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政策调整的几点认识——在天则所一个会议上的发言


题记:2009年3月初在天则所的一个双周讨论会上,张曙光老师介绍了他关于农村宅基地政策的研究,我作为受邀参会者发言。下面是速记员记录稿基础上修订的稿子。
 

我们对宅基地的问题,去年也还比较关注,我们研究室自己就设立了个调查,调查宅基地。去年开会的时候,我们的报告还没整出来,数据没整理完出来,所以会上也没谈。但是已经做过些调查。听了张老师的报告,我基本上可以说是完全同意他的意见。

 

我还想补充这么一个情况:就说咱们现在“小产权”房,宅基地的政策,大体来讲,毛病还是比较明确——一个是城乡市场不统一,三中全会讲以后要逐步统一;再一个是限制交易,城里人不让到农村去买那个房。这都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至于是什么理由咱们就先不说,我看是计划经济的长期思路的那种思维惯性。我有一个概括性的说法:它的毛病是在什么地方呢?它把两个东西丢了——一是把公正丢了,一是把效率丢了,都没得到。本来经济建设就有这两个目标,两个都兼顾最好;或是最起码要得一个,它却两个都没得到,这个我就不具体说了。

 

我刚才说要补充,就是说有个想法:这样一个政策,我们看到了这样几个具体的后果,一个后果是什么呢?农民盖房子多,盖房子多到什么程度呢?统计局的数据都有了,就是住房平均水平比城里高——当然住房质量差或是什么的就先不说了——宅基地占的面积大,住房面积大。最重要的是什么呢?就是空置率很高。全国空置率大概是30%左右房。我看到媒体披露南京有的郊区的空置率是达到了60%。这是我说的其中的一个问题——盖房多,空置率高,是一个浪费。

 

再一个,我还分析了一下关于住房投资的情况。说起统计局的数据,我又要抱怨起统计局的数据,它没有直接反映农民在住房上怎么样怎么样。可以换算:给出平方米的造价和盖了多少平米你可以算出一个数,然后通过另外一个办法算的数字不一样。那我接触的数据,大体是农民每年要在住房上投入约1万亿元人民币,这是全国的总量,按照一年算。大家可以这样算:2亿多户农民,其实如果每一户整上5000块钱的话,那就超过1万亿了。这个数字跟农民打工挣的汇回家的钱基本相等。简单地说的话就是农民在城里打工剩下的钱就是用来盖房了。但是他盖了房又不住,就是刚才说的空置率很高。

 

第二个毛病,就是我们现在想的就是刺激消费。我自己也在考虑这个问题。那么农民把钱花了,盖房是刺激需求了。这个问题好像不是这样子的,农民盖房引起的产业链是比较短的。农民上的是粘土砖——原本是不让整,但他们还是要整的。钢筋用量比较少,且常常用的是地条钢——他们不是用那种大的宝钢、邯钢出的那种钢。所以说是产业链比较短。我看到四川地震灾区看到,很多农民盖房时的承重墙也很少用黏土砖所能彻的最薄的墙。有钱人盖的房子不塌,并不是都塌的,就是普通农民盖的房子塌。所以说他们引起的产业链其实不长,拉动需求拉动得不够,而且好多农民都是自己换工——谁盖房了,大家一窝蜂去帮忙。农民有自己的一个住房融资形式,相当于是非正式的合作社那样。产业链、资金链是这么个情况。

 

第三个就是景观问题。中国和发达国家比最大的差别就是景观问题。现在几乎出不了陕西的党家庄了,出不了大红灯笼高高挂那样的村庄。一方面是农民的豪宅,另一方面是豪宅外的臭水沟,为什么呢?你不是老说农民违法,但是它违法了你又不去管,违法就不管了。当然有些地方也搞规划,新农村的规划我也看见了。但在我看来,那样的村庄,整齐划一的、一排一排的、一摸一样的村庄是很恐怖的。咱不是美学家,只是自己的直观感受觉得是不好的。一排一排的属于样板村庄我就不喜欢。陕西的党家庄那样的房子,浙江的老村庄是看不见的。只有一排排的,很恐怖,显示出了命令主义——这里整多少房子、怎么盖,这是图纸,就按着这个来!景观很差,无审美可言,没那个神经。这是第三个问题。

 

