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把三农问题、城市建设问题综合考虑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三农问题纳入到解决民生的重要地位上,推行了诸多惠农政策,大幅度提升了农民的生活、生产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是民心所向、深受人民群众拥护和爱戴的。同时,中央一直把加快城市化进程当成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从目前的政策和操作上看,三农问题和城市化进程似乎是两个问题,我觉得应该把两个问题作为一个大问题去综合解决更为科学一些。加快城市化进程,实质上就是实现工业革命,实现工业革命就是要把农业人口缩少至15%,就是如何把现有的35%的农业人口再分割出20%参与到第二、第三产业当中的问题,要把20%的农业人口(近3亿人)搬进城里,就要解决两大问题:一是就业,二是居住。

  我觉得要把将近3亿的农业人口搬进城里居住,不应控制城市规模的发展,因为一个城市人口的人均居住占地面积仅为农村人均居住占地面积的1/3左右。城市人口越多、城市膨胀越快、城市规模越大,国土资源越节约。在城市建设中,一定要适度拓宽马路,增大公用设施用地,限制建设最低层数(比如县级市绝大部分应限制在12层以上,地级市绝大部分限制在18层以上,省级城市绝大部分应限制在24层以上),增加总用地面积的容积率以减少人均居住占地率,且在搬迁城市或改造城市时要考虑就近荒山建设,把原平原城区的土地腾出作为耕地使用;再将农村已移至城里居住的农民的“空壳村”和耕地收归村级组织,由村级组织进行处分;因为资源应平等分配,占用了城市资源就不应再占用农村资源。

  通过对农村的土地流转、承租等形式,把土地的经营权转化给那些有能力的农业经营专家(农业公司、农业资本家、也可以将村级组织直接转型为企业化管理公司),将土地连成大片,用现代化的机械、现代化的科技手段、高产的良种去进行耕作和生产;大大降低生产成本,产出廉价的农业产品,在世界经济中才有竞争力。农业公司的收益,按三份进行分配:一份上交农业税,一份上交村级组织,最大一份作为经营利润和生产成本。当然城市人口也可通过流转或租用手段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选择新的职业,从新的行业中求得发展。

  农民进城后,放弃了农业资源,就应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因此就要取消“农民工”的说法,让其享有与市民同样的待遇;只要在城里工作,城市就应该对其负有责任,就应该保障其生产、生活、子女教育等权益。部分留在农村的农民也可以到农业公司就业,在中国就出现真正的农业工人。

  当然,这些工作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都要通过立法去解决,从而可以产生以下效果:1、整合利用和节约大量土地;2、加快城市化进程——工业革命;3、增加了财政收入;4、把靠免税和补贴养活的农民的自劳其食的能力、优秀的才华调动和发挥出来;5、可能还会减少那些既是农民而又在城里居住且无固定就业人群的犯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