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企业所得税可否在弥补亏损后缴纳?


  问:预缴企业所得税可否在弥补亏损后缴纳?

  [ 专家回复 ] :

  根据国税函[2008]44号执行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就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有关填报口径问题给予明确。我认为,该文件最重要的变化是修改了44号文件中关于“新的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不允许弥补亏损”的规定,这就意味着从第二季度开始,企业预缴的所得税可以在弥补亏损后再进行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