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慎对两起抄袭的“报复性举报”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09年2月7日)
牛年伊始,以下几件“牛”事,就弄得人们云山雾罩的:
1、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后贺海波等人发表在国际顶级学术期刊上的一些论文抄袭,不断举报的是天士力集团的顾问祝国光教授。
2、一位在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女研究生李某的论文开题报告抄袭,举报者正是李某的导师张某。
3、李连达自称,因为李连达研究、发现了天士力集团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天士力集团派人劝阻其公布研究结果,但遭到李连达的拒绝,于是,天士力集团的顾问祝国光教授就对李连达进行报复性举报。
4、在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女研究生李某自称,因为其导师张某以前曾对她进行“骚扰”,但未得逞,所以,导师张某非常恼怒,就对她进行报复性举报。
虽然云山雾罩的,但是,不难看出,上述“牛”事有两个共同点:
1、被指抄袭的和举报者,都属于医学界这个圈子里的高学历知识分子。
2、被指抄袭的两位李姓人士,各自都认为举报者是因为某种目的未达到,而进行报复性举报的。
关于抄袭及打击抄袭,结合本人过去多次打击抄袭的维权经历和经验,本人曾写过以下文章:
1、加强职称的规范管理,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2、揭示抄袭论文的五种手法
3、抄袭者负隅顽抗时常用的五种方法
4、刘先明315致法国欧莱雅(亚太)等11家企业的公开信
所以,我认为,只要证据确凿,不管是谁抄袭,有关机构或单位都应该依法对抄袭者进行严厉打击或严肃处理。
另外,如果把抄袭、药企生产和销售有严重毒副作用的药品、男导师骚扰自己的女研究生等三种事情放在一起比较的话,我认为,这三种事情都是不道德的,都是违法的;药企生产和销售有严重毒副作用的药品、男导师骚扰自己的女研究生,比抄袭的性质更恶劣一些。
现在,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公开发布了天士力集团生产的复方丹参滴丸有“严重毒副作用”的言论,在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的女研究生李某公开发布了导师张某“骚扰”她的言论,这两种言论可能真,也可能假,是真、还是假,是个疑问。有关机构和单位应该认真对待,全面进行调查,尽快给公众一个客观、真实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