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首日夺金的杜丽、王义夫等中国运动员的姓名当即被他人抢先注册为中文域名,而这没有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同意,就连冠军本人也不知情。可就在刚刚落幕的北京奥运会上去抢注奥运冠军的中文域名已经不可能,原来国家体育总局已经在奥运开幕之前,注册了所有可供注册的奥运选手的中英文域名。国家体育总局可谓是“吃一堑长一智”。由此可见,在四年奥运周期中,其不仅仅是体育运动管理水平的提高,围绕体育产业周边的种种经验也积累不少。
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互联网权益已经构成了奥运冠军权益的一个重要部分,对奥运冠军的域名实施保护实属必要。这一问题在去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主题为“奥运中的法律问题”的亚洲体育法国际研讨会中作为一个重要的议题被讨论。在立法缺失的今天,如何在现有域名规则下对奥运冠军域名进行保护值得思考。
在现有“谁先申请谁先注册”的中英文域名注册规则之下,提前将奥运参赛选手的中英文域名都注册下来是唯一的一条路。国家体育总局如今采取了主动出击的办法,事先注册奥运参赛选手的中英文域名,应该说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思考和部署所采取的行动,这样有效地保护了奥运冠军的权益,避免了日后各种纠纷的发生。
我们注意到国家体育总局所注册的奥运选手中英文域名是“所有可供注册的”,也就是说还有不少奥运选手域名已经被他人所注册。近日有媒体报道,民间悄然掀起了一波奥运运动员域名捐赠热潮,超过200个运动员域名回归到运动员手中。这是整个社会对奥运选手的互联网权益的尊重,是民族精神的一种体现,也是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的体现。
不过也应该看到,民间域名的捐赠是一种自发行为。对奥运冠军域名的保护,完全寄希望于事后民间的捐赠是不可行的,民间捐赠只能是一种补充,必须有一种事先的、积极的、主动的保护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经过规划,提前注册奥运参赛选手中英文域名的行为,就是一种积极主动的保护,能有效地保护奥运冠军的互联网权益,这理应成为保护奥运冠军域名的基本途径。
奥运冠军付出了艰辛努力,为祖国争得了荣誉,国家体育总局保护其互联网权益责无旁贷。国家体育总局保护奥运冠军域名的成功经验也值得其它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借鉴。比如每年都有新的风景名胜景区被挖掘、演艺公司捧出新人等等,有关部门在实施相关规划及计划的时候,事先就将这些景区、艺人的互联网权益问题考虑进去,抢先注册中英文域名,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事半功倍。与此同时,国家体育总局作为一个政府部门,主动实施对奥运冠军域名权益的保护,对整个社会将会起到引导、教育的作用,势必会提高整个社会对互联网权益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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