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型巨贪 从“落水”到“落马”被判死缓


        8月1日,受贿2598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527万元的广西巨贪、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正处级)张建辉被南宁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建辉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涉案赃款及利息3400多万元上缴国库。(8月4日《检察日报》)

  对广西巨贪张建辉,我们并不陌生,因为各新闻媒体早有诸多报道,特别是他作为学者型官员,从“落水”到“落马”,再到今天的结局,仅用8年时间,确实让人痛心,而8年时间受贿金额高达2598万元,更令人痛恨。

  人的一生有几个8年。8年的时间里,形形色色的大大小小的
贪官落马的新闻,应该说不会、也不止一次地令他心惊肉跳,可是短暂的惶惑不安很快就被收受贿赂的快感抚平了。财迷心窍、利令智昏、傍在巨额赃款旁的张建辉,早就将党纪国法置于脑后,昏昏然不辨东西南北了。所以,被绳之以法,判处死缓,也是罪有应得。

  试想,一名受党教育培养多年,有着相当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的领导干部,在整整8年疯狂收受贿赂的时间里,理所当然地知道装在自己腰包里的天文数字般的赃款意味着什么?结局是什么?但是,曾有报道说,归案后的张建辉才突然觉察到了巨大的惊恐。在法律面前,他甚至把奢望定在“保住脑袋”这个最低的标准线上。为此,他积极主动地退出赃款,认真交代受贿事实。当然,他也期望能够通过无罪或罪轻的辩解,减少一些罪责。比如,在讯问中他曾提出,他收受的4名包工头共约83万元人民币现金的行为属私人间的友情赠与,其既未接受送钱人的请托,也未为他们谋取利益,主张不应认定为受贿;比如,在检察官和他核对受贿数额时,他会为一二十万元赃款的数字差异陡然神态激动……情绪的变幻无常,反映了张建辉内心的矛盾、焦灼和挣扎。这种从未体验过的心理折磨每经历一次,他对自己犯罪的认识也就提高一步。接受讯问之余,张建辉常常向看守人员提出看书的要求,而且指明要借阅有关历史和人物传记方面的书籍,这是他这个知识分子和其他身陷囹圄者明显的不同之处。他想通过读书来调整自己,更期望通过对比传记中名人的经历,来检讨自己人生坐标迷失的轨迹。这不能说不是人生的一大悲哀。

  前情往事成旧忆,几多蹉跎,思也悠悠,悔也悠悠。从一名专家学者型的领导干部蜕变为一个肆意收受巨额贿赂的饕餮者,张建辉知识分子傲骨的萎缩和党性修养沦丧的教训,很值得我们深深的反思和警醒:在防范和监督机制正在逐步健全的今天,人人都有走向犯罪的可能,特别是学者型的“官员”更是不可不防的犯罪群体。而比之其他贪官,学者型贪官更具有危害性。他们暗地里大搞权钱交易,表面上却不显山露水,被推为榜样。但是,“纸里是包不住火的”,不管学者型贪官们的“演技”达到怎样的炉火纯青的地步,伪装的就是伪装的,欺骗总是会被识破,总是逃不过正义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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