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控制权争夺与公司治理
王丽1 陈柳钦2 曾庆久3
(1,3、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天津,300071)(2、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300191)
内容摘要:本文从控制权的角度考察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我们通过建立模型分析了控制权争夺的公司治理机制、控制权争夺同股权结构的关系,并以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同公司治理效果之间的关系。结论认为:在大股东控制的企业中,控制权争夺能够有效地约束其私利行为,改善公司业绩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股权高度集中的公司中,股权结构较为稳定,而在股权制衡的企业中,更容易发生控制权的争夺和控制股股东的更替。因此,股权制衡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效果,实证检验也很好地证明了这些结论。
关键词: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控制权争夺;股权制衡
中图分类号:F276.6;文献标识码:A;JEL分类号:E32, G14, G32
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自从伯利和米恩斯(Berle and Means,1932)提出了现代企业中股权分散的特征和两权分离的问题,公司治理就一直是公司金融领域内的研究焦点。在早期的文献中,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针对股权分散企业中存在于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于,并产生了大量经典的研究成果,如鲍莫尔(Baumol,1959),彭罗斯(Penrose,1959),玛瑞斯(Marris,1964),威尔逊(Willison,1964),詹森和梅克林(Jensen and Meckling,1976)以及罗斯曼和哈特(Grossman and Hart,1980)。但是,近年来的研究发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中,企业的股权不是高度分散而是相当集中的(如巴卡和贝赫特(Barca and Becht,2001),克拉森(Claessens,2000));施莱弗和维什尼(Shleifer and Vishny,1997)和拉波尔塔(Laporta,1999)的研究表明,既是在伯利和米恩斯(1932)所称的股权分散的美国,股权也是相当集中的。在股权集中的企业中,掌握控制权的大股东会利用控制权追求私人利益而引起了新的代理问题。因此,现代企业的主要代理问题不是传统的委托代理问题,而是控股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问题。这种代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同大小股东的投票权或持股比例决定的,因此股权结构的治理机制也就成了主要研究对象。自施莱弗和维什尼(1997)发表了著名的公司治理综述以来,基于大股东控制的控制权分配和公司治理的研究也逐渐增多。
在大股东控制的情况下,对公司治理会产生两种影响:协同效应与侵占效应。协同效应是对传统的委托代理问题的缓解,在股权集中的情况下,大股东有足够的激励去提供充分的监督,从而有效抑制经理人的代理成本(詹森和梅克林(1976),施莱弗和维什尼(1986),罗斯曼和哈特(1980));侵占效应则是大股东同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利己主义的大股东利用持有的控制权尽可能的谋取私人利益,但是这种私人利益是以侵占其他股东利益为代价的,中小股东会因此而受到侵占损失。因此,对于这类股权集中的企业,公司治理的主要任务就是抑制大股东的私利行为。可行的途径就是利用中小股东对大股东的监督,约束其机会主义行为。由于监督的水平同监督的激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股权结构决定的,因此有效的治理机制就是设计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通过有效的监督实现私人利益的最小化。
近年来的研究也集中于如何设计一个最优的股权结构实现最佳的治理效果,尤其是对股权制衡结构的治理效果的讨论。班纳森和沃芬泽那(Bennedsen and Wolfenzon,2000)建立了一个联盟控股的模型,分析了股权制衡的协调效应与合谋形成效应,前者是指各大股东形成的合谋集体可以内部化联盟的成本,减少控制权私人收益从而有利于增加企业的价值,而后者则指股权合谋集体的存在导致控制权收益将增大。戈麦斯和诺瓦伊斯(Gomes and Novaes,2001)联盟控制的股权结构会产生讨价还价效应和意见分歧效应,即控制联盟可能会由于意见分歧,即可能会导致其侵害小股东利益的决策效率收到削弱,也会导致对企业发展有益的决策被拒绝,因此,两种正负效应的平衡点上存在一个最优的联盟控制结构。布洛赫和黑格尔(Bloch and Hege ,2001)建立了一个多股东分权控制的模型,分析结论认为在多个大股东分权控制的结构下,控制股东的持股比例与自由流通股数成正比。
