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由劳动工资和剩余价值组成


 

国民收入由劳动工资和剩余价值组成

 

 

国民收入由劳动工资和剩余价值组成。国民收入中除劳动增量外就是剩余价值。劳动增量包括生劳动者和协调经济活动的公务员工资。工资分为最低工资、岗位工资和技术工资。原始体力劳动货币化当量值即最低工资,是不含任何技术文化成分的单纯体力劳动;岗位工资就是就业时才能发生的社会分工工资;而技术工资是经验与知识工资,需要给予实验实践机会和接受素质教育、技能培训。剩余价值指生产率提高、生产节约产生的价值,主要是由古今中外的人文科技积淀放大人的劳动能力所创造的扣除岗位工资、技术工资的体力增值,其次为社会分工协作政府综合协调取得的一加一大于二的经管效率产值。剩余价值配给人类公共生存消费和配给个人作低保生活费用。低保金额由当时社会一般生理生存最低需求确定。显然,最低工资不同于低保生活费,前者是按劳分配,后者是按需分配。二者数值也不同,低保生活费对应于岗位工资而参考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