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并是现代社会一项经常性的经济活动。由于政策、制度和其它因素的制约,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企业并购,尤其是以对国有企业并购而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还比较薄弱。
中西部的国企,尽管有些经营不尽如人意,但在购并市场上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拥有大量的好地段的土地;有的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和智力聚集;有地方政府的支持。这些国企只需要某些投入,或资金投入,或管理改进,或技术更新,或市场拓展,可以取得一定成效。就是不加大投入,只要加强对现有资源的重新配置、盘活,也可以取得一定的财务收益。
据观察,阻碍中西部企业购并的因素有:
一是购并方对当地营商环境的顾虑,担心购并后环境对企业运营产生不利影响,这在中西部地区广泛存在。
二是对整合的顾虑,尤其企业文化的整合。国有企业由于体制、历史问题等深层次原因,和拥有资本的外资、港资、民营企业的整合困难,这是企业购并中存在最大问题。
三是制度的障碍,商业银行不允许对购并进行融资等。
其实只要做好金融安排,利用信托计划,完全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信托公司应在中西部国企购并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信托公司可以针对购并方,推广单一类或集合类信托计划,借助信托计划完成对国有企业的并购,并防范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的来源。可以是购并方的全额投入的单一类信托;也可以是以购并方投入为主的集合信托,利用优先/次级结构进行融资。
二、购并方利益的保障。可以采用买入返售期权等方式,建立购并方退出机制。营商环境欠佳或整合失败都是触发返售的条件。这可一方面保证地方政府改善营商环境,大力支持购并整合,保证购并方无后顾之忧。购并方可以通过信托公司派出高管,对购并对象进行经营管理。
三、购并对象利益的保护。信托公司发挥专长,对购并方进行筛选和把关,可以消除购并对象的顾虑,增强对购并对象的保护功能。
可以看出,信托计划是企业购并中值得重视和利用的有效方式,有其独特的价值,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这方面的实践恕笔者孤陋寡闻,根据有限的资料,好像还没有发现。
利用信托推进中西部国有企业购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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