但是,目前关于股权结构与监督的研究仅仅限于静态的分析,没有考虑股权结构的动态变化所带来的监督水平的变化。实际上,对于某些股权结构而言,股权结构和控制股东本身是不断变动的,引起变动的原因就是控制权的争夺,进而导致监督水平和公司治理效果的变化。发生控制权争夺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与股权结构本身的变化,本文将从控制权争夺的角度考察股权结构的动态变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当前研究仍然存在的另一不足是,对于最优股权结构的研究并没有讨论其如何实现。因为,对于公司治理而言的最优股权结构追求的是代理成本的最小化,而对于大股东的最优股权结构却是其个人收益的最大化,二者之间的差异就是控制权的私人利益。在实际中,股权结构往往是由控股股东决定的,实现的是大股东的最优股权而非公司治理的最优化。本文需要解答以下两个问题,其一,考虑存在控制权争夺的条件下,最优的股权结构是什么?其二是,如何实现最优的股权结构,或者如何改进现有的股权结构?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建立模型考察企业最优股权选择同监督的关系,第三部分在以上模型的基础上分析股权结构的稳定性,第四部分分析股权争夺对监督和公司治理的影响。第五部分以2002-2005年间的中国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面板数据检验股权结构同公司治理的关系。
二、股权结构的初始安排
1、模型假设。为了侧重于考察控制权安排的治理机制,我们对股权结构选择的假设较为简单,但是并不影响分析效果和结论。基本假设如下:
企业控制股东股份
大股东获取私人利益需要花费成本
因此,大股东获取私人利益造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是
2、股权结构的初始安排。大股东在企业公开上市时,以企业总体价值最大化来安排股权结构,大股东和监督者的策略选择顺序如下:(1)大股东选择股权结构安排,即自己持有的股份以及监督股东的持股比例;(2)监督股东依照持股比例选择最优的监督水平;(3)大股东选择私人利益水平;
我们利用倒退法,求解企业融资结构的初始安排,由于(3)的函数形式是已知的,因此从(2)开始;
在给定监督股东的持股比例后,监督股东选择监督水平最大化其效用函数:
求解得到监督者的最优监督水平为
当
命题1 监督水平与监督股东的持股比例正相关,持股比例越高,监督水平就越高。
当
企业的共享价值为:
监督股东的效用为:
大股东效用:
因此,控股股东的效用函数同样受到
但是,对于外部股东来说,由于
在给定监督股东的监督函数后,大股东选择监督者的持股比例,最大化企业总价值:
求解得监督者的最优股权安排为
因此可得:
命题2 控制股东的最优股权安排是
根据命题2,控制股东获取私人利益的成本越高,监督股东的持股就越高,因为此时,控制股东获取私人利益的意义不大。因此,提高控制股东获取私人利益的成本,有利于股权制衡的出现。一般来说,控制股东的私人利益同法律保护、监管程度成正比,因此,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的市场中,更容易出现制衡的股权结构。
命题3 严格的监管和较强的投资者法律保护能够提高控制股东获取私人利益的成本,从而促进股权制衡的结构的出现。
可见,最优的融资安排只跟监督股东的股份
①只有当
① 现实中,大股东在上市筹资时经常会对市场上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作出限制。
上述分析是初始股东在企业公开融资时的最优融资安排。如果监督股东股份不发生任何变化,上述最优的股权结构就能够保持稳定。但是,如果大股东或者监督股东股份是可变的,比如通过市场买入或卖出股份,上述最优的融资安排就会被打破,各种利益分配格局也会跟着改变,所有我们将对这种股权结构的稳定性进行讨论。我们假设股权的集中度较高,即控制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对于其他股东较高,外部股东难以通过增持股份取得控制权;与股权集中度相对应的是股权的制衡程度,股权集中度越高,制衡程度就越低。
1、监督股东股份的稳定性。我们假设不存在交易成本,则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应当等于企业的共享价值V ,因为在市场上进行股权交易的是小股东,他们既没有控制权私有收益也不承担监督成本,因此其公平交易价格就是企业的现金流价值V 。
假设监督股东在市场上卖出或购入
根据式(1),
监督股东在不断买入股份时,企业的市场价值和股票价格也不断变化;假设股票价格的变化是连续的,购入股份
根据式(2),监督股东选择最优监督水平时的效用函数为:
将(7)、(8)带入(9)得到
整理得到:
结果表明,监督股东买卖股份不会带来效用的任何改变,因此,监督股东没有改变股份的激励,也没有动力不会参与市场的交易。因此,在不考虑风险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前提下,监督股东持有的股份是稳定的。
结论的直观解释也很简单,这种稳定机制关键的原因在于,市场价值同监督股东持有的股份和监督水平密切相关。相对于小股东,监督股东承担了监督成本,其单位股份的价值更低,因此,如果以当时不变的市场价格卖出部分股份,对监督股东是有利的;但是,随着监督股东持有股份的减少,其最优监督水平也会降低,最终企业的市场价值会降低,其出售股份的价格也在不断下降,并且这种下降的幅度正好抵消了在出售价格差异中的收益。买入股份的效应正好相反,监督股东单位股份效用虽然小于市场交易价格要,但股份的增加会激励监督股东更加努力监督,从而增加公司价值,并且恰好弥补了市场交易种的亏损。
2、大股东股份的稳定性。同样,我们可以用类似的方法分析大股东股份的稳定性。假设大股东在市场上卖出或购入少量股份
