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超利润3000亿”说明央企负担过重吗?


    

“税费超利润3000亿”说明央企负担过重吗?
盛大林

国务院国资委11月23日公布的“账单”显示:今年前10个月,132家央企累计实现利润6337.8亿元,上邀税费总额则为9305.2亿元。也就是说,央企上缴税费竟然比总利润多出了近3000亿元。对记者发出的疑问,国资委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上交税费总额比总利润多出了近3000亿元,这是根据企业上报的财务数据统计出来的,我们也无法具体解释其中的原因。”商务部专家梅新育博士分析说,央企上交的税费约占营业收入总额的10%,“这说明2009年央企的税费负担非常重。”“如果长期按照这么高的比例上交税费,将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战略扩张,因为企业的赢利能力被强制性地削弱了。”(据11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

税费比利润多出3000亿元,奇怪吗?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称“无法解释其中的原因”,其实根本用不着解释,因为上交税费的多少与企业的利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使是亏损,企业也要交税。虽然央企的税费中包括按利润比例上交的红利,但这一部分在税费总额中所占的份额很小。也就是说,税费多于利润本来就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梅新育专家却为央企鸣不平了。

10%的税负率算重吗?中国的税费结构相当复杂,尤其是税外的“费”更是一笔湖涂账,而且各个行业的税费负担也相差很大,因此很难得出一个公认的企业税负率。单从10%这个数字来看,央企的总体税负可能有些偏高。但我认为,评估这个问题必须考虑央企的特殊性。

央企“特殊”吗?当然!首先,央企肩负着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乃至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重任,它们总是能享受到政策以及融资等各方面的优惠或便利。比如,国家在金融危机发生后安排的“4万亿”主要就是被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下同)瓜分了,同时,九成以上的银行贷款也都投向了国有企业。其次,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还享有土地免租权。民营企业建房或租房都要支付土地出让金,而国企的土地却都是无偿划拨的,这直接降低了国企经营的成本。有专家估算,国有单位每年被免的土地租金多达上万亿!更重要的是,很多国企享受着行政垄断的特权,它为很多央企带来了超额的垄断利润。实际上,央企的利润主要就来自电力、石油、电信、金融等垄断行业。

融资的优先权、土地的免租权、经营的垄断权……央企拥有的特权如此之多,使之与民营企业的竞争完全处于不公平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央企多交一点儿税费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至于“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战略扩张”以及“企业的赢利能力被强制性地削弱”等,更是罔顾事实之谈。近年来,央企的数量虽然持续减少,但资产的规模却在不断地扩大,赢利的能力也在不断地增强。200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无奈”地表示,央企利润“增长的势头压不住”。尤其是今年以来,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在一些行业或领域大举“开疆拓土”,其“国进民退”的态势已经受到了强烈的质疑……难道梅新育先生还嫌央企扩张得不够吗?

多予就应该多取。依我看,央企的税费负担不是太重了,而是太轻了。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遏制国企的过度扩张,政府应该进一步提高央企的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