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该不该因偏离真相的报道而致歉?


 

央视该不该因偏离真相的报道而致歉?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09年11月28日)
 
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2009年11月9日已经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新华社11月27日受权播发了这一条例。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写到: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
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2009年10月26日,中央电视台播发了一则报道《大学生“结梯”救人用生命谱写赞歌》,详见:
大学生“结梯”救人用生命谱写赞歌
 
对于这则报道,刘先明认为,中央电视台偏离真相,把英雄大学生们人梯的起点,从危险境地编到安全境地没有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详见
英雄跑偏了,央视报偏了
 
对照《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里的“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的这一规定,央视该不该致歉呢?即使不致歉,该不该予以澄清,还原事实真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