与监督股东的股份变动不同的是,大股东的股份变动并不会改变企业的市场价值,根据式(1):
根据式(3),控股股东选择最优监督水平时的效用函数为:
将(12)、(13)带入(11)得到
因此,对控股股东而言,交易股份也不会带来任何的效用增量,也不存在参与市场交易的激励。虽然控股股东的平均每股收益要高于外部小股东的平均收益,购入股份似乎是有利的;但是在购入股份之后,控制权收益的成本也相应增加了,两者相互抵消,总收益并不发生变化。
总之,在没有风险成本和交易成本的条件下,两大股东和众多小股东的股权制衡结构在一定程度上是稳定的,因为二者股东都没有交易的激励。
因此,根据以上结论,可以得到以下推论:
命题4 股权集中度与股权稳定性成正比,在股权高度集中于控制股东时,股权结构是稳定的,不会出现控制权的争夺。
实际上,最典型的股权高度集中就是大股东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即持股比例高于50%。
在上面的分析中存在一个关键的假设,即股份的变动并不改变监督股东或者控制股东的地位。在这个前提下,股权结构是稳定不变的。如果放松这个假设,上述结论就不一定成立。
在一个股权较为均衡的结构中,各个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非常接近,如果监督股东通过市场交易获得了与控股股东同样或更多的股权,那么控股股东的主体就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随之发生转移,监督股东和控股股东的角色相互对换:原先的控股股东成为了监督股东,而监督股东成为了控股股东;股东的效用函数也将发生改变。
监督股东要取得控制权,其持有的股份至少应达到
当监督股东取得控制权后,享有共享收益和私人收益,假设其私人收益的最大值为
1、监督股东的效用变化。监督股东变更为控股股东后的效用函数为:
其效用变化为:
根据式(7)、(8)、(9),代入得:
整理得到:
可以证明
可见,控制权转移改善了监督股东的效用,因此,在股权制衡条件下,监督股东存在争夺控制权的激励。
2、控股股东的效用变化。原控股股东变更为监督股东后,采取最优监督水平时的效用函数为:
其效用变化为:
将式(12)、(13)代入整理得:
整理得到:
可以证明
因此,股权转移会提高监督股东效用,而降低控制股东的效用。双方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发生控制权的争夺。
命题5 当监督股东可以通过增持股份获得控制权时,现有监督股东的效用会得到改善,而原有控制股东的效用会降低,这说明当存在股份制衡时,监督股东存在控制权争夺的动力。
总结以上命题,可以得到结论:控制权竞争程度同股权制衡程度成正比,股权制衡程度越高,发生控制权争夺的可能性就越高。
3、外部股东的效用变化。监督股东在获得控制权之后效用得到改善,而原控制股东的效用受到损失,但是这两种效用的损益并未必对应。为了便于比较,我们令
或者
在企业总产出
总结以上分析结论,我们可以得到以下推论:
命题6 无论是否发生控制权的转移,控制权争夺都会降低控制权的私人利益,提高企业价值,改善外部股东的效用。
结合,命题4和命题5,可以得到以下推论:
命题7 股权制衡程度同企业价值成正比,即股权制衡有利于控制权的争夺,抑制了控制权的私人利益。因此,股权制衡有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
4、进一步讨论。尽管我们假设双方所能获得的私人利益不同,但是,在控制权发生转移之后,获得控制权的主体的效用一定增加,而失去控制权的主体的效用一定减少。这说明不管私人利益的程度如何,获得控制权后带来的私人利益,在弥补了控制权争夺成本之后,能够带来正的效用。显然,对于监督股东来说,如果不受财富约束限制,就存在着争夺控制权的激励;并且,这种争夺是持续不断的,原控制股东成为监督股东之后,还会企图夺回控制权。因此,如果能够通过市场购入足够的股份改变股东的地位,股权结构就是不稳定的。
现实中,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同财富约束有很大的关系。这是因为,通过市场增持股份受到财富约束的限制,尤其是当监督股东同控制股东股份差距较大的时候,前者就不能夺走控制权;并且,如果不发生控制权转移,前面已经证明,监督股东和大股东都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动机,因而股权结构是相当稳定的。相反,如果在一个各大股东股份比例较为接近的结构中,财富约束较小,监督股东通过购入少量股份就很容易获得控制权;因此,在股权制衡的结构中,控制权是不稳定的。
实际上,在股权制衡的企业中,控制权也并不是频繁发生转移。考虑到失去控制权会导致效用的损失,控制股东也会通过增持股份来阻止控制权的转移。这样,如果控制股东能够通过增持股份永远领先于监督股东,两者的地位就不会改变,在持续的股权争夺中,最终的结果就是双方持股比例不断上升,效用也并不发生改变。考虑到这一点,如果预期到控制股东永远不受财富约束,监督股东根本即不会开始控制权的争夺。但是随着持股比例的不断上升,总有一方会先受到的财富约束的限制,此时,控制权就可能发生转移。
在控制权的争夺中,由于监督股东股份的增加带来监督水平的提高,抑制了控制权的私人利益。因此,无论控制权最终是否发生转移,控制权的争夺总是有利于外部分散股东。所以,股权制衡的结构对于分散股东是最有利的。而对于股权较为集中的企业,大股东和监督股东都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激励,其股权是比较稳定的,并且控制权难以发生转移。
五、实证检验: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效果
