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免征技术转让费营业税需提供证明资料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36号):
①属于
②关于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申请免征技术转让费营业税需提供证明资料问题
根据财税字[1999]273号的规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向我境内转让技术需要免征营业税的,应提供技术受让方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证明,方可办理免税事项。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在办理技术转让免税时,凡能提供由审批技术引进项目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协议批准文件的,可不再提供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