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东给成都大学经济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邓陕峡老师的公开信》
邓老师:您好!
我从礼泽洲学生的博客里看到关于你院《法律人》创刊的消息,得知您给《法律人》很高的评价深感欣慰。我也希望《法律人》能如您所愿:“成为法律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升华,是法学同学的精神家园,是法律理论、教育、思想碰撞与交流的平台”。出于敬佩之心,我从你院办公室找到您的手机,我们在电话里约好,您给我的电子信箱里发一份《法律人》看看,我手机里至今还保留着您承诺的短信,但时隔月余至今我未能如愿。我有一种被您“愚弄”的感觉!我仅仅是说要学习一下,并未提及是否侵权。
为此,我已通过成都市新闻出版局与你院进行沟通,希望彼此能有好的开端。
我将考虑给周激流校长、周一院长致函要求对你院《法律人》进行整顿。如你院确系违规操作,也请你院从法制教育计,为国家综合治理做出贡献!
几日来,你院师生轮流使用15008254667等无来点显示的电话向我问候,我很是感谢!我接电话24小时免费,偶尔出现换电池事件请您海量。
再次感谢您和你院师生的合作与问候!
此致
敬礼
李学东
手机:13910065009
2009年2月10日
(此信已经通过邮局用特快专递寄给您备份。欢迎转载,对成都大学的友好合作表示感谢)
《关于成都大学经济政法学院创刊《法律人》的协商函》
周激流校长、周一院长:你们好!
我是法律人注册商标所有人。我从团中央网站www.ccyl.org.cn上看到你院校《法律人》创刊的消息,得知你们给《法律人》很高的评价,我也希望《法律人》能如你院校所愿:“成为法律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升华,是法学同学的精神家园,是法律理论、教育、思想碰撞与交流的平台”。 因无法与你院校邓陕峡老师沟通,为此,我已通过成都市新闻出版局与你院校进行协商,希望你我双方彼此能有一良好开端。如你院确系违规操作,也请你院从法制教育计,为国家综合治理做出贡献!若你院校继续保留《法律人》,也应依法批准,我可以授权你院校免费使用法律人注册商标,创办《法律人》期刊。
但近几日来,你院师生轮流使用15008254667等无来点显示的电话向我问候,请两位领导不必如此客套。
再次感谢您和你院师生的合作与问候!
此致
敬礼
李学东
手机:13910065009
2009年2月11日
(注:团中央办公厅信息技术处已经接到读者来信,该条新闻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