1、变量选择。本节检验所用变量主要包括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一是被解释变量。公司绩效指标PRM,我们分别用会计利润率和企业价值指标来反映公司绩效的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对会计利润率指标,由于不存在统一的标准,所以本文选取净资产收益率ROE和总资产收益率ROA作为会计利润指标,分别进行回归检验。ROE=净利润/ 年初年末净资产平均值;ROA=净利润/ 年初年末总资产平均值。
对于企业价值指标,国外学者大多采用Tobin’s Q或市净率(MBR)来衡量企业价值。由于数据的限制,公司总资产的重置成本无法取得,因此我们采用市净率指标。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中包含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如果直接用流通股的市净率,必定会高估实际的市盈率,所以我们必须利用总市值和净资产来计算取得。蔡祥(2001)的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转让价格与净资产之间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另有研究表明控股权的协议转让价格一般高出净资产10%~15%的水平。因此我们非流通股的市值采用净资产加成12.5%的比率,从而得到修正的市净率(AMBR)。AMBR=(每股市价*流通股股数+ 112.5%*每股净资产*非流通股股数)/净资产账面值,其中,每股市价为12月份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值;净资产账面值为该年初年末平均数。在回归模型中,我们对其取自然对数,即LnAMBR来减弱异方差性。
二是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包括:(1)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三是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除控制权因素之外影响公司绩效的因素:
(1)流通股比例FDR,即上市公司的所有流通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2)管理层持股比例MHR,为所有高层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之和;(3)控制人类别虚拟变量CHD,将最终控制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控股,包括国家直接控股和国家法人控股,另一类就是其他法人或自然人控股;若为国有控股,HLD=1,否则,HLD=0;(4)公司规模SIZE,利用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公司规模变量,为消除异方差,对主营业务收入值取自然对数后得到SIZE变量值。(5)成长能力GWH,利用近3年平均的净利润增长率来计算,即
2、计量检验与结果分析。我们以2002年-2004年间797家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为样本,利用OLS方法进行回归检验。
(1)会计利润回归结果。根据前面的假设,我们建立分别以会计利润净资产收益率ROE和资产收益率ROA作为公司绩效衡量指标,同股权结构解释标量和其他控制变量建立回归模型:
其中,
表1 上市公司绩效同控制权结构的回归分析(1)
|
PRM=ROE |
|||
CTRL |
LGST |
CR2 |
CR5 |
CRO |
C |
0.001 |
0.076 |
0.147 |
0.984 |
CTRL |
-0.135* |
-0.446** |
-0.330** |
0.117*** |
CHD |
-0.043** |
-0.051*** |
-0.013** |
-0.026* |
MRH |
-0.250** |
|
-0.101*** |
|
LDR |
|
-0.370** |
|
0.032* |
SIZE |
0.019* |
|
0.126*** |
|
GWH |
|
0.019*** |
|
0.025* |
SEO |
0.524* |
0.245** |
0.168* |
0.081* |
RT |
-0.207* |
-0.009 |
-0.018* |
-0.208 |
AdjR2 |
0.156 |
0.212 |
0.191 |
0.187 |
F Sta |
11.54 |
15.21 |
13.96 |
12.83 |
表2 上市公司绩效同控制权结构的回归分析(2)
|
PRM=ROA |
|||
CTRL |
LGST |
CR2 |
CR5 |
CRO |
C |
0.025 |
0.024 |
0.021 |
0.018 |
CTRL |
-0.140** |
-0.341* |
-0.132** |
0.223** |
CHD |
-0.048** |
-0.041* |
-0.033** |
-0.036*** |
MRH |
|
0.272** |
-0.221*** |
|
LDR |
-0.392*** |
|
|
0.512*** |
SIZE |
|
0.113* |
0.002*** |
|
GWH |
0.001** |
|
0.017** |
0.005* |
SEO |
0.734* |
0.229*** |
0.308** |
0.579** |
RT |
-0.142* |
-0.089* |
-0.008*** |
-0.157* |
AdjR2 |
0.167 |
0.230 |
0.182 |
0.209 |
F Sta |
13.87 |
11.25 |
