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比开发商更负责任


  12月20日新浪网消息称,学者透露新拆迁条例拟确定征收拆迁主体为政府。新拆迁条例拟有四大变化,拟明确“征收、拆迁主体为政府,而非开发商”。昨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透露,虽然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阻力很大,但他认为“民心不可违,民意不可阻挡”。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在城市开发过程中,引入了更多地市场因素,在一些地方开发商成为城市拆迁的主导或主体,他们完全以赢利为目标,对被拆迁户不择手段地实施强制性拆迁,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到头来,还是由政府来承担解决,开发商赚得钵满盆满拂袖而去。同时,在这一连串的活动中,一些不规官员与开发商量内外勾结,上骗政府下欺百姓,产生了许多腐败问题。为此,政府主导或以政府为拆迁主体是替民做主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