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或将全面上涨


 医药费或将全面上涨

    11月23,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篇读下来,笔者心情倍感复杂。尽管《通知》要求继续降低“偏高”的药价和检查费用,但是,从要求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及医改实施进展来看,笔者仍然作出预判:医药费或将全面上涨,“看病难”很可能雪上加霜。 

        那国家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呢?

站在医生的角度,医疗服务价值长期没有得到“价格”的有效体现,以至于几十年来,国家一直依靠“以药养医”维持医院运转和发展,在多年药品降价之后,尤其在基本药物即将实施之时,国家毅然决定提高医疗服务价值,以使医生的劳动价值得以合适体现,总体来说,合情合理。

站在政府的角度来看,其意愿是良好的。这点从新医改方案全文可以看出,无论是医改专家还是其他业内人士,对新医改方案总体还是满意的,对医改的前景充满期待,这充分说明“方案”不错,亦即“意愿”不错,可是实际的“实施”框架、“实施”细则、实际实施情况,好像越来越不入眼!《通知》要求“提高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这一方面是新医改方案的落实;另一方面是争取得到医务人员对医改实施的关注和支持(从笔者观察来看,医生对医改的关心程度、熟知程度远不及药企人员),毕竟,没有医务人员的支持,医改得到实质进展将尤其艰难;第三方面就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零差率渐行渐深,医院亏空巨大,政府面临强大的投入压力,提升医疗服务价格,有利于减少医院亏空,从而减少政府财政压力;第四方面,多年降价及基本药物逐渐实施,理论上,药品价格下来了,同时,国家还要降低检查费用,那增加医疗服务价格应该到时候了。

《通知》里提到的是提升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费和检查费,那增加的应该是医疗服务费用,为什么说“医药费”或将全面上涨呢?

理由1:  被称作“第一理由”的是医院的“趋利性”没有任何变化。所谓“医改”,应该首先“改医”:改掉医院及医生的趋利性,所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到“四个分开”:医药分开、政事分开等,是非常英明的。趋利性没有变化,大处方、高检查费,将依然故我。

理由2:  药品降价没有明显成效725次降价,无数次招标、挂网采购继续砍价,对解决看病贵没有明显效果。降下来,医院不愿意卖,医生不愿意开,前者没“钱”赚,后者没“金”拿。

理由3:  检查费难以下降。为了遏制大处方,医院常常考核“药费比”,即药品金额占整个诊疗费用总额的比例,“药费比”过高,说明某医生处方行为不正常。医生为了降低“药费比”,就经常多开不必要的检查,增加非药品消费金额。当然,现代法治社会,医生为了保护自己,也需要多检查检查,以免遗漏问题,也是对病患负责;另一方面,不可忽视的是,许多检查,也像药品一样,“带金”销售,亦即,医生开检查是有“奖金”的;更有甚者,有些医院搞了一些特殊医疗设备,可以进行一些特殊的高值检查,为了吸引更多的病人过来做检查,这些医院派出销售人员,像销售药品一样,向各大医院专家推介该检查,同时承诺给予回扣。疾病的“检查”在这种环境里,是降不下去的。

理由4:  自费项目或增多。“医药分开”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处方自由。表面看,这是好事,给予了患者购药自由权,切断了医生与药品的利益联系。但实际上,药企销售说不定还更加方便。尤其是一些“新药”、“好药”、独家药品,自费也不怕,放在医院附近的药房即可,带金销售让医生处方,连繁冗的进院程序也免了。普通患者,得病了,是没有选择的,医生说哪个药好,还不赶紧去买。有钱的,就当“劫富”了;穷苦的,真的就是悲剧逐步上演。

理由5: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尚没有实质性进展。当前,基本药物政策还仅仅是准备阶段:制度出台、目录制定、各地增补、挂网招标、配送权筛选等,哪个地方都没有正式实施,正式实施的标志是:基药进医院,医生当一回事大量在用。专家和媒体都还在猜测,地方财政负担得起零差率吗?

理由6: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太低。当前,医保实施原则还只是“低水平、广覆盖”,支付能力太弱!医疗、检查、药品费用很容易超出普通百姓医保支付能力范围之外,“看病贵”的感觉仍然不会消失。

理由7:  医保支付变革进展慢。新医改方案中提出要逐步实行“按人头支付”、“按病种支付”、“预付制”等方案,可是目前,还没有一个配套文件出台,进展较慢。笔者曾首先在公开媒体上撰文盛赞医保支付机制变革将改变“医”、“药”价值观,使其返正,现在看来,还真难预见时间表。

理由8:  医保监管效果差。在医疗机构解决一个问题,尽管有医保报销,可是自费的部分可能将超过自己去诊所自费诊疗费用;过度医疗或者虚设名目骗取医保费用的行为笔者屡有耳闻。

理由9:  公立医院改革难。“医改”首先要“改医”,药品降价、配送什么的,都是外围“小小的”事情,公立医院不改革,其他什么搞得声音再响,无济于事。公立医院改革才是医改核心中之核心,药品生产、销售、配送等都是围绕医院体制来的,是为医疗服务的。公立医院改革尚未见令人信服的范本或者试点出来,也没有见到配套文件出台,难产到何时,很难预判。

    由此可见,笔者已经拥有充分理由证明,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后,医药费或将全面上涨!

    医生的劳动价值应该得到充分体现,医疗服务价格应该适当提升,但不是现在,不是在当前的这个阶段,应该在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落实,医保支付变革方向明确并有成功范本可供参考,公立医院改革取得较为实际的进展之后,才可以逐步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否则,药品降价、检查费用下降,而患者没有明显感觉的情况下,医疗服务价格提升了,“看病贵”的感觉将更加明显。医疗服务价格应该涨价,实施关键在于涨价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