13.66 |
12.50 |
其中,*、**、***分别表示0.01、0.05、0.1的显著水平。
由于无关分析,故表中略去了行业变量
此外,我们用控制变量的二次方和三次方检验作为解释变量,并没有发现会计利润同股权结构之间的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
(2)市场价值的回归结果。我们再利用修正的市盈率
其中,各解释变量同前,回归结果见表3。
表3 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同控制权结构的回归分析
|
PRM=ADMBR |
|||
CTRL |
LGST |
CR2 |
CR5 |
CRO |
C |
0.031 |
0.188 |
-0.153 |
0.326 |
CTRL |
-0.515* |
-0.735** |
-0.328* |
0.302** |
CHD |
-0.041** |
-0.045*** |
-0.011* |
-0.031** |
MRH |
0.215*** |
|
|
0.158*** |
LDR |
|
-0.238* |
-0.031*** |
|
SIZE |
0.001* |
0.114** |
0.01** |
0.007*** |
GWH |
0.041** |
0.032*** |
0.015* |
0.021* |
SEO |
-0.451* |
-0.305* |
-0.061*** |
-0.007** |
RT |
|
0.002*** |
-0.013** |
|
Adj. R2 |
0.136 |
0.172 |
0.195 |
0.118 |
F Stats. |
12.54 |
18.20 |
20.91 |
10.92 |
其中,*、**、***分别表示0.01、0.05、0.1的显著水平。
从表3我们看到,对于控制权解释变量,两个方程的回归差别较小。对于其他解释变量,则表现出较大的差别:第一,公司价值同控股股东股份
此外,流通比例、管理层持股比例同公司价值的相关性同样不显著。关联交易量同公司价值也不具有明显的相关性,说明市场价格对于关联交易量并不是很敏感。
同样,我们也利用了公司价值和控制权变量的二次方和三次方构建回归方程,并没有发现它们之间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
3、结论。总结以上检验结果,无论是利用会计利润还是市场价值作为衡量公司绩效的指标,我们都可以发现公司控制权变量同公司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基本符合我们前面的假设,具体包括:
(1)公司控股股东比例同公司绩效指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公司市场价值和会计利润都同控股股份成反比。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谋求私人利益而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再次证明了大股东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中国上市公司最主要的公司治理问题。
(2)制衡的股权结构有助于改善公司绩效。外部股东的监督能够有效地约束控制股东的控制权和自利行为,外部股权的集中以及外部股东的合作有利于监督控制股东,尤其是第二大股东的比例对于制衡控制股东有显著的效果;
(3)国有控股对公司绩效有明显的负面效应。国有股的非流通性以及其永续持有的预期让国有控制股东更多关注私人利益而非公司业绩,因而国有控制的上市公司业绩要劣于非国有控制的公司。
(4)关联交易和再融资对公司绩效有不同程度的冲击,前者是控制股东获取私人利益的重要渠道,对公司会计利润有直接的影响;而再融资同会计利润和公司价值表现不同的相关关系,更是说明了控制股东和外部投资者对再融资的不同反应,控制股东将再融资作为其权益资本增值的手段,并不惜粉饰财务报表以获得融资资格,而外部投资者对再融资作出明显的负面反应;
(5)流通比例和管理层对公司业绩并不具有显著的解释能力,因为流通股东不享有实际的控制权,并且不存在监督激励,其权重的大小并不影响控制股东的权力或者其他股东的监督;相对于控制股东,管理层持股的比例太小;在控制股东的绝对控制权之下,既不能获得公司的控制权,又不存在足够的激励,因此同公司绩效并不存在显著的关系。
六、结论
根据前文的分析,企业中引起各种公司治理问题的根源在于控制权的安排。大股东或者企业家利用实际控制权侵占分散股东的利益,由于小股东并不掌握实际的控制权,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得到合理的实现,进而造成利益分配的不公平,这种分配的不公平就成了现实的公司治理问题,公司治理实际上就是解决企业产出在各股东之间公平分配问题,而原因就是在企业中处于弱势的中小股东在利益分配上需要得到更多的保护。尽管公司治理问题属于公平的范畴,但是不公平的分配最终会导致效率的损失。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资源配置至关重要。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股份制,企业家和初始所有者只有利用更广泛的外部资金才能解决财富约束的限制,企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需要社会资金的支持。一个能够有效保护分散股东利益的股权结构才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提高金融系统的整体投融资效率。