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明对“结梯救人”的分析和长江大学对学生外出管理的规定
一、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关于长江大学大学生“结梯救人”事故的分析文章:
1、“结梯救人”的事迹要奖,公共安全事故更要讲
2、三名大学生的献身能否换来我们对规范的重视?
3、长江大学别和渔船老板一样,只对死人兴趣浓
4、树立英雄的前提是真实和全面
5、长江大学英雄群体背后可能藏着校方管理漏洞
6、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下水前喝啤酒了吗?
7、长江大学应主动、深刻反思八个问题
8、应调查见死不救的渔船主,更应调查长江大学是否失职
9、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进行烧烤活动时,没有拍照吗?
10、“还我真相”比“还我英雄”更有意义
长江大学应主动、深刻反思八个问题(节选)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1、10月23日-24日,是长江大学第六届运动会举办的时间,10月24日,长江大学的英雄大学生们为什么不参加或不参与长江大学第六届运动会,而来到江边烧烤、游玩呢?难道他们到江边烧烤、游玩,是长江大学第六届运动会的组成内容之一?
2、10月24日,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们不参加或不参与本校的运动会,到江边烧烤,是长江大学同意的?还是未经长江大学同意、自行组织的?
3、10月18日上午,农学类职0902班全体成员曾在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班主任的带领下,在江边进行烧烤活动;10月24日,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们到江边烧烤、游玩,有没有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班主任带领?
4、10月18日上午,农学类职0902班全体成员在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班主任的带领下在江边进行烧烤活动时,拍摄了一些照片,这是珍贵的记录和纪念;10月24日,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们到江边烧烤,没有拍摄照片吗?如果拍摄了,照片应该是反映英雄大学生们趟水上到江中的小沙丘之前的精神状态的重要依据。(注:广西花红药业2007年9月25日曾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公司开展精细化培训”的新闻,文字中看不到培训师姬涛抄袭行为,但配发的照片上却显示了培训师抄袭了本人总结的管理中的“跑冒滴漏”。)
5、10月18日上午,农学类职0902班全体成员在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班主任的带领下在江边进行烧烤活动时,从照片上看,部分大学生可能喝了啤酒;10月24日,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们到江边烧烤时,没喝啤酒吗?如果喝了啤酒后,又趟水上到江中的小沙丘的危险地带,那不是更增加了危险程度吗?
6、10月24日英雄大学生们救人的时候,不见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班主任的踪影,是没有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班带领?还是有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班带领,英雄大学生们擅自离开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班带领的队伍,趟水上到江中小沙丘去了?
7、10月24日,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们在江边游玩,并趟水上到江中的小沙丘的时候,难道就没有看见江边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吗?难道没有意识到趟水上到江中的小沙丘的行为是违规行为和不安全的行为吗?对新入学的大学生,长江大学没进行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吗?
8、有几个小孩也上到江中的小沙丘,这几个小孩是在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们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们为什么不去提醒小孩离开江中的小沙丘这一危险地带?如果是之后,那么,长江大学英雄大学生们是不是用自己不规范、有安全危险的行动,为这几个小孩树立了一个不良的榜样呢?
二、10月25日长江大学网发布的两个关于学生外出管理的规定性文件
1、长江大学学生外出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5日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生集体或个人到校外从事社会实践、旅游、参观等外出活动必须经过审批,未经申请批准,任何学生集体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出活动。
二、学生集体或个人外出活动必须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1、荆州市城区范围内的活动审批程序:活动前三天内,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领导审批。
2、荆州市城区范围外的活动审批程序:活动前一周内,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领导审批——学生事务处备案。
3、学生个人外出须到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注明外出事由、地点、返校时间。
三、 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正常教学业务需要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由组织单位书面报告给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四、学生外出活动,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事先制订周密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并有指定老师带队,负责相关组织及安全工作;
五、学生外出活动依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院(系)要严格控制学生组织和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外出集体活动。
七、以上规定自即日起实施。
2、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5日
各院(系、部):
近期,我校连续发生两起学生人身安全事故,为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以班为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学生手册中《长江大学学生外出管理暂行规定》和《长江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
二、各院(系、部)要严格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强化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干部、党员职责,严格控制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外出活动,严禁组织或批准学生到长江边等危险区域或进行危险活动。
三、经院(系、部)批准的外出活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并指定老师带队,及时沟通信息,返校后及时向院(系、部)报告。
四、 对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外出活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组织或参与私自外出活动的学生干部予以免职,党员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对参与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该集体各项评优评奖资格。
五、凡院(系、部)批准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有学生集体私自组织外出活动的,作为院(系、部)工作事故与年终学生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长江大学学生事务处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