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楼倒了,开发商没了,那该找谁算账?!


    6月27日5时30分左右,闵行区莲花路、罗阳路口西侧的“莲花河畔景苑”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一幢在建的13层楼房发生楼体倾覆事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6月27日人民网) 

    真是天大的悲哀。一个在建的住宅楼,还没完工,就轰然倒塌了,这是什么样的建筑质量?如果是交付以后,将会造成怎样的严重后果?真是想都不敢想。 

    真乃天大的滑稽。当东方网记者拨打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电话,居然一直没有人接听,拨打公开售楼电话也始终是盲音。难道他们有神机妙算,知道这栋楼会倒,所以他们早就卷铺盖走人了?或者携款潜逃了?? 

    从报道中获悉,轰然倒塌的13层在建楼的周围,同期建设的有八栋楼,相关部门正在对另外七栋楼进行安全检测,人员已经完全疏散。上海一位副市长目前正在现场进行协调工作。当然,其它在建楼也已暂停施工。一切都将在不久的将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是,单从这起发生倒塌的楼盘事件,我们可以看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隐忧。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但是屡屡有安全事故、责任事故发生。今天居然又见到在建的住宅楼发生倒塌这样的严重事故,笔者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工程监管、项目帮办、质量检查、安全管理……一切的一切,难道都是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尤其是住宅楼,那可是要居民几十年、几十年赖以居住的安乐窝、安居房啊,如今居然像纸糊的一样,如此的不堪一击,而更可气的是,在建楼倒了,居然开发商也没了,那么,下面该追究的人是谁呢? 

    房地产开发,对于政府来说,常常被冠以改善城市环境、改善人居条件的惠民实事、民生工程来打造的(不过,卖地换来的财政收入,老百姓是享受不到的),因此,城市拆迁、商住房建设,似乎永远没个尽头,当然居民的居住条件的确也在一轮又一轮的拆迁、建设中,逐步得到了改善。但是,房地产开发,对于开发商来说,没有什么更加宏伟的目标,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赚钱、高额地赚钱,因此,在地价猛涨、寸土寸金的情况下,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地降低成本、抬高卖价,于是房价是越来越高,老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也越来越艰难,而隐藏在背后的安全问题也逐渐显现。 

    问题出来了,按理,该是谁的责任就应该追究谁的责任。但是,责任追究常常会被人为地淡化、异化。就拿居民楼来说,很多小区,从一开始建设到最后居民居住使用,居民和开发商、对象户与物管之间就常常会因为这样那样不如意的问题而发生矛盾、纠纷,甚至引发了上访,而调和、调解的结果,也常常是不了了之。真正的责任追究似乎总是打空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了某些人唱高调的遮羞布。 

    应该说,任何一个城市建设的项目,都是有着一整套的管理模式的。但是,很多时候,在利益最大化、利益一体化的情况下,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常常同穿一条裤子,就像捆在一根绳上的蚂蚱。尤其是招商引资任务艰巨、压力很大的情况和背景下,一些政府、一些官员,在亲商、安商的“幌子”掩护下,常常变监管为服务、为帮办,一些不能办的手续也能帮着办下来,一些不该省的程序、材料,也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让其一路绿灯,当然,开发商们、建设商们,也会在相应比例的利润份额中,拿出一些,对那些给自己照顾的官员“意思意思”,而就在他们相互之间心照不宣地一送一拿的过程中,质量、安全,被搁浅了。 

    发生了如此重大的事故,开发商跑了、没了,很正常,但是,如果不认真地查明原因,并且给老百姓一个明确的说法,就不正常,也不公正了。 

    在建楼倒了,当然会造成一些损失,但所幸的是,它是在还未完工的时候倒的,而且造成的人员伤亡不严重,如果是到了居民入住、悍然入睡的时候倒了,那可就为时已晚了。 

    我们天天讲民生问题大于天,群众利益无小事。住宅楼作为政府安置工程、惠民工程,一定要抓紧抓好,切不可掉以轻心,更不能容许一些人为所欲为。另据媒体报道,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俞正声做出重要指示: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查清事故原因,认真吸取教训,防止类似工事故发生。韩正市长迅即作出重要批示:要迅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市长韩正、副市长沈骏、市安全监管局、市建交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以及闵行区委、区政府等领导立刻赶往现场,指挥部署抢险善后工作。看来是该从倒塌的住宅楼的“地基”开始逐一排查了,因为它承载着的是民生、民心,是道德、良知,是法律、法规,是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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