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产品简史
在历史上,中国农村的公共产品主要表现在江河治理、农田水利、道路桥梁、教育和救灾等方面。不少有成就的朝代,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都很有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大幅度增加,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在建国初期,国家就开始提供赈济灾民、垦荒、农田水利、道路建设、病虫防治、技术推广、气象预报、农业机械和农村教育等公共产品。在治理大江大河,整修堤坝,大兴水利,虫害防治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效,促进了农业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村气象新,农民心气顺。“农民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新社会”。
到“人民公社”时期,“大锅饭”体制却有力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更上层楼”。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内容空前广泛,不仅包括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农林水气象事业建设、农业机械、农业科技研制及推广、乡村水电道路建设等,还包括农村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村教育迅速发展。农村普遍实施合作医疗制度,公社社员享有医疗保健。实行“五保户”制度,成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化的雏形。普及农村中小学基础教育,增加了农村人力资本。但实事求是说,由于人民公社体制的特殊性,很难界定当时的“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有些所谓的“公共产品”是由国家财政负担的,有些则是由“人民公社”收益分配负担的,其实也就是农民负担的。虽然,这一时期农户的日子过得“恓惶”,但农村集体经济家底挺厚实。“农民恓惶的走在康庄大道上。”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受制于城乡二元结构束缚。农户在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同时,却承担上缴农业四税和“三提五统”的义务。这一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要靠“三提五统”。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三项提留”,即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兴办集体企业等;公益金用于“五保户”供养、特困户补助、合作医疗保健等;管理费主要用于村各项管理开支。由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转嫁农民,导致农民负担沉重。政策允许乡级政府在全乡统筹农村教育、计划生育、民兵培训、优抚和农村道路这五项公共事业的经费。此外,农民还需承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洪抢险、公路及学校的修缮等,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事实上,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责任转嫁了农民。这一时期持续时间最长,也是农村公共产品总体供给最短缺的一个时期。不少村的集体积累被掏空,一些公共事务停滞,甚至失去“阵地”,村治荒废。“家富了,村穷了”。“进门穿拖鞋,出门穿雨鞋”。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进入全面增长的新时期。连续出台的6个中央一号文件,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取消了农业税费,实施各类农业补贴,形成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举措,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村内部公共产品供给实行“一事一议”。农村水利基建、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乡村公路、村庄道路、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信息化、新农保、新农合、免费义务教育等等,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社会面貌发生显著变化。这一时期是农民得实惠最多,心理最高兴、最满意的时期。正在推进的新农村建设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发生深刻变化。这一时期仍在深化和发展。“富裕的农民迈上科学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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