汇给忘掉。

  今天早上依旧是很晚起床,要不是因为妈妈的一句“昏睡百年”我大概还沉浸在睡梦中。整天不务正业的不知道做什么,昨天也把要考试的名给报了。书在急星期以前已经送到我的手里,到现在为止只是花了很少的时间简单的翻阅。没天晚上别人都在睡梦中的时候,我却精神奕奕的座在电脑前盲目的不知所措。我不是关注新闻的那种人,繁琐的进出一俩个我喜欢的博客。有时候看别人诉说自己的故事,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你可以从他人的故事中看到许多你未经历过的人生,从而有所启发或者说是感悟。

  很久以前因为写一个小说从而对“同性恋”这个群体备受关注。带着排斥的心走进他们的生活,随着深入的了解之后。从最初的排斥到现在的接受应该说是敬佩。他们对自己感情的那种执着让我深深的佩服,尽管他们在感情的选择上与别人相反。可这种相反并没有给别人造成太大的伤害,也没有给社会带来多么庞大的影响。常人们无法接受的原因不过是觉得他们违反了人类生存的自然法则,可我个人认为这是每个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他们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人生,自己的生活。在最初涉及博客的时候便看到一个很有文采的男同,他在博客中细致的描述了自己的同性生活。据我所知他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一位很出色的人物,高薪的白领阶级。前段时间在BBS看到一个关于北京一对男同的帖子,于是按照别人所发的地址去一睹这对备受瞩目的男同风采。结果一进他的博客首先为那帅气的外形为之叹息,随后又为他那出彩的摄影技术瞠目结舌,最后是为他那坦然的文字感到震惊。在他所写的文章中他称与自己恋爱(好像举行过婚礼,不太确定)的男孩为太太,这点让我很感动。他们一个是27岁拥有属于自己的摄影工作室,并且收费昂贵。另一个是刚刚参加完高考的17岁少年,学习成绩良好同时长相也属俊秀。这样的结合在别人眼中或许是违背道德伦理,但在理解的人眼中这几乎是完美。他们的爱情羡煞旁人,甚至让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也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嫉妒。出于某些因素的考虑在这里不便透露他们的名字与地址。

  不知怎么就写下了关于他们的文字,可能是因为刚刚看完他的博客吧。呵呵。我想也应该是时候振作起来做自己应该去做的事情。新的小说开始着手准备,平日里就看看电影和书打发时间。凭借妈妈的一句“昏睡百年”我再次找回了迷失方向的自己。忽然发现自己其实也算幸福,现在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心里也有一份值得我去捍卫的感情。相信这次的我回坚持到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