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多张女学生换衣照上传到网上,上传照片者是否背离了道德或违背了法律呢?
道德,是一种社会大多数人对某种行为好与坏的共识,是每一个公民自觉地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的社会规则,并无强制性。
道德最鲜明的特点是具有特定的社会性,封建社会下,男女之间单独接触的行为是不道德的,现在男女之间是否单独接触已经不再是衡量一个人的行为是否道德的标准。别说在华夏浩瀚的历史中,道德标准是在不断演变的,即便是改革开放这短短三十年,国人的道德标准也有了巨大的改变,从国人对媒体初“露”时的争议到今天“裸”成为一种时尚是一种道德的改变,“笑贫不笑娼”更是国人道德改变的一个最好证明。
女学生明知对面宿舍里的男生能够清楚地看见自己在宿舍里的一举一动,却依旧大胆地脱衣换裳,说明她们并不惧怕自己的行为被男生发现。这样看来,这些女学生换衣的行为已经不是一种针对某些人的隐蔽性行为,而是一种公开的、针对不确定的任何公民都可以观赏的行为。当然,这种换衣行为在女学生心中并不违反道德,而是很正常的行为,大家均如此。相应,男生看这种行为也不违反道德,大家随时可以观看,习以为常,司空见惯,根本与道德扯不上关系,把一个天天能够看见的事情用影像纪录下来,不管拍摄者拍摄这些照片时是大胆的拍还是稍稍地拍,均与道德无关。大家可以想象一样,看宿舍里的活体女学生脱衣服,可能有一定的性刺激,然而,这些女学生的脱衣照,黄不如裸体模特,纯不如乡村少妇,想必看了也平淡的很,
针对这种行为,拍摄照片,记录下女学生青春的魅力,显然不违反道德。也许,这名拍摄女生换衣照片者的初衷是恶作剧,然而,事实上却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学生道德的关注,警示了社会各界学生道德发展中的不良性,取到了呼吁道德回归作用。
那么,这种行为不违德,是否违法呢?
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肖像权吗?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名拍摄女学生换衣照片者,想来是无法赢利的,也没有哪家网站会为其的这种行为支付费用。最多,也就赢得点贴文的点击率。所以,未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这种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吗?说不过去,照片贴在网上之前,一切均正常进行。贴在网上后,对某些人想展示自己的三点式又缺少点勇气的女生来讲,是一种机会,一种荣誉,一种青春的见证。对于那些不想在更广的范围内传播自己的三点式的女生来讲,是一种提示,经过这件事,她们会学会提高警惕。同时,也给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一种借鉴,使学校的生活秩序更向有序、有道德一方靠近。当然,更够不上刑法中的扰乱公共秩序罪。
这种行为是在传播淫秽物品吗?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听说这二百多张照片中有露点的现象。如果我们把学生宿舍看作一个游泳池,女学生三点式的换衣照片很正常,并无淫秽可谈。再说,露点也并一定就淫秽。虽然是道德改变、性开放、展示身体魅力的年代,但是,在形同公共场所的宿舍、广大的男生面前,女生要在宿舍里表演出点淫秽来,也是很困难的。既然这些照片并非淫秽物品,即便是传播了,也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即便是传播和牟利了,也与淫秽物品没有关系,而是侵犯她人的肖像权。(前面已经说过,在此事件中,上传照片者不可能营利)
这样看来,拍摄女学生换衣照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德,且对学生的道德回归有警示作用。