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开征物业税房价暴涨循环来


单独开征物业税房价暴涨循环来

——写在物业税又上议事日程之际

作者:戴欣明

物业税好久没有讨论了,最近,国务院今天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物业税又提上了议事日程。

戴欣明认为,在物业税定下开征日期之前,将迎来一次史无前例的房价暴涨,原因是物业税的开征不可能像美国一样,只要拥有就需要交纳“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而中国不可能用这样的方式,也就是第一套免征,从第二套开征,套数越多,征收的越多,这样长久才能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但是,这样问题就来了,如果购买一套不上物业税,那么中国成千上万的人还没有这第一套商品房,这就有了“指标”,用来发财的“指标”,再有很多“富人”(中国特色的“富人”;“不差钱”那类)就会借用那些没有买房子的人的名义买房,形成新一轮的抢购潮。

这就如同用身份证买股票一样,大家会莫名其妙地加了购房行列,因为拥有不用交物业税的房子越多,越能实现出租收益,还因为那些买不起房的人更是买不起。

并且,中国还没有大幅度征收物业税的条件,即使开征最多也是象征性的百分之几(买入价),甚至是象征性的,因为收多了就不符合“重要的支柱产业”原则。对于“不差钱”的人,即使开征物业税,物业税的最终结局会转嫁到租户身上,而租金的上涨同时也会让新房价格上涨,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区间”,也将让房价暴涨。

看美国的房地产是在征收高额“物业税”的前提下的暴涨,说明“物业税”并不是唯一的手段,祈盼开征物业税这一单一手段抑制房价有些痴人说梦!

特别是物业税在实行初期,很有可能像股票印花税一样,起起伏伏,借此调整房地产经济。

在以土地为财政上重要收益的各地政府,开征物业税与他们的收益没有任何影响,反而会推动土地出让金上涨,因为房地产的暴涨带来投机机会。

这种物业税开征带来的效应,可以称为“富人投机效应”。

如果每套房产都开征物业税,明显不符合国情。

如果让保障房能够很好的运作,就必须推高商品房房价,形成价格差异化。

可以说,在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房地产价格的体系之时,单独开征物业税就会让房价再次暴涨,同时循环发作,商品房就具有了商品房的真正属性。

还有,越是在社会保障上下功夫,越可能造成一个阶段的贫富分化,也会推动房价暴涨。这时开征物业税,无疑是乱上加乱。

真正解决房价问题还必须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达到一定的比例等相关因素同时作用,才能有合理的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