从宏观上来看,较好的控制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能够聚集更多的资金,有助于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从而提高企业产出和投资效益;而不良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对分散股东的剥夺会极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缺少公共资金和资本市场的支持,公司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自然会导致社会产出效率的下降。因此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企业的产出效率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治理的改善有赖于市场机制、监管力度和法律体系的成熟和完善。
控制权的竞争是另一种约束控制股东私利行为的治理方式。不同于监督,控制权竞争通过比较间接的方式来改善分散股东利益。根据前文的分析,如果大股东的股份较为接近,为获得控制权利益,通常会发生控制权的争夺,控制权争夺的结果就是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轮番上升,无论控制权最终是否发生转移,都会引起监督水平的提高,抑制了控制权的私人利益,因此控制权的争夺总是有利于分散股东。
但是控制权的争夺仅限于股权制衡程度较高的企业,对于股权较为集中的企业,大股东和监督股东都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激励,其股权是比较稳定的,并且控制权难以发生转移。
同监督一样,由于控制权竞争极大地妨碍了控制股东追求私人利益,并加剧股权结构的不稳定性,因此,控制股东在初始融资时一般不会考虑引进股份与其相当的外部股东来制约自己,只有在少数受到较大程度的财富约束时,才会出现股权制衡的情况;也就是说,任何控制股东都会避免股权制衡的结构的出现。因此,股权制衡在任何市场都很少存在。尽管控制股东都不会主动选择制衡的股权结构,但是在成熟的控制权市场,并且相关法律对接管和邀约收购提供支持的条件下,会有利于股权制衡和控制权争夺的存在,进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因此,大股东控制的股权结构中,虽然解决了股东-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但是产生了另一种更为严重的大股东代理问题。为了约束大股东利用控制权牟取私人利益,可以采用监督和控制权争夺的方式,或者选择制衡的股权结构,但是都会受到现有控制权安排的约束,掌握控制权的大股东在初始融资决策时总是选择不利于监督和控制权争夺存在的股权结构,因此,控制权和融资结构的内生性限制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比较有效的方法是改变外在条件,加强信息披露,强化法律监管,创造有利于控制权竞争的市场条件,从而改变控制权形成的内生机制,进而改善公司治理机制。
附录1 证明
证明:对
由假设可知,
由
由前文可知,原监督股东的最优监督水平为
因此,对于任意
取
对新的监督股东求取最优监督水平,得到
将式(13)(14)(15)带入(12)中可得:
附录2 证明
证明:对
由假设可知,
原监督股东的最优监督水平为
新的监督股东的最优监督水平
由于
将式(19)(20)(21)带入(18)中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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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nership Structure, Control Rights Contes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Wang Li 1 Chen Liu-qin2 Zeng Qing-jiu3
(1,3、College of Economics, Nankai University,Tianjin,300071)(2、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 , Tianjin, 300191)
Abstract: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ownership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from a new perspective of control rights. We build models to analyze the governance mechanics of control rights contest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trol rights contest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also examine these theoretical results with empirical analysis on
Key words: Ownership Structure, Corporate Governance, Control Rights Contest, Share Control
该文已经发表于<制度经济学研究>2008年第二十辑(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