第四个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很大。什么问题呢?我老是觉得我们国家的山坡地的浪费非常厉害,它是不适合种庄稼的,你搞退耕还林的时候费很大的劲。但是如果让人以适当密度住上去,之后居民再自己种树的话,反而效果比较好。这个地的面积到底占有多少——我不掌握资料,我自己瞎猜——比如说全国的5%的富人搬去半山区、浅山区去住,平原不要搞别墅。给他们这么一个空间,让他们折腾去。有个老板说他在燕山八达岭的一带圈了有十几平方公里的地。他早就圈了,这十几平方公里就等着政策宽松了以后,他要开发。明星也在那些沟里头,搞了一条沟,自己盖了层房,那些明星朋友们也盖了一些房。

 

我只是举个例子来说明,那个地方是很有开发价值的,只要人口密度不太高的话,我看这是利国利民的事情。别的地方就可以不用搞别墅,那个地方的绿化也好了,中国人的福利水平也提高了。5%有钱人他们去那住得好了,扩大了需求。对于穷人,也未必没有正的外部性。这是个好事情,咱们就不害怕富人去搞别墅了。这个事情解决不了,最后搞了什么农家乐——四川地震完了我去看。每年夏天,整个龙门山一带,从绵阳到成都这一带能住几十万人,要是夏天地震那就麻烦了。浅山区的发展高档住宅,整个相关的一大片土地的产业链也起来了,这个比农民盖房的产业链要长。那收入就不是几十万,可能是一、两百万。北京从平谷到房山的浅山地带也很大的容纳能力。全国的浅山地很多,咱们国家地貌复杂,这个资源值得好好利用,结果现在是利用不了,我觉得这个事情太值得研究了。张老师,将来谁还资助你们,真的可以做一个规划性的研究,去估算一下。我觉得这特别有意思。这是第四个问题。

 

第五个问题就是,法律的尊严是非常少的。前不久浙江报纸有人给我打个电话:他们是这么个案例,城里出的一个资本到农村要搞旅游开发,去跟农民商量说“我把钱给你,咱们把你的房子拆了,再在你的地基上建一个更好的房子,底层是你的,2、3、4层是我的,但是我的使用权有50年,50年一到就还你了。”这样农民不掏钱把新房子盖起来了,一层自己住而且2、3、4层搞了旅游接待以后,底层的农民成了服务员。当地的有些人就折腾说这是违反国家法律办的事情,折腾到最后就搞不成。他们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给他们出了个主意,我说——你就这样说:“我农民要在我自己的地上给我自己盖房,但我不是没钱嘛?于是我是借人家钱把房子盖起来了,然后又把房子的2、3、4层租给你这个借我钱的人,你搞经营,我又可以当服务员,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了吧。”我就是一边讲,心里就是一边想,我们这个法律为什么会这样的。有个地方干部说的:算账算不过中央,捣鬼捣不过地方。这就是咱们的法律,法律规定的依据不合适,法律就失效了,包括四川的地震灾区也是这么个事情。这是我注意的现行的政策有的这么五个问题。我看光这些问题,就已经产生了修改法律的必要了。这是我说的一个方面。

 

再一点就是张老师你的报告有两个细节问题。我提个意见,不一定对,只是供你参考。

 

一个是关于土地的增值收益归谁的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要往细的讨论。怎么细呢?比如说这有一块空地,政府要征这个地,增值有这么一个问题:假设这块地是归农民所有的,和30年前比,这块地是有所增值的——即使整个30这些年这块地都是空着的,过了30年后政府才要征地,但在这30年当中地就有增值的,这是一个问题。那么现在政府假定征地是因为要在旁边搞个迪斯尼乐园,然后要搞附属设施等等,这块地就又增值了。我的意思是地现在就有两个增值了。前一个增值可以归现在的土地的所有者,但是后一个不应该。这个增值归谁是要有所区别的,这当然不是我想到的,而是我在了解一个英国法律,我曾经花了一些时间来分析苏格兰的土地改革,就注意到人家是这么处理的。这个是供您参考。

 

再一个问题就是如果种粮的收益达到了平均收益的时候,是不是就能够靠市场来保护耕地?这个我有点怀疑。如果种粮的收益达到了平均收益的话,如果我们的规划不管——就是农民可以随意地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话,那我想种粮的收益即使达到了产业的平均收益,我还是怀疑是否能够靠市场来保护耕地。可能相当一些地方它会把它转成了建设用地的话,它的收益非常高。考虑到现实问题,即使是周期性的建房收益高也不行——比如说现在房价高,它带来的收益高了,我就把它盖个房子;以后哪怕是房价下来了,房价形成的收益就低了,但是盖得房子就不可复垦了。所以就是这个观点,是不是能很好地站得住脚?我自己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我就说这么多了,不说其他的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