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新闻独立性 


 

最近采访发现了一个算得上与学术挂钩的问题: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尤其是公安或司法部门的官员时,往往会被要求如何写稿,如何好呈现政府部门的意图。说白了,就是明白要求你报喜不报忧,而且对“报喜”的表达方式要求也在进一步提高。

比如采访某公安分局告破一件杀人案,采访完当事人和办案民警之后,政委或者局长就发话了:一则要求你上升到人民公安为人民破案职责重于泰山的高度,二则要求你的写法不能流于平淡,语言和报道方式要有新突破,三他会暗示你最好发一通讯,那种小的豆腐块已经“杀伤力”不足。记者不能对他们的所谓意见立马提出反驳,只能以版面紧张或者其他理由搪塞过去,实践操作时却不受其影响(这一点我的老师很有经验。)笔者认为,在中国,尤其是地方性媒体和记者的独立性正在遭到严重的社会侵蚀。

咱也不用搬用西方媒体如何成为与立法、司法和行政平行的“第四权力”的大学说,同时抛开大的媒体环境和商业逻辑的实际困境,记者最起码应该有独立的价值判断权利、独立的报道角度选择权利和独立的采写权吧。一个新闻事件,如何提问,如何“踩点”,这是作为记者最起码的职业权利和行为底线。如果老是被采访对象或者某些权力部门牵着鼻子走,那记者和媒体的独立性则会被湮没殆尽。

《南方周末》曾经如此表达过自身的新闻理念:“有些真话可以不说,但说的必须都不是假话 。”作为地方媒体,也许有很多的“身不由己”,许多“条条框框”,但是记者要时刻对权力部门的干预保持警惕,尽量保持新闻的客观和公正。少发高调议论,少故意拔高,不能把“一”说成“十”,否则,你不是一般意义上预测环境、引导舆论的“WATCHING DOG”,而只会沦落为一只为某些利益部门唱赞歌的“看门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