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翻译过一点英文书籍和材料(《视觉文化》广西师大出版社,2006年)的缘故,曾经稍稍思考和考究过“ CULTUR ”的意义,这个词的辞源,在拉丁语和古英语中是“培育”、“栽培”的意思,主要是强调其中的“人为”性,英语世界中的理论家,使用这个词,主要是把它隐含地对照于 nature,以nature为隐含对立面,因此,“视觉文化”实际上是强调“对象上的‘人为性’”,对象是“人为视觉(绘画、照片、影视等)”,“视觉文化”概念的提出是隐含着剔除nature视像和science态度。
“视觉文化批评”实际内涵是“针对人为性视觉对象”的“人为(主观的人本的,而不是客观的科学主义science的)见解”。“ CULTUR” 观念的提出,在西方有相当的针对性,也有相当的意义:它的根本视域是和科学主义对立的,蕴含着把自己从科学主义的桎梏中解脱出来的意愿——科学主义在西方是主潮、主流,是压迫性的。
但是,在中国,我们不少理论批评家误解了这个概念,过分地把“文化批评”、“文化研究”神化,把它和一般批评、一般研究对立,甚至和中国传统的人文社会科学方法对位,认为它是一个超越于这些传统观察方式的方法、世界观,这种神化是要小心一些的:第一,我们没有科学主义这个压迫性的对象需要针对;本来我们就是人本主义哲学的国度,因为没有这个背景,所以害处可能更大;第二, “
CULTUR
”的分析,在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已经体系化的哲学观、方法论;从它的辞源看,比较清晰,它是一个“视域”,隐含着“用人为性来看人为性”的意思。伯明翰学派的式微,西方文化研究的衰落,也和这个隐含意有关,随着环保哲学的兴起、生命哲学的兴起,越来越多地人强调“是其所是”地看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万事万物主体论”,这对于传统的“
CULTUR ”研究观和批判观是有冲击的。
实际上,西方理论家说的“视觉文化批评”,就等于“视觉批评”,加上“文化”作为限定,表示对象“以人为性视觉为限”,对待这些对象的态度和方法也是有限制的,是限制在“用人为性观点、观念、方法来研究、考察”上,这是和nature
、science对立,是说,在视觉文化的视域中,那个自然状态的非人为的“视觉(像)”是排除在外的,而方法上,那种科学主义、自然科学的态度也是我不采取的,光谱分析等自然科学方法研究“视觉(像)”,不在我的“视觉文化”研究和批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