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绝症患者为了死亡权利 把政府告上法庭


       一九九六年,澳洲的北领地通过了全球第一个允许自愿安乐死的法律,同年九月一名六十六岁的癌症患者成为援引此法结束生命的第一人。但是澳洲联邦国会在六个月后表决推翻了北领地的这项法律。

      在澳洲,安乐死是非法的。

      曾经有一百多位澳洲老人从墨西哥非法进口镇静催眠药nembutal,他们不顾nembutal在澳洲属违禁药品的事实,也不顾及非法持有者最高可处两年徒刑的相关法律条文。

      一批支持安乐死的澳洲老人曾经为维护自己和其他也希望安乐死者的自由与权利,不惜私自尝试生产可供作安乐死用途的药物,并取得初步成功,更计划扩大生产,好为自己和其他不想生存的人提供药物作自杀用途。据说,老人们打算在澳洲其他城市再设立四家这类后院药厂。而准备参与制造这类安乐死药物的老人,约有800名。  

      一名参与制造这类安乐死药物的老人说,澳洲未将自杀列为非法,却禁止持有安乐死药物,想结束生命的老人只好服毒自尽,实在太不人道。

      另一名老人则说,我们迫不得已要这样做,觉得十分愤怒,因为我们需要这些药让我们安详离世时,却又无法得到。了结自己生命并非违法,那为什麽获取安乐死的药物是违法呢?  

      在生活质量恶劣,对社会再无用处,很想了结生命的情况下,社会应该阻止老人们得到安乐死药物吗?

      社会竟然坚持认为不应该让他们获得这种药物。

      只因为社会是由年轻人所主宰的社会吗?老人们失去了制定社会规则的权利。他们因为年老而成为社会的边缘人,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之沦落世间,正象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因为人要吃羊肉,所以人就要杀它们。羊不会去问:你们凭什么杀我们?即便它们问了人们,人们也不过是回答:因为我们要吃羊肉。

      规则总是掌握在强势群体的手中,在强势群体看来,规则是正确的,符合规则的思考和行动也才是正确的。

      弱势群体没有制定规则的权利,他们只有被规则主宰的无奈。

      我常常想,权利这个词汇是很虚假的,因为它只能来源于自身实际影响力、势力与实力。

      羊不想被宰杀,但是羊并没有选择不被宰杀的权利,因为羊不能够与人争斗,羊也没有获得胜利的可能。老人们也想要安乐死,但是老人们并没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因为法律规定为如此,而依靠他们的实际社会影响力,却并不能使得安乐死合法化。

      值得庆幸的是,卢森堡允许安乐死的法案于2009年3月17日开始生效,因此成为继荷兰和比利时之后第三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欧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