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优惠(1)


  新税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对现行内、外企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的调整和整合,实现了两个转变:政策体系上将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优惠方式上将以直接税额式减免转变为直接税额式减免和间接税基式减免相结合。《实施条例》对税法中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条件和认定标准进行了初步明确。后来发布的一系列文件规定,较详细地做了补充。

   一、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这里指明了国家鼓励的原则,从地域为主转为产业和项目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