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性格类型的第三个维度是:思维(T)和情感(F)。这个维度是和我们平时偏好用哪种方式做决定有关。思维型的人偏好通过分析和衡量证据来做决定,以自己在做决定时客观的分析能力为自豪,哪怕得到的结果让人觉得并不愉快。情感型的人做决定时,一切都基于他们是否上心,并以自以为正确的事实为基础,并自豪于自己的感性化和同情心。可以看出,这两种人有非常不同的偏好。以下举一实例加以说明。
如果由于公司的原故需要解聘一名员工,两个都很优秀的员工,一个是还有几年就离休的员工A,另一个是几年前才加盟公司的员工B,这两个人都拥有相似的工作种类和令人满意的业绩。思维型的人一般会站在如何才能有利于公司的角度来决定两名员工的去留,内心会比较倾向于留下B;而情感型的人会从员工的自身情况考虑,体谅老员工A如果被辞,会给他及家庭带来的不利影响,内心会比较倾向于辞去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