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关系基本概念
责权利是风险责任、财产营运监管权、投资收益回报一体化的简称。责权利三者一致是天然公平的要求,是遵循方向不变原理实现消费体系的必然要求。如果消费欲望不存在或不必通过投资、劳动方式实现消费体系,则人们就不会去投资去劳动,也就不会去追求权力,无收益回报可谈。事实是,责权利关系不仅具虚物质支持的天然性,而且极其复杂。其复杂根源在于实现消费体系存在三大途径的选择性,在于武力介入了社会分工合作过程中,使责权利受到“三力(武力、权力、财力三种剥削资本)”剥削干扰,从而分配、配置不公平现象普遍存在,而劳动、投资也就不是唯一的收益凭据了。
当投入大效果好风险责任大时,相应的权力大回报高就是责权利一致关系,否则就是责权利相离关系。因此,责权利三者关系要么一致要么不一致。如人类社会在自给自足的经济条件下,受益者、投入运作者、承担风险者基本上是责权利集于一体,自然是一致的;在出现社会分工、协作关系后,多数情况下受益者、投入与营运控制者、风险责任者就不是同一个人,而是多人多元化全社会的,从而出现资源配置分配不合理问题,而这往往是张冠李戴,至少是配置、分配不公。在社会分工协作的大生产中,投入群体、营运群体、协调官员在利益与风险分配承担上就未必合理未必一致。这种不合理不一致集中表现在“三力”剥削上,表现程度在私有制上轻些而在公有制上严重些;在按才分工、按劳取酬价值取向上好些,在其它价值取向上差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