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4日,昆明市文化巷76号萨尔瓦多咖啡屋发生爆炸,一名男子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这位名叫李彦的男子虽然作恶多端,但是临死前却也动了一丝恻隐之心,据说他实在是不忍心看着昆明市的那帮警察“笨死”。
李彦死前对身边的医生说“公交车爆炸是我干的”。随后,昆明市公安局高调宣布:“7·21”昆明公交车爆炸案成功告破!
话说12月24日,杀人魔头怀揣着他经常随身携带的定时炸弹,出入于各种公共场合,当他在昆明市的一家萨尔瓦多咖啡吧酒足饭饱,上完厕所出来时,挎在腰部包中的自制定时炸弹意外地爆炸了。他用最后的力气帮助英勇的昆明警察们破获的那一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
时候公安局的专家们分析的可都是头头是道的专业级。据专业人员推测:过分自信的李彦将时间弄错了,他忘了22时和10时的区别。所以,定时炸弹意外地响了。真他娘的专业啊!
要知道,24日是西方圣诞前的“平安夜”,昆明的晚上肯定是非常热闹的……想起来,真的让人不寒而栗啊!若不是意外,这个轻松躲过了5个月的杀人狂魔又将制造出怎样的惊天大案?!
网友说得很实在:当初公交车爆炸案警方承诺奥运前破案,怎么到了现在才破,要不是李某失误,恐怕很难破案。
《云南信息报》的同行们很幽默:“从‘12·24’萨尔瓦多咖啡屋爆炸到昨日,为什么最先透出“死者就是公交爆炸案的制造者”消息的,不是警方而是本报,为什么警方在三天之后才通报了这个消息?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警方的谨慎和质疑精神。”
我们的警察可真够谨慎的,花费了五个月的日日夜夜的谨慎,熬出来是个什么东西?答案:无能!
这个案子的线索不是没有:
1、就在“7·21”公交车爆炸案发生前一天,部分昆明市民收到一条很神秘的“蝼蚁总动员……希望收到此短信的市民,不要在明天早上乘坐54、64、及84路工(公)交车……”的"预警"短信。
2、在依法对李彦在宣威的住处搜查,查获用1100克硝铵炸药制成的爆炸装置、雷管42枚、包装物等物证和自制手枪1支、子弹21发。
……
是“告破”的吗?是罪犯自己承认的!李彦最后应该说“发生在昆明市的所有案件都是我干的”。这样昆明的警察多省事啊!
注释:“告破”的意思是宣告破案,那么“成功告破”是个啥玩意?难道还有失败的告破?靠,真是又蠢又笨啊!破不了案,还不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