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签约案例一
盐城工学院王明在人才市场屡遭碰壁和白眼,正当他心灰意冷之际,在街头发现一则招聘广告,他贸然前往应聘,七拐八拐地来到一家旅店,招聘的人扫了他一眼推荐表,就敲定要他了。叫他把学校的推荐表留下,第二天来签约。可第二天对方却要他交5000元押金,否则不予签约。王明据理力争,可仍然无济于事。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他报了警,才把推荐表要了回来。
可见签约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一般包括单位的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单位的隶属也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该市人事局大学生处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等也有类似规定。
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