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北京晨报》一篇题为《公安部:个人使用小额假发票可能获刑罪》的文章披露,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在通报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情况时表示,个人使用小额假发票定罪,如果达到刑法立案标准,可按不同罪名处理。
公安部表示,自今年1月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已立案查处发票犯罪案件3205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134名,捣毁制售假发票窝点1045处,打掉职业犯罪团伙664个。
就“假发票”问题,中国不知道判了多少人坐牢,杀了多少人的头,可一直无法根治。就目前而言,“假发票”已经到了极为猖獗的程度,我的邮箱,每天都能收到“代开发票”的邮件,车子一停下来,就有“代开发票”、“销售发票”的小广告,这些广告甚至贴到了税务局、公安局的门口。
事实证明,靠严厉打击是无法解决“假发票”问题的。因为“假发票”有他的市场,这是和腐败密切相关的一个怪胎。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解决“假发票”的问题已经没有什么难度,甚至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电子商务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成熟的操作方案,只要有关部门去落实,应该很快就能实现。
一旦电子发票被全面推广,中国用于发票印制、保管、使用、防伪、税控机耗费、侦破等方面的费用,一年至少可以节